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法规新闻发布会6月25日发布了新制定的《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22条,主要包括条例适用范围、地方政府及部门职责、射钉器材安全管理要求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立法保障 筑牢安全新防线
四川作为射钉器材生产销售大省,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四川销售成品射钉器已达150.7万余支、射钉弹214.1亿余颗,社会保有的射钉器材数量庞大,且流向不明。对其及时精准立法对我省统筹安全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立法工作启动后,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动作为,联合相关部门以走访、座谈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摸清射钉器材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的真实状况,梳理行业痛点、管理堵点、安全风险点。”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苏家春表示,条例草案从一审的26条到三审的22条,凝聚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的集体智慧,使条例内容既符合法治精神,又贴合四川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更是四川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
创新管理 构建安全新体系
“条例第四条突出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原则、条例第十一条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射钉器材安全社会监督,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此次是以“小切口”的立法形式,对射钉器材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四川将借鉴枫桥经验,引导群众参与,各部门密切配合,以系统思维提升射钉器材管理成效。
多措并举 守护安全新格局
发布会上,公安厅二级巡视员熊意介绍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安排,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介绍,条例立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强化多元化解、法治宣传,注重规范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条例通过全域普法宣传,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引导、鼓励企业提升改进产品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使射钉器材产业发展更加规范、有序。
条例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溯源和流向信息采集,达到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的目的。在公安部的统一安排下,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射钉器及射钉弹流向登记信息系统,并在互联网端拓展推广微信小程序、网页等便捷端口,实现射钉器及射钉弹标记编号、流向登记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