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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字当头 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

时间 2016-09-06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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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权,上有宪法赋权,下有预算法、监督法支撑。实际工作中,却总有不尽人意的地方,有种“难以认真”的尴尬,审查做不实、监督不到位、代表看不懂、百姓不满意。毛泽东同志说过“凡事最怕‘认真’二字”,这几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就从“认真”二字上下功夫,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做到5个“实”。

预算审查“实”

  在预算审查方式上,探索形成了预算工委预审、财经委初审和大会审查批准的“三审制”,并重点抓实预审这一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组织预算编制前,将人大对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政策、草案格式、编制中的注意事项及建议意见等)印送政府财政部门研究落实。
  二是在预审前广泛调研。听取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有关建议意见,并及时向政府财政部门反馈,督促其研究解决。
  三是在预审时,按照人大各专委会职能职责,将财政预算及相关部门预算印发专委会征求意见。各专委会踊跃参与,精心组织相关各部门召开预算研讨会,收集反馈预算编制中的困难、问题和建议意见。
  四是组织专家集中预审。每年我们都对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组织专家集中预先审查。在审查2016年预算中,我们将《预算法》的一些新规定,细化成50余项审查指标,对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审查方法及建议意见的表述都进行了全面规范,在此基础上,运用联网审查系统,实现审查预算、提出意见、问题复核、意见采编等全程无纸化、流水线作业。
  2016年,我们组织18位专家通过联网审查系统,利用5天时间对财政预算草案及省级129个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集中预审,审查发现问题2200条,经专家A、B角复核采纳1600条,最后预算工委梳理印发财政1062条,基本杜绝了庞大预算数据的技术性错误,结束了人大预算审查“总为浮云遮望眼”的尴尬境地。

执行监督“实”

  人大预算监督,是维护人大审查批准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重要保证,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做实预算监督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重点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从2014年起,我们要求省政府及其部门将所有专项资金的分配文件在印发时抄送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收到文件后,我们及时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导入信息系统,供代表和工作人员随时调阅、分析。2015年,我们在分析中发现省民政厅在分配社区建设资金和“三无五保”人员救助资金时,明显出现不公平或有失公允的现象,及时责成财政厅及民政厅就有关情况作出了说明。
  二是坚持实行预算执行在线监督。通过与省政府财政大平台联网,委派专人实时查看省级各部门的预算资金支付记录,及时发现违规提取现金、改变支出性质和用途等不规范支出行为,并按季度进行通报,相关单位接到通报后,进行核实整改并向预算工委书面说明情况。2015年在线监督共发现不规范支出1270笔、金额9612.78万元,涉及的62个部门均及时反馈了情况说明或整改报告。
  三是开展预算执行进度分析。及时、全面掌握我省财政收支情况,按季度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并印送常委会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以便相关各方及时掌握全省财政运行状况。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及时指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四是坚持做实预算绩效跟踪。在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评价过程中,组织代表到现场进行跟踪调研,及时指出了财政绩效评价体系中的“重进度、轻成效”等问题,提出绩效评价要促进政府“花最少的钱办更好的事”。2015年,我们还邀请部分代表联络员分赴广元、绵阳等市对国家“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资金及农村妇女“两癌”救助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五是严格控制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控制政府债务、防范债务风险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一些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违规担保行为。2016年,我们对我省某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将某建设项目财政补贴分8年定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决议提出质疑,并书面建议省人大法工委在其备案时予以撤消。

预算公开“实”

  新修订的预算法提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中共中央办公厅今年又专门发文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公开,提出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和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将预算公开纳入了政府考核范围。在这样的背景下,做实预算公开,可谓“刻不容缓”。围绕预算公开,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促政府严格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公开的有关规定,2015年,我们在省人代会后,严格计时,核查各部门预算公开情况,除8个涉密单位外,121个省级部门(含所有党群部门)全部按规定及时进行了公开。2016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指示,对全省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抽查了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的公开内容、形式及时间结点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专题向常委会领导报告。
  二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畅通预算公开渠道、增进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预算信息的了解掌握。在省人大门户网站上,开辟“预算监督”专栏,汇集了财政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公告、审计公开等链接,并及时报道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另外,我们还建立了代表联络员QQ群、微信群,向代表及时通报财政预算执行动态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动态,收集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建议。

