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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乡村振兴落地落实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时间 2019-03-13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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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好省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推进《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尽早高质量出台,3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制定《条例》立法工作协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邓良基主持会议,并向与会的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作委,以及22个省级相关部门通报了前期立法工作推进情况。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在会上汇报了相关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侯晓春强调,要围绕中心、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和理解立法的重大意义和光荣使命,深刻认识制定《条例》对于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加快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全力以赴投入到乡村振兴立法工作中。要立足省情、放眼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充分发挥立法的保驾护航作用,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打好脱贫攻坚战这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聚焦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进行制度设计,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落细。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齐心协力完成好立法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树立“一盘棋”思想。侯晓春指出,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力主导下,我们一定能在全国率先制定出一部高质量的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为我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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