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3日上午,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表决,获全票通过。新修订的条例将于今年7月30日正式施行。
原条例于2004年7月30日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为阆中古城的有效保护、规范管理、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维护古城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然而,随着阆中经济社会的发展,阆中古城的保护管理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原条例已难以适应古城保护管理的需求,保护范围太小、部分条款操作性不强、处罚程度轻、法律威慑力不强等问题较为突出。为了依法解决这些问题,阆中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修法工作。2018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先后历时14个月,其间多轮公开征求意见、举行立法听证会、数十次修改完善,并经省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得以最终全票通过。
新修订的古保条例,必将为阆中古城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阆中延续城市文脉、守住城市根魂,更好传承和弘扬本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