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查批准《平昌县水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中提出的,在“十二五”末要求达到的各项指标;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水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水产业发展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认为近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水产渔政部门在水产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发展的趋势势头依然缓慢,与“水资源大县”的称号极不匹配,还存在着领导重视不够,发展机制不畅等因素。2015年8月3日下午,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水产渔政工作质询会。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室负责人、县府办、监察局、国土局、公安局、农业局、司法局、政法委、农委、坦溪镇、水产局、渔民小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南贵主持。 质询会采取先播放人大常委会调研组2014、2015年在调研水产渔政工作中发现问题时制作的专题片,再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对水产渔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始质询。质询会上委员们质询的问题条条击中要害,经过2个多小时的激烈质询达到了预期目的。县人大常委会对质询中涉及到的一些经济、工程质量等问题,对监察局、检察院作了工作安排。分管副县长、检察院、监察局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