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工作要求。意见下发后,泸州市人大农委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强化了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作为人大农业农村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在支持中监督、在服务中监督。仅2013年,泸州市人大农委开展现代农业相关领域调研3次,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1次,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现代农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抢抓机遇、把握优势,坚定不移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泸州市在发展现代农业中,面临贫困区域广(四县三区中有三个县为乌蒙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区,占全市面积的71.46%),农业基础差,发展底子薄等问题。在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研讨会上,市人大农委提出了“三个结合”的建议,即要抢抓机遇与上级政策相结合,要立足实际与泸州独特的地理环境相结合,要优势优先与地方特色产业相结合。
一是抢抓政策机遇优势。泸州市抢抓全省现代农业强县、现代林业强县、现代畜牧业强县建设机遇,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突破发展,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最近两年,泸州市新启动了江阳区现代农业园区、纳溪区生态农业园区、合江县特色农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其中江阳区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同时又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二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二是牢牢抓住地理区位优势。泸州地处川滇黔渝结合部,置身于长江经济带和川南城市群,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同时,大自然赋予了泸州地处北纬28度的优质农业发展条件,在这一纬度,拥有国内外众多发达的农业现代化城市,如法国波尔多、我国武汉、杭州等城市,泸州近几年抓住北纬28度“冬暖、春早、夏热、秋雨、湿度大、空气温润、四季分明”的地理条件,在沿长江流域区县扩大荔枝、桂圆、真龙柚等特色水果基地,为现代农业加工业提供第一车间;充分利用北纬28度“气候、水质、微生物资源”,扩大高粱种植面积,为酒业提供优质高粱;沿赤水河流域的叙永县、古蔺县,则重点发展高山反季特色蔬菜、中草药、特色干果、甜橙等。
三是优势优先大力推进优势产业发展。泸州热量条件好,北部地区年积温6000℃以上,面积近1万平方公里,全省有此条件的区域仅3万平方公里,非常适合农业生产;南面山区昼夜温差大,尤其是赤水河谷干热地区,昼夜温差超过20度。因此,在多年的生产实践中,泸州农业结合种植习惯、产业基础和市场供求等因素,逐步形成了畜牧、蔬菜、水果、林竹、高粱、优质稻、茶叶、烤烟等“八大”优势产业。按目前全市农业发展规划,将努力把“八大”优势产业打造为百亿优势特色产业,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增强投入、强化基地,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底部基础
2013年,泸州市委审时度势,研究并制定了《关于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的决定》,其中既包括有现代农业发展的突破、也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在内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泸州市人大对此进行专门意见征求和调查研究,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总体工作目标的决议》,大力支持市委提出的“六个突破、四年翻番”工作目标,并以“六个突破、四年翻番”的相关内容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重点。泸州市人大农委根据市委决定和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由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泸州现代农业发展突破实施意见》,全力参与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突破的工作中。
一是扩大对现代农业的投入。按《泸州现代农业发展突破实施意见》,发展现代农业的思路就是“大投入带动大发展、大发展带动大突破”。市人大农委在近两年的工作监督和开展的视察调研中,多次对“大投入”、“大发展”、“大突破”提出意见建议,如在去年开展的贫困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工作调研中,提出了“完善投入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设施完善、产业升级”的建议,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制定了综合“上争、外引、自筹”的投入政策,并明确提出了每年市财政投入现代农业的资金不低于15%的增速,同时对涉农部门向上争取资金提出了每年不低于15%增速的工作要求。2013年,全市实施现代农业项目60个,完成投资18.37亿元;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17个,完成投资27.8亿元;实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个,完成投资31.99亿元,加快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狠抓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近年来,泸州市人大农委根据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布局,分别开展了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高粱基地建设等情况调研,提出了基地建设既要立足“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基本工作目标;又要适度超前,以“设施化、专业化、科技化”为现代农业发展作好探索。为此,市政府以江南新区、临港产业物流园区、乌蒙山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大了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力度,重点发展酿酒专用高粱基地、沿江果蔬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林竹基地、赤水河甜橙基地、古(蔺)叙(永)烤烟基地、无公害水产基地建设,着力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带。2013年,全市种植优质稻180.3万亩、高粱61.2万亩、特色果蔬175.5万亩、烤烟22万亩;建成竹林基地317.95万亩;建成各类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601个,出栏优质生猪370万头;建设万亩粮食高产示范片35个、万亩高粱高产示范片10个、高标准烟基单元9个;并建成了包括泸县得胜川南蔬菜科技园1800亩高标准设施大棚、泸县现代农业蔬菜育苗展示中心15000平米高标准智能温室、龙马潭区走马示范片3000亩连栋温室等在内的以高投入、设施化为标志的一批基地。
三、培育主体、引进龙头,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是必须有有技术、善经营、懂管理、拓市场、能带动的经营主体作引领,必须有实力强劲、规模强大的龙头企业作支撑。因此,泸州市人大农委在近三年的监督工作中,多次组织视察、调研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等,提出了“强化指导服务、加大扶持培育、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业务素养、适度扩大规模、坚持规范运作、带动产业发展”等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建议意见,不断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两年,泸州市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全市农民合作组织达2262个,其中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合社2039个,新增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11个,新增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89个,实现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农民合作组织64个;发展各类家庭农场806个,已登记注册的有22个,各类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8.51万亩;各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共计105.69万户,带动面达78.29%,比上年提升10.89个百分点。
二是大力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根据《泸州市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两个带动”重点工作部门分工》要求,泸州市人大农委主动参与到对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申报评选及运行情况监测管理之中,并在完善龙头企业争创、监督管理中提出了“严格准入标准、坚持规范运行、突出产业引领、重在带农致富、扶持做强做大”的意见。市委农工办等部门根据市人大意见建议,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争创、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确保了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2013年,泸州市开展了对2011-2012年度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工作,其中合格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54家,取消龙头企业资格7家;新培育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21家。目前,全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75家,其中国家级1家、省级20家、市级154家。实现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30家,50亿元以上2家,100亿元以上1家。
四、打造品牌、保证品质,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做到“量”、“质”兼备,“量”代表规模,“质”促进效益。因此,泸州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始终坚持提升品质、塑造品牌。
一是努力打造“泸字号”特色农业品牌。泸州市人大农委在近两年开展的扶贫调研、现代畜牧业调研等一系列调研中,一直关注本地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鼓励特色农产品创建“三品一标”、打造地标性产品。经全市各级持续培育、扶持,重点突出了打造“泸州桂圆”、“合江荔枝”、“泸州长江大地蔬菜”、 “蜀龙牌生猪”、“纳溪特早茶”、“乐道子林下土鸡”、“赤水河甜橙”等区域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同时,“古蔺赶黄草”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泸县龙眼”、“蔺山”牌甜橙被评为“中华名果”。此外,还对泸州护国陈醋股份有限公司获“四川省著名商标”,泸州市田园乐生猪专合社、四川瀚源有机茶有限公司等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12个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给予了奖励。目前,全市有168个农产品成功创建为“三品一标”。
二是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012年、2013年,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农业生产源头安全等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严肃的整改意见,以最严格的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引导全社会共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在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上,泸州市进一步落实了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加强了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和水产健康养殖等标准化创建;并以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区)为契机,积极推进农产品风险监测预警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