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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 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

时间 2021-12-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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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厅

  我省是森林资源大省,有林地面积3.6亿亩,居全国第3位,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9%;森林面积2.59亿亩,居全国第4位。活立木蓄积17.9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7.1亿立方米,均居全国第3位。森林覆盖率35.5%,高出全国平均近14个百分点。基于此,充分发挥我省森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对于促进林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162”全省林业发展总思路,充分发挥林业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林产业,积极促进林业产业调结构转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全省实现林业总产值2336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970元,其中,农民人均林业收入2000元以上的县有9个。林业已日渐成为许多山区县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我省的主要作法是:

  (一)积极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

  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是发展现代林产加工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第一车间。我省高度重视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坚持以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为依托,大力开展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一是明确目标责任。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加快推进10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机制的通知》(川委厅[201441号)要求,将300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按年度落实到21个市州的120个县(市区),并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二是明确考核标准制定了《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标准》,用标准来衡量和保障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数量和成效,有效促进了地方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质量的提升和改善。2014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10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之一。三是促进立体发展按照年初省委一号文件“建设万亩林亿元钱立体高效示范区”的要求,积极指导各地以产业基地为载体,大力发展林下种养业和生态旅游业,探索推广立体、循环、高效的“万亩林亿元钱”发展模式。全省建成面积千亩以上示范基地45个,总面积22万亩,提升了基地助农增收的综合效益。四是落实项目资金。用政策杠杆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围绕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年共安排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5亿元,支持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覆盖了包括40个重点县在内的55个县。五是加强督促指导我厅会同市(州)林业局对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进行督查,会同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对各县2014年度建设目标进行考核,通过督查考核,促进了基地建设工作。六是加强技能培训。21个市州的产业科长、40个县林业局的分管领导就现代林业产业发展和重点县建设进行专题培训,夯实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管理的能力基础。七是创新机制和模式对省级林业产业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下放项目审批权给市(州),省厅实行项目备案制,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保障项目实施成效。这些举措有力促进了全省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的顺利推进。全年共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00万亩,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0%。其中40个重点县共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60万亩,占全省的53%。全省已累计建成现代林业产业基地1980万亩,为20203000万亩目标任务的66%

  (二)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2014年,我省林业坚持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环节,多方采取措施,积极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一是强化认定申报工作。对首批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复核认定,全省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到148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使我省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5家。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2014年新增18个国家级、14个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全省林业专合组织达到2955个。三是促进规范发展。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都江堰市高山野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0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基地被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森林食品基地,蒲江县明月雷竹土地股份合作社等18家专合社被评为国家级农民专合社示范社,龙马潭区西坛花椒专合社等14家专合社被评为省级农民林业示范社。

  (三)加快发展林下经济。

  为引导和规范林下经济发展,制定了《四川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全省林下经济发展目标、方向、指导思想和区域布局。争取省级财政林业产业资金扶持4个县重点发展林下经济,并从40个林业产业强县项目资金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完成了2014年中央财政林下中药材补贴试点工作,加强了对安县等4个林下经济重点县和11个中央财政林下中药材补贴试点县的扶持和指导。全省发展林下种植面积352万亩,林下养殖1.2亿头(只、箱),实现林下经济产值525亿元。

  (四)大力开展金融支林工作。

  良好的金融支持是林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为切实强化金融支林工作,我省林业主动作为,持续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努力为林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一是继续强化合作。拓展合作范围,与省邮储银行签订了《推进四川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合作协议》,推动省邮储银行所属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扩大融资规模,支持各类林业经济主体加快发展。全省金融支林取得新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林业信贷投入达37.2亿元,同比增加13.7%。二是扎实开展金融支林示范县建设。与省农行、省信用联社加强沟通衔接,联合推动示范县探索创新,金融对示范县的支持力度明显增加。其中,长宁县2014年获得涉林贷款454笔,贷款余额5162万元,其中新增贷款387笔,发放贷款4534万元;沐川县现有林业贷款余额9.3亿元,比去年增加800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进一步完善森林保险政策,下调森林保险费率。其中,公益林费率由0.16%降至0.13%,商品林费率由0.2%降至0.16%。积极探索创新,推进和规范野生动物相关保险、林产品及林副产品保险等新涉林保险产品的研发工作。全省政策性金融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目前,全省参保面积增加到3.32亿亩,林地在保比例达到92.12%,保额达到1825.34亿元。

  (五)强化政务服务工作

  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围绕大力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进一步强化林业产业发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一是召开会议促进工作。我厅分片区召开川南竹产业、川东北特色经济林、川西生态旅游等现场推进会,分类部署林业特色重点产业发展和助农增收工作,推进成都平原区林板家具、川东北特色经济林、川南竹产业、川西生态旅游四大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产业园区,提高林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成效。二是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市场化进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林产品市场建设,着力健全全省林产品市场体系;配合商务厅开展林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三是强化外向型林业经济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服务林业企业拓展俄罗斯、东南亚等市场,推动我省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四是强化金融及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搭建融资及招商平台,我厅与省工商联、省投促局联合举办了“2014四川林业产业项目推介暨投资促进会”,向社会推介特色优势林业产业项目112个,签订了一批投融资项目。全年全省林业产业完成总投资271.9亿元,同比增长14.3%

  2015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之年,全省林业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更加突出农民增收,更加突出市场导向,更加突出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拟培育现代林业产业基地300万亩,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2500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100。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在培育产业基地方面,突出重点,巩固提升。

  围绕木竹、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等六大重点产业,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加快推进10个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建设机制的通知》(川委厅[201441号)要求,结合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标准,扎实推进现代林业产业基地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基地建设成果。

  ()在推进重点县建设方面,验收一批,启动一批。

  2015年是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的收官之年,围绕林业产业总产值、农民收入和现代基地等主要指标,开展第二轮重点县检查验收。同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适时做好第三批现代林业重点县的启动准备工作。支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建设,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评定。加强中央财政林下中药材补贴试点。

  ()在打造产业集群方面,推四突二。

  推进四大林业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推进川南竹产业与川东北特色经济林产业两个集群建设,推动建立集群内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探索集群所在区域内的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区、林业产业园区、特色产业示范区建设等工作。

  ()在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方面,扶持新型主体,建立合作、联利机制。

  扶持培育专合组织、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涉林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制定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林业建设项目名录;探索推广经营主体与林农的合作发展及利益联结机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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