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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及469万群众
时间:
2014-08-15
来源:
四川日报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把开展13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地区的435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治理,列入2014年全省十大民生工程。目前,相关141个项目正顺利实施并初见成效。8月14日,我们从省环保厅获悉,2008年以来,我省实施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526个项目已惠及469万群众,示范区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明显。
连片整治2085个村庄重点项目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四川是农业大省,2008年至2011年,中央支持我省实施中央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2012年我省列入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后,省委、省政府又将连片整治重点项目列入我省每年的“十大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并奖优罚劣。
今年,我省实施第二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结合四川实际,我省把丹棱县、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双溪水库、思蒙河、濑溪河、西充河、郪江(大英段)、南河(新津段)等“4县1湖5河”作为重点示范区域和治理单元,重点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源、农村生活垃圾污染、农村化学品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等五类问题。
上半年,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初见成效。8月12日,我们来到丹棱县丹棱镇龙鹄村,该村制定了村规民约,实行垃圾农户初分,源头减量。有机垃圾倒入垃圾池,建筑垃圾就近处理,可回收垃圾农民自行出售,不可回收垃圾倒入联户定点垃圾池。该村日产垃圾400公斤,经农户初分、保洁员二次分类处理后,仅需转运处理80公斤,两次减量80%。顺龙乡幸福村、虎皮寨村两连片村,利用山区自然落差建设地埋花园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场镇860余人的生活污水,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环境。
截至今年5月底,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2年的76个项目全部完成,2013年的141个项目正在实施,2014年的180个项目已下达。2008年至今,中央支持四川9.21亿元,地方各级政府配套8.87亿元,7年共安排农村环保“以奖促治”及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526个,涉及122个县(市)区、523个乡镇、2085个村,受益人口达469万人,占全省农村人口的8%。
突出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示范区小流域基本消除劣V类
据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介绍,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方案设计中,突出区域综合整治,将区域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去年以来,我省从整县推进总体实施和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入手,改善水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重点示范区内,有3条小流域整治前都是劣V类。南充市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带动西充河综合治理,2011年西充河流域水质全年为劣V类,到2013年底,全年无劣V类,水质达标率已达50%。眉山市经过两年思蒙河沿河村庄环境整治,污染水平从2011年底的劣V类下降到IV类,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泸州市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带动濑溪河综合治理,濑溪河2013年基本消灭劣V类水质,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30%。
2013年,我省14个开展连片整治的乡镇启动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建设。温江区万春镇近三年投入30余亿元,完成镇村全域新农村综合体建设、全域环境建设、全域生态农业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优化格局建设,初步形成“天府桃源千般美、田园花木万春户”的生态镇村整体风貌。
经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013年我省农村各主要环境要素质量稳中有升,持续改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98%,32条重点小流域达标率为59.4%,乡镇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8.7%,乡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99%。
乡镇环保机构逐步全覆盖农村环保风尚日渐形成
我国县级以上才有环保机构,农村环境监管难。我省各地利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契机,扎实推进农村环保机制和体系建立,在项目所在乡镇设置了专兼职环保员,建立了农村环保监管、监测体系。
宜宾市宜宾县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中,把环境监管机制延伸到乡镇,建立了乡镇环保所。该县劳动人事部门将部分公益性岗位设为镇村环境监察协管员,由财政出资聘请专兼职环保员,负责村庄连片整治后期运行,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环保工作网络机构。我们从省环保厅获悉,目前许多实施连片整治的地方,均实现了县域内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温江区、郫县、都江堰市、丹棱县等4县(市)政府,还研究制定了农村环保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办法。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构建了项目监督机制,严格公示项目的招标、进展及资金开支等相关信息,坚持群众全过程参与和监督,有效杜绝了各种违规行为,消除了群众疑虑,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
在古蔺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示范工程中,环保部门及项目组充分调查研究,尊重群众意见,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项目实施中,积极公开项目建设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按照“谁受益谁维护”原则,同受益村民签订了工程管护协议。项目建成后,又安排群众代表参与项目验收,及时将新增耕地交付群众耕种。通过亲身参与项目,示范区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保风尚逐步形成。
对话 勇担环保责任 服务造福民生
环保工作如何听民生之声、察民生之需、解民生之急?8月14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与我们对话时表示,环保部门要勇担环保责任,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疏导民意,建起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的绿色沟通桥梁。
问:环保服务民生,上半年取得了哪些突出成效?
答:响应公众治霾诉求,环保及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秸秆禁烧。小春期间,成都-德阳-绵阳-眉山-资阳区域完善了各市政府秸秆禁烧联动机制,联动工作和责任拓展到县(区)、乡镇、村级政府、有关单位和具体人员,秸秆禁烧联防联控成效明显。省环保厅配合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深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逐步提高。
4月至5月,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取缔了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66处,关停企业55个,搬迁居民810户约2000人,修建保护区内拦网10800米,切实保障了饮用水源安全。
今年初起,我省全面实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监测信息公开,实时发布8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25个省控城市空气质量月报并排序。省环保厅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文件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信息。切实落实了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问:以制度创新促进环保惠民,上半年我省有何探索?
答:保障大气、水和辐射环境安全必须制度先行、依法规范。我省今年将出台《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省环保厅7月组织专家修改了该办法代拟第六稿,从管住大气污染排放源头入手,就能源结构调整、工业企业和机动车尾气防治、城市扬尘、生态建设乃至公众生活方式等作出了新规范。《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编制工作也已完成,将上报省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
通过政绩考核制度,促进雾霾治理。上半年,省环保厅参与省政府开展的目标考核责任制改革调研,抓住政绩考核更注重分类考核和发展质量的机遇,将“灰霾削减率”指标纳入了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增大了空气质量指标考核权重。
我省拟扩大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实施范围。上半年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四川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调研,考察了宜宾等9市(州)流域,初步掌握了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水环境及污染防治现状,对完善监测点位设置、资金扣缴额度及使用形成了初步意见和调研报告。
问:下一步,我省如何加大环保民生工程的保障力度?
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我省在中央要求的西部地区资金配套比例1:0.5基础上自加压力,对重点示范区及条件较好的区域增加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撬动了更多地方投入。省级财政加大投入,通过省级转移支付及其他专项资金,2012年至2014年用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7.1亿元。2012年至2014年,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中央与地方资金配套比例达到1:1,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省环保厅正在积极争取省财政厅支持,协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发展改革、经信、科技、环保等相关部门,整合我省清洁技术试点资金、循环经济示范资金、节能环保成果转化资金、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等经费,已初步提出整合建议,可形成约30亿元的资金规模,倾斜支持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构建有利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投入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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