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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蝶变”中的人大元素——遂宁市船山区人大常委会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 2019-05-17 来源 遂宁市船山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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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时节,笔者漫步在遂宁市船山区的乡村,曾经是坑洼的乡村路、破旧的房屋、闲置的土地,如今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道路、漂亮的房屋、兴旺的产业、宜居的环境。乡村变化可以比作化茧成蝶,而这一过程离不开船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助推元素,通过审议、视察和调研,提出建议,助力乡村美丽“蝶变”,探索出了可推广可复制的乡村发展路径。

 

  专题视察:持续跟踪新农村建设

 

  2018年9月27日,船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大代表就新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为新村发展把脉支招。“新村建设管理要做好政策宣传,既要兼顾农村特点,又要符合群众心愿。”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可茂在视察中指出。2016年开始,区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对新农村建设进行视察,先后到桂花镇金井村、响堂村,永兴镇元宝村,河沙镇梓潼人家等新村聚居点,通过看现场、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新村建设管理、整体规划建设、易地搬迁及新村综合体建设情况,为新农村建设出谋献策。

  目前,全区已形成“镇园结合、产村相融、一体发展”的模式,建成永兴镇唐家湾等新村综合体4个,保升乡太和桥村等扶贫新村27个,桂花镇金井村等幸福美丽新村90个。

 

  专题审议:助力农村产业发展

 

  2017年3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向种养大户和农业企业有序流转,发展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增强‘三农’发展后劲。”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蒋开伦在审议中说。常委会副主任熊杰指出,要坚持园区发展道路不动摇,以园区为核心,因地制宜布局产业;要坚持产业引领不松懈,巩固好现有产业,并积极招引优势产业;要坚持改革创新不畏难,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2018年5月11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全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常委会主任蒲体德在审议中指出,“要继续保持农业园区的发展定力,强力推进园区快速发展;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大涉农项目的整合力度;要强化品牌意识,着力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据悉,目前,船山区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78个,国省市三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8家、工商注册家庭农场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53家、专业大户247户。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24万余亩,流转率77%。发展蔬菜基地 14万亩、水果基地8万亩、花卉苗木基地2万亩。

 

  专项督办:乡村振兴建议落地生根

 

  近两年来,区人大代表就乡村振兴提出“全区农业产业发展”“关于农村厕所改造”等建议20余件,区人大常委会把落实好这些建议作为工作重点,由联系农口部门的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甲武专项督办,定期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适时邀请提建议的代表指导承办单位正确把握代表真实意图,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到位。

  唐文明、邓永春代表提出“加强农村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振兴”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加大督办力度,区政府及时出台《船山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畜禽污染整治、砂石改革等专项行动。新建沿河污水处理厂3个、乡镇污水管网35公里;整治河道岸线26公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5处;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场23家,整改限养区养殖场151家。

  倪晶晶代表针对农村闲置农房和宅基地较多的现象,提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建议,区政府深入调研论证,住建、农业、国土等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多规合一”的村庄发展规划,对城郊村,结合重大农旅项目,使土地全部流转,农民变市民;对农村土坯房采取维修加固、拆旧建新、拆旧留权、拆旧退权等方式,拆除土坯房2088户。

  由于代表建议的较真督办,切实提升了办理质量和效果,促使代表建议真正从“纸面”落到“地面”,让代表所提建议落地生根。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建华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做优都市农业方面开展专项调研,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供政府参考,继续为推动乡村‘蝶变’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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