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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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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认真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立法工作规范有序
  “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委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对“三农”工作的规范和促进作用,紧密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围绕加强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加快立法工作步伐,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努力提供法制保障,完成了以下五项立法工作任务:
  (一)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草案)》被列为2009年已进入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为了充分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第二次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农委协同法制委、法工委,会同省林业厅对《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稿)》进行了修改,并就机构职能、种子储备制度、良种补贴等问题再次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建议,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正案)》
  省政府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农委及时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认为,鉴于省政府取消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故提议应对法规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地方性法规修正案提供了重要意见。
  (三)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正案)》
  省政府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农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认为,鉴于省政府在天然林保护范围内设立了人工林木材交易市场审批行政许可,提议应对法规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地方性法规修正案做了充分的前期工作。
  (四)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
  为依法推进我省防沙治沙工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初步审议了省政府提请审议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草案)》,并就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会后,农委将草案分送各市、州人大征求意见,并组成立法调研组前往防沙治沙形势最为严峻的阿坝州开展实地调研。随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各市州的修改意见以及实地调研结果,农委组织对草案进行修改,形成了草案修改稿,分送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农委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讨论分析各方面意见,认真审议草案及修改稿,形成了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顺利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实施办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五)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湿地资源是我省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基础,我省西部的高原湿地还是长江、黄河重要的水源补给区。为使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农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对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建议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列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初步审议了《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并就其立法必要性进行了表决,赞成对该草案继续审议。
  二、监督工作力度加大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农委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实效,紧紧抓住“三农”投入和水利执法等影响“三农”工作发展的重大事项,扎实开展了以下三项监督工作:
  (一)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三农”投入情况的报告》
  “三农”投入是“三农”工作发展的“引擎”,直接决定着“三农”工作的发展状况。农委高度关注“三农”投入,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钟勉副省长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三农”投入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的相关工作,会前,农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我省“三农”投入及涉农职务犯罪等情况;会议期间,为常委会的审议工作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意见收集、整理等工作;会后,代常委会办公厅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转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到全省“两个加快”的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多措并举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针对我省“三农”投入总量仍然不足、投入重点仍然不够突出等问题,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二要进一步突出“三农”投入重点,三要进一步增强“三农”投入实效。
省政府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批示:要将审议意见认真贯彻到今后工作中。省政府办公厅按照批示要求,及时将审议意见转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直农口各单位贯彻落实。
  (二)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促进水利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农委积极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多次听取省水利厅的情况汇报,并赴都江堰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草拟了执法检查方案。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农委代常委会办公厅及时起草、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直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9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作了动员讲话。9月15日至21日,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负责,组成三个执法检查组,分赴成都、眉山、资阳、德阳、自贡、宜宾、泸州、南充、广安、达州十个市,采取实地检查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询问干部群众与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相结合、全面了解与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深入19个县(区),实地检查了40余处水库、堤防、集中供水工程以及部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察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库区旅游开发项目,召开了6次水管单位职工、灌区群众代表座谈会,尽可能地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检查结束后,农委代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草拟了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同意,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全省各级政府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及有关水利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明显加强,水利事业发展不断推进。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一要继续抓好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二要依法加快推进水利建设,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三要依法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该执法检查报告后,农委及时代常委会办公厅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转省政府办公厅研究办理。
  (三)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
  6月上旬,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组到我省开展检查工作,听取了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情况汇报和省直有关单位的工作汇报,深入到乐山、凉山进行了实地检查。为了积极协助工作,农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的带领下,协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精心筹办会议,细心指导市州,热忱配合服务,有力地保障了执法检查任务的圆满完成,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重点突出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增收。为了进一步掌握我省农民增收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为领导和单位决策“三农”问题提供参考意见,农委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农民增收,深入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努力促进农民增收”重点课题调研
  “努力促进农民增收”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中由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负责的调研课题。受领导委托,农委会同农业厅、水利厅、林业厅、畜牧食品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赴成都、南充、内江、乐山等市,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努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调查研究。
