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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时间 2016-12-23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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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志主持会议 决定于2017年1月16日在成都召开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12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于2017年1月16日在成都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期预计5天。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以及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彭渝、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65人出席会议。

  副省长王铭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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