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的立法服务工作,8月29日至31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内司委、省委政法委赴绵阳、资阳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重点就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纠纷预防与排查机制、调解组织运行情况、诉非对接机制、驻村法官参与多元化解纠纷情况等问题展开调研,实地走访了绵阳安州区秀水镇综治中心、秀水法庭、河清镇,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鸳大镇司法所、安岳县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奎星阁社区等地。并分别在河清镇、安岳县召开座谈会,邀请当地相关部门、基层自治组织、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人民调解员代表等参加座谈,了解实践中纠纷多元化解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了与会人员对草案的修改意见,就纠纷多元化解的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功能充分发挥、基层纠纷矛盾地有效排查与预防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杨筠表示,要深入研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以我省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依法开展多元化解纠纷立法工作。要注重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与预防工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