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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组合拳” 让监督更有力——遂宁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时间 2017-10-23 来源 遂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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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常委会与以往不同了,会前常委会委员做足调研‘功课’,掌握第一手资料,会中发言不‘打官腔’、不说套话,说真话、说实话,面对问题敢于‘亮剑’,建议意见有‘辣味’!”近日,刚开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市七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吴炳麟深有感慨地说。

  在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如何创新监督方式,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实效?近几年来,遂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中,在支持中强化监督,打好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代表活动等监督“组合拳”,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推进遂宁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和建设绿色经济强市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沉”下去,常规监督“不走样”

  

  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三大“常规武器”。如何用好“常规武器”,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不走样”,取得“超常规”实效?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条例》在遂宁的贯彻执行、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市城区公办小学教育、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活动。在具体执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中,不下发文件通知、不定线路、不要陪同,采取走访调查、察看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沉到企业车间、项目建设现场,走进城市社区、街头巷尾和村镇农家、田间地头,面对面、心贴心地与企业企主和基层群众“交朋友”、“拉家常”,讲政策、谋发展,详细了解真实情况,现场“把脉会诊”,帮助分析查找问题原因,真情建言支招,使《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条例》在遂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攻坚克难,顺利推进;首次聚焦项目工作,围绕项目包装储备工作、增强招商引资实效、项目开工建设、优化政务环境、加强要素保障、规范PPP项目管理以及完善项目推进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询问,促进加强项目储备,加大招商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创优发展环境,推动项目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市城区统筹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深化集团办学模式,扩大优质学校服务范围,“入学难”现象得到较大缓解;依法开展加强对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督导,促进城乡环境建设和保护深入开展。

  

“升”起来,审议质量“不打折”

  

  开好“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实现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面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如何提高“三会”审议质量,增强会议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从议题选定、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三个环节“下功夫”,着力提升“三会”会议质量。首先是科学确定议题和会议时间。围绕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民生改善、依法治市等重大问题来选定,人代会议题一般控制在6至8个,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题控制在3至5个;会议时间人代会2至3天,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半天或一天,达到抓住大事,突出重点,高效推动重大工作或重点问题解决目的。其次是精心做好会前调研和会议工作。在召开人代会前,提前3个月分代表小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交人代会的建议意见。对于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前一个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围绕会议议题进行调研,收集掌握“第一手”材料,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前一个星期送达即将听取和审议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会议书面通知,会前三天发短信再次提醒,确保参会率在95%以上。三是精心审议发言,提高意见质量。要求准备发言提纲,围绕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意见;发言力求简练,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少说成绩,多指出问题,提出的建议意见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鼓励列席的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发言,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确保审议既“接地气”,又更客观、更全面地集中建议意见。

  

“追”到底,意见办理“不漂浮”

  

  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建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办理是体现人大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如何确保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建议意见,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落到实处,起到实实在在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交办、督办和考评三个关键环节,落实责任目标,规范交办程序,加强督查督办,实现审议、建议意见办理落地落实。一是规范交办。对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建议意见,及时交办,要求“一府两院”限时办理,抓好落实;对一般性的审议、建议意见,按程序送交“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办理后反馈。对每年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列入全市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明确办理责任、任务和时限。二是紧跟督办。对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建议意见,由办公室和相关委室在一周内交“一府两院”办理,及时跟进督办,了解办理进度;对未在期限内办理的,发催办通知书,要求定期反馈,在规定期限办理落实到位。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由人事代表工委汇同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并召开督办会议,通报办理情况,促进建议意见优质高效办理。积极支持部分承办单位创新思路和方式,邀请提建议意见的代表现场参观办理成效,虚心听取代表的建议意见,提高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完善办理激励机制。坚持每年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办理及时、成效显著的承办单位进行发文表彰,对办理逾期、成效差的,责令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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