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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分党组 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 2021-10-29 来源 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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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法制委分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会议由分党组书记田万国同志主持,法制委分党组成员、法工委副主任、法制两委各支部(处室)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栗战书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第26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会第203次会议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第82次(扩大)会议精神。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谈了学习体会和下步贯彻落实建议,法制委分党组书记田万国同志作总结发言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党中央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都是第一次,是意义非凡、影响深远、值得载入史册的大事,对于坚定不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 法制委法工委各级人员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注重在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上下功夫,通过分党组会议、支部会议专题研讨以及自学等方式继续加强学习提高,做到学深悟透,深刻理解把握会议精神,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指出,要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一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谋划立法工作,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委请示报告,确保一切重要立法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二是要切实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立项阶段,从编制立法计划开始就要考虑可执行性,加强立法选题论证,适时开展立项论证前评估;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把重大意见分歧解决在起草阶段;在审议阶段,要发挥好法制委员会“统”的优势,加强立法协调,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利益偏向,把好立法最后关口,确保立一件成一件。三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创新人民参与立法机制。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集立法建议,最大程度地吸纳群众意见;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座谈,真实了解来自一线、来自基层的法治需求;充分发挥“一点一库一基地”的优势作用,调整充实立法联系点,尽快更新立法专家库,确保更好地为立法工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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