审计监督“实”

  审计机关依据宪法、审计法独立实施审计监督,是维护财经纪律、彰显预算权威的专业力量,是人大预算监督的重要依托。但其行政型的管理体制决定了其不可能真正“独立”,总要受到政府方方面面的制约,难以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工作中常常出现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碰硬逗硬的尴尬局面。为充分发挥审计作用,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与审计机关的联系。每年“两委”都会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印送审计机关,要求将人大关注的重点方向、重点部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落实。人大关注审计计划,按审计机关的话“从此有了撑腰的”。在审计机关与被审部门或单位交换审计意见时,组织部分代表参与监督,掌握未经过滤的审计发现问题原始清单,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提升了审计权威,促进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督促审计机关严格维护财经纪律。要求审计机关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项报告及整改决定书抄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审查,直接指出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审计机关在审计发现问题时,只简单要求受审单位整改问题,而未按财经法律法规对受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提出处理人员的建议),要求审计机关“碰硬逗硬”,维护财经纪律,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三是着力审计整改监督。在常委会审议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前,对相关省级被审单位和部分市州落实审计整改决定情况进行实地跟踪督促。常委会会议期间,督促审计机关将各项审计决定书的内容精简后汇编成册,印送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参阅。近两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都在上报的此项资料上批示,责成省政府领导牵头抓好整改落实。2015年,在省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时,我们还通知省级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到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四是督促政府建章立制。2014年,我们在向四个亲兄弟省市调研学习的基础上,提出了部门决算审计审签的要求,经主任会议同意后印送省政府,督促省政府出台了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审签办法,省审计厅将部门决算草案审签意见抄送我们,为我们预审部门决算草案提供了参考。今年,根据省委深改组的要求,我们又代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起草了《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提出强化审计问责机制、强化人大对审计工作的监督。

工作创新“实”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注重求真务实、积极履职、主动创新。建立伊始,便建立了部门预算预审制度。2005年,我们建立了预算执行在线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不规范支出行为,较好维护了预算的权威。2010年,我们建立了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为代表创造更多的机会了解预算、深入审查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一些探索成果得到了全国人大的肯定,也迎来了各兄弟省市的交流学习。
  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实施,预算编制更加规范、草案内容更加精细,预算信息量也急剧膨胀。要在短短的几天会议时间里阅读完“海量”的预算资料,不光代表不可能,即便是专业人士,也只能“望洋兴叹”,更不用说进行实质性审查。针对这一尴尬,2015年我们提出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四化”构想,即“预先审查智能化、代表审查网络化、执行监督实时化、预算信息知识化”。并按照这一构想启动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对应建设了四个子系统。
  智能分析子系统:通过不同部门的同类型预算之间、同一部门的预算与决算之间、不同年度数据之间的对比分析,自动筛查技术性错误。
  联网审查分系统:在智能审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联网审查平台,为审查专家集中预审、财经委委员的初审、人大代表审查预算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查预算调整和决算提供网络化辅助审查平台,实现从预算草案接收、预审、初审到上会审查批准,以及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监督和决算审查批准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为人大代表提供审查监督全流程信息。
  在线监督分系统:升级原有的在线监督系统,动态生成、显示预算执行进度,并进行预算数据比对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支出行为;
  预算知识库分系统:归纳收录历年预算决算数据、财政收支政策等资料,便于审查监督中查阅与调取,也供新入职工作人员学习掌握预算专业知识。
  其中联网审查分系统已在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预审和2015年部门决算草案预审中进行了初步运用,受到参审专家及代表的一致好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完善各系统功能,逐步有序地向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推广运用,加快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迈向信息化时代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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