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化的现实需要。去年,我们在了解供销合作社履职过程中,感到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三农”工作的薄弱环节,因此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列入专题调研内容,由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牵头组织进行调研。其目的在于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现将我们的调查与思考提交本次会议,以期交流借鉴,共同为此做更多促进工作。
一、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成效
1999年机构改革后,乐山市供销社系统按照“开门开放”办社要求,传承“以农为本、富民兴社”办社宗旨,努力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顺应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服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产业效益成效明显。去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总额达92.9亿元,助农收入15.4亿元。
(一)基层组织体系恢复发展,引领作用发挥明显。近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重组发展新型基层社、组织引导参股发展专业合作社、探索组建联合社(会)。全市11个县(市区)、211个乡镇、2034个行政村,发展专业合作社407个,入社社员38653户,带动农户218500户。
(二)农业服务体系日趋健全,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建成社区综合服务社849个、庄稼医院458个,开办连锁店3672个;开展农业技术培训9.2万人次,测土配方施肥9.1万亩,免费提供种子(苗)343万元;系统内农资企业销售化肥29.2万吨、农药2652吨、农膜403吨,占全市75%以上市场份额。
(三)产品流通体系初具规模,产销对接成效凸显。积极拓展产销对接平台,每年一届的“乐山市农商对接会”规模不断扩大,第五届“乐山市农商对接会”成交额近20亿元,专业合作社在城市社区开设直销店67个,70家合作社产品直销学校、机关、企业,72个外包装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的农产品上网销售。培育规模(限额)以上龙头企业56家,其中国家级龙头1家,省、市级龙头11家;农产品生产基地64个,其中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4个;建成冷链物流系统5条,冷库容量5.5万吨。去年全市通过流通购进农副产品20.54亿元,销售农产品22.78亿元。
(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显现,效益环境双赢发展。建成再生资源回收企业9家,报废汽车拆解中心1处;开工建设县级分拣中心1处,拟规划筹建市级集散中心1处、县级分拣中心9处。重组规范布设乡级回收站180个,覆盖率85%;村级回收点546个,覆盖率27%。回收额连年翻番,今年达2.1亿元。有力助推了我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当前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视不够。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年中央1号文件都有具体要求。然而,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作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主导者、决策者和推动者,还没有具体的实施规划和可行的举措,使得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能相互交叉、服务功能分散等问题。据统计,目前我市专业合作社村级覆盖率不足60%、社区综合服务社和庄稼医院乡镇覆盖率只有80%,村级不足30%。
(二)农业服务体系建管统筹不力。市县乡级涉农部门的农村社会化服务工作呈条块分割格局,在乡镇和社区设立的涉农站点和惠民工程重复建设,功能重叠较多,资源浪费现象较突出。农业服务体系普遍存在功能不全,参与市场竞争力弱的问题,有的地方已陷入“点在、网破、人散”的尴尬境地。
(三)农业服务体系建设财力不足。财政对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经费投入力度不大、涉农项目配套资金严重不足,一些服务网点发展和运营举步维艰。
(四)农业服务体系融资贷款困难。一些涉及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资金,大多是国家供销总社、省主管部门定点、定项目下拔,并且要求地方必须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同时要有供销社参(控)股达到一定比例的下属企业才可申报项目。由于我市供销社系统1999年体制改革较彻底,一些利农惠农项目因不具备条件无法向上争取;争取到的部分项目,因融资贷款困难、地方配套资金很难到位而“搁浅”。
三、进一步推进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充分发挥主导作用。
一是切实加强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要提高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目标管理范围,制定出与本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相衔接的发展规划,逐步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
二是切实加强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研究。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会议精神,用好用活各项利农惠农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扩大财政投入比例,将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项目预算,并逐年增加。各县(市、区)级政府也要加大投入,统筹好项目资金,适度安排配套资金,确保争取到的项目“落地开花”。
三是深入推进供销社系统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工作。整合服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界定责权,着力把涉及“三农”的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法律援助、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社区服务等建成“一站式”服务体系,避免浪费资源重复建设现象。调整充实管理队伍,加大科技型服务人员培养、培训力度,逐步建立起管理人员结构合理、服务功能齐全、服务形式多样的综合服务体系。
(二)创新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适用的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服务中心在搞好传统农资、农具、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确立服务与经营相结合、技术与物资相结合经营理念,广泛开展科学种植、合理施肥、病虫害防治等咨询宣传活动。落实商品配送到户、技术培训到户、质量承诺到户便民措施。提供主导品种产前技术推广、产中技术指导、产后收购销售等全方位服务,确保经营的持续性、服务的长期性。
二是建立多元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民营科研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村各类乡土人才、技术能手联合起来,开展 “技术人员直接到户、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服务。引导农民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和利益共同体,在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等流通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市场销售,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搞好“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加快农村信息服务点建设,实现县乡联网并逐步到村和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科技成果、农村综合信息、科技人才等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规划筹建市级农资交易市场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规划建设集仓储物流、批发配送、农技指导、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功能的地区性、综合型市级农资批发市场。切实解决农资商品和再生资源市场管理散乱、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农资市场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维护农民利益,满足农村和农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三)探索金融服务模式,破解小额贷款瓶颈。
一是积极探索制定财政扶持服务政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像支持工业、重大项目建设那样,重视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制定一些方便、快捷、高效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对社会资本、民间资金投资或出资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的企业和个体户,要综合运用国债、税收、财政贴息、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扶持、奖励和补偿,实行地方所得税减免或让利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投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乡村集体经济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共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农户贷款担保协会,培育小额信用贷款组织,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解决财政短期供给不足、农户小额贷款难的问题。
三是用好中央和省的农村优惠政策。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各大专业银行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降低农户贷款成本,搞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发展前景好、带动农户多、管理规范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是引导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地方各级政府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引导作用,严格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流转程序和合同行为,确保农村土地流转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二是优化农业产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后,积极鼓励农户把土地、资金、劳动力与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结合,引进特色种养殖业、特色品牌,探索“专业大户+转包出租、合作社+股份合作、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等新型经营模式,培养现代职业农民,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三是加强流转土地经营监管。严把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关,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租用、承包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流转土地风险防控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