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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个三”工作制度 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时间 2018-02-06 来源 蓬溪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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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蓬溪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四个三”工作制度,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代表满意率保持在95%以上,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代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
  严把“三道关”。一是把好交办关。县人代会议闭幕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代表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并提交县“一府两院”办理,县政府及时召开集中交办会并下发文件,分解办理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二是把好审核关。在建议办理中,各承办单位严格对照分解的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县绩效办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措施逐一进行审核,对措施不力,敷衍了事的,均退回重新落实措施和办理。三是把好回复关。在正式答复意见形成前,各承办单位主动上门与代表沟通,面对面通报答复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代表不满意的,一律不予销号,并退回重新办理,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
  实行“三沟通”。一是办理前沟通。办理前,各责任单位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建议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准确理解代表的意图和初衷,准确把握建议的内涵和本意,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办理中沟通。办理中,各责任单位就初步设想、办理方案与代表进行交流、互动,让代表参与办理过程,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监督下进行。三是办理后沟通。办理后,各责任单位第一时间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了解代表的新想法、新要求,并及时调整工作措施,确保办理结果符合代表的要求。
  落实“三制度”。一是考核制度。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承办单位目标绩效管理,与年终目标考核直接挂勾,提升了办理部门的积极性。二是督查制度。人事代表工委与县绩效办通过电话督查、上门督查等形式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对办理情况不好、答复内容不具体、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当面提出整改要求,并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三是回访制度。在建议办结回复后,县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电话联系和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代表对办理效果和代表满意度,并将代表意见和建议反馈承办部门。
  力求“三满意”。一是代表满意。各承办部门采取邀请代表现场参与、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电话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是否满意,对代表们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力争做到代表满意为止,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二是群众满意。针对事关民生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建议,采取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目标,确保群众满意。三是部门满意。按照主办与协办单位分工合作的原则,部门之间加强合作与交流,牵头部门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共识,协办单位积极配合,既确保代表建议及时办理落实,又增进了部门之间的了解,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及时高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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