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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表决亮“红灯” 局长会后被约见——屏山县创新人大审议意见办理表决方式让被监督者心服口服

时间 2019-03-19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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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会议上,你局负责办理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当中的三项内容,有一项没有获得通过。会后要认真分析,在30日内重新进行办理,并向县人大常委会重新报告。”3月15日上午,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章福约见县生态环境局局长王继武,严肃指出问题,对重新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半小时前,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18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逐项表决,第二项没有获得通过。会后,王继武被留下来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约谈。

 

 

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2018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逐项表决

 

 

县人大常委会约见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去年12月上旬,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会后印发的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共三个办理要求事项。在“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事项中,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理清全县环保基础设施的欠账和存在的短板,但3月15日县政府向会议作的报告中并未讲有哪些欠账和短板,仅报告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展。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严肃指出了审议意见办理报告存在的上述问题。因而逐项表决时,三个事项内容有两个获通过。未获通过的“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事项的“不满意”票达18票,而当天到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27人。

  针对长期以来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力度不大甚至流于形式,对一个审议意见中若干项办理事项“打包”表决方式让常委会组成人员难以取舍的现状,县人大常委会从审议意见办理表决着手,将“打包表决”的事项“化整为零”处理,于2018年9月29日出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表决办法(暂行)》,明确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逐项表决”。《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 “一府一委两院”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后,将采用无记名方式,按“满意”和“不满意”两个选项,逐项进行表决,以到会的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为通过。针对未通过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将采取一次约见、一次重新办理、一次重新报告、一次重新表决的“四个一”模式,追踪到底、督办到位。

  在去年9月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首次按照《办法》规定,对县人民政府5个报告中的21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逐项进行了表决,最终有4项未获得通过。通过重新办理,3个月后这4个未通过事项最终获得通过。

  王继武局长对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结果感到“意外”,但他表示诚恳接受表决结果,会后将对全县环保基础设施的欠账和存在的短板进行再摸底排查,提出针对性措施,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然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们对审议意见确实没有研究透,办理答复时疏忽了。”他认为,逐项表决非常科学,作为被监督者,他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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