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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而锋利 还真管用——立法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南充“解决方案”初见效

时间 2019-05-16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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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南充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共曝光违法违规事件80多起;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事件4155起,暂扣违规两轮电动车217辆、四轮车67辆;城区新增标志60处,标线42条,交通信号灯18处……

  这是《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2个月来取得的成绩。

  4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率队深入顺庆、高坪、嘉陵城区部分街道,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对实施成效予以充分肯定。

  “成绩”的背后是立法的精雕细琢,是监督的靠前推进。

 

广泛听民意 三年磨一剑

 

  近年来,随着南充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人口持续增多,交通流量快速增加,加之城市规划缺陷、道路建设滞后等遗留问题,市辖三区中心城区的部分路段呈现长期性、周期性拥堵,城市道路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堵车成了广大市民的一块“心病”。

  在市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了大量关于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议案和建议;在征求立法项目建议时,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领域的建议占到了总建议量的30%以上。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落实市委部署、积极回应市民关切,于2016年3月启动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立法工作。

  经过前期调研发现,南充的市辖城区道路交通问题成因较为复杂,除了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方面的“硬件”问题外,还存在“小微车辆”泛滥、停车资源紧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体制不顺等“软件”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虽然对道路交通管理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相关上位法面向全国、全省层面,规定较为原则、宏观,难以兼顾该市的具体情况,因此制定一部符合南充实际、具有南充特色、解决南充问题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要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找准问题是关键。在立法调研前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要求:要从市辖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出发,把情况摸透、把问题吃准,法规不能“大而全”要“小而精”,真正解决存在的具体问题。

 

 

  为了找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问题和症结,确保高质量起草出法规草案,《条例》起草组突出调查研究的“深度”:先后开展专题调研6次,组织暗访23次,专题研讨16次,梳理问题12类38项,为摸清“家底”、找准“症结”,前期调研用了近一年时间;突出听取意见的“广度”: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108条,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65条;突出听证论证的“精度”:组织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私家车车主、公交司机、电动车驾驶人等行政相对人的诉求;组织专家对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开展了全方位论证。

  2018年12月7日,《条例》获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聚六大亮点 展南充元素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宋先佐在《条例》起草时担任法工委主任,对《条例》内容了如指掌。

  “立法过程中我们不追求制定‘大而全’法规,而注重突出法规的‘小而精’。”他说,《条例》仅有39条,可以说是“短小精干”,虽然《条例》“小”,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特别对占道施工管理、交通安全设施管理体制、公交优先发展、电动车辆管理、停车场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情况提供了“一对一”的解决方案。

  据介绍,《条例》针对南充市具体问题,提供了专门的立法解决方案,充分体现了南充特色,呈现出六大亮点:一是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条例》规定交安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机动车道路的违停处罚,统一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打破了原有的“多头管理”格局,实现“一体化”管理,将从体制层面彻底解决管理脱节、管理失软等难题。二是创制电动车辆管理规定,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条例》针对该市大量存在的电动车辆,从概念界定、产销管理、上路条件、通行规则等方面作出了创制性规定,有效填补了上位法“空白”,将为解决南充市长期存在的“小微车辆”管理难题提供法律依据。三是着力解决道路停车难题。《条例》通过增加占用和挪用停车场的违法成本,在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周边道路实行夜间性和时段性停车,鼓励开发立体停车空间、开放内部停车资源等相关规定,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提供综合治理方案。四是引入交通影响评价机制。《条例》充分吸纳先进管理理念,确立了交通影响评价机制,规定交通影响评价应当作为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依据,避免重大建设项目因“未评先建”造成“永久性”区域交通问题。五是深化公交优先发展理念。《条例》对城市公交的线路规划、站点布局和专用车道作出规定,将推动该市公交体系健康发展;对特种车辆和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开绿灯”,将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条例》还对公交车辆进出站“乱象”进行了规范。六是强化交通管理能力建设。《条例》规定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轻微交通事故“快反快处”机制,推广交通管理的新型科技手段,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同时还对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作出了创制性规定。

 

响鼓又重锤 促法规落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条例》为解决南充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治解决方案,将为南充建设宜居宜业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从《条例》获批之日,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就为实施工作抓紧谋划。该市两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将其纳入“法律七进”重要内容,借助主流媒体,依托新兴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市政府以《条例》为纲领,以实践为依据,出台与之关联的配套制度,建立起与之适应的执法体系,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提供了要素支撑。相关职能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突出执法重点,加强联动配合,陆续开展电动车违法通行、道路违法停车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走过场,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为切实加强《条例》实施的监督约束,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加强《条例》实施监督,掌握实施的具体情况,让法规真正成为管用实用之法、为民利民之法、群众拥护之法。4月下旬,在《条例》实施近2个月时,市人大常委会就开展专题视察。视察组来到城区一些路段及电动车销售点等,通过现场抽查行人、机动车驾驶员等方式,重点对《条例》宣传、电动车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已建成停车场被挪用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视察组要求相关执法部门持续加强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有针对性的精准施策,务求实效。要持续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道路管理工作协同机制,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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