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基层人大

多管齐下强监督 助推解决“执行难”

时间 2018-06-27 来源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
[ 字号大小:]

  近年来,德阳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法院“执行难”问题,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进行重点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督促法院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推动全市化解“执行难”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监督方式,通过问卷调查让数据说话。为全面真实了解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市人大内司委精心设计问卷调查表,在全市开展无记名调查,客观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望和要求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哪些最为迫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并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为常委会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报告提供参考。市、县两级人大分别向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律师、仲裁员、公证员、检察员发放问卷调查表450份,收回428份,收到意见和建议366条。通过问卷调查,反映出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尚不健全、执行查控手段无法满足需要的占41.5%,建议加大司法制裁和司法惩戒工作力度、增强司法公信力的占49.7%,建议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能力素质的占63.9%。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市人大内司委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仲裁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人民法院实地调研,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制度和执行案卷。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彬亲自率队,视察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提出要规范执行行为,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等审议意见,并限期在三个月内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发挥司法监督作用,加强对法院执行案件的监督。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是法律救济的最后一道途径,对维护司法公正意义重大。从人大监督的角度看,人大不监督具体司法个案,而是通过监督法律实施情况来实现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检察机关通过行使民事行政检察职权直接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个案监督,其监督更加深入到位。市人大将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纳入重点监督议题,专题听取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情况报告,通过依法支持和督促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权的健康良性运行,共同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强化跟踪监督,推动形成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跟踪监督,作为监督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监督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的重要举措。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报告》后,2018年又将跟踪监督法院化解“执行难”工作纳入监督议题,督促市、县两级法院认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查找问题大力整改,切实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重塑执行工作公信力,执行案件结案率、执结率、到位率得到大幅提升。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