  调研组深入到8个县(区)、15个乡(镇)、30个村,通过听取地方政府汇报,与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座谈,实地考察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产业基地、农户家庭,一对一地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农民增收在整个“三农”工作中的地位作用、收入现状、困难和问题、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和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形成了书面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农民增收的特点、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一是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为农民增收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二是树立研究市场比研究生产能力更重要的理念,加强涉农市场体系建设,为农民增收提供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三是以标准化和适度规模化为核心,推动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为促进农民增收打造强力抓手。
  (二) 开展“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专题调研
  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实体经济的影响仍在继续,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大批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比较突出的现状,为了探索通过发展中小企业来解决农民工就业,同时又通过农民工的广泛就业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形成“民”与“企”双赢格局的路子,农委积极适应工作需要,在年度工作计划外,与省中小企业局组成调研组,开展了“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的专题调研。
  调研组先后赴绵阳、乐山、内江、广安、眉山五市,与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同志座谈,实地察看工业园区,走访企业主和生产第一线的农民工代表,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并报送全国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及市州人大农(工)委参阅。
  调研报告实事求是地估价了我省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农民工增收的现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一是围绕“工业强省”战略目标,发展龙头企业;二是营造良好环境,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三是适时推动中小企业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四是积极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认真解决融资难问题。  
   (三) 开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专题调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情况,决定着农业规模经营的状况;农业规模经营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实际效果。为了掌握相关情况,提出正确建议,农委与省农科院组成调研组,赴蒲江、邛崃等地,通过与基层干部、农民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座谈,深入农户和生产基地进行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了“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专题调研,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钟勉副省长对该报告作出批示,完全赞成所提建议,希望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调研报告充分肯定了蒲江、邛崃等地在农村土地流转工程中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利益链条上的农民和公司的联结机制;二是积极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增强土地流转者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四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风险基金,扶持农业产业;五是稳妥推进土地流转,关注农民长远利益。
  (四)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田水利建设专题调研
  为了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农田水利建设专题调研组在我省开展的调研工作,农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的带领下,协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认真完成了筹办专题汇报会、指导市州配合调研、全程配合服务等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听取省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汇报、深入乐山和凉山进行实地调研、顺利完成专题调研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协助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草原生态建设专题调研
  按照全国人大农委的要求,农委组织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专题调研,按时报送了书面调研报告,客观反映了我省草原生态建设的主要工作及成效、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退牧还草工程综合建设、加大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议。  
  四、议案办理认真负责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三件。农委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及时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进行研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逐件认真进行了办理。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关于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四川省蔬菜类产品市场准入条例>的议案》、《关于尽快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办法>的议案》转省政府研究并提出意见。结合省政府回复的意见,农委召开第十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已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在省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代表。
  关于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省政府已将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列入2009年省政府立法调研论证计划,农委建议将该项目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
  关于制定《四川省蔬菜类产品市场准入条例》的议案,省政府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该规章包含了议案所提的蔬菜类产品市场准入、行政主管部门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等内容。农委将继续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问题,为今后开展地方立法做准备。
关于尽快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办法》的议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自2006年7月1日施行以来,国务院和农业部及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从畜牧法的执法实践看,其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较详尽,当前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加大对现有畜牧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在不断总结畜牧业发展和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再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办法》更为适宜。农委将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办法》立法程序的启动。
  五、联系工作内容丰富
  农委十分注重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和参与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召开省直对口单位联系会议,切实加大工作监督与支持力度
  为了切实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的协调配合,农委组织召开了省直对口单位联系会议,并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协农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农委2008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09年工作计划,听取了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明确了加大工作监督与支持力度的结合部和着力点,为做好人大农业工作,促进“三农”工作健康发展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互动机制。
  (二)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努力加强同市州人大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
  为了不断加强同市州人大的信息交流和工作配合,农委在乐山召开了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农(工)委负责人、乐山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09年中央1号文件,通报了省人大农委2008年的主要工作和2009年的工作安排,参观了扩大农民工就业、帮助农民增收的相关企业,交流了各地开展人大农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郭永祥副主任对2008年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2009年全省人大农业工作提出了希望,要求做好立法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做好监督工作、促进工作落实,做好调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进一步强调:立法工作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监督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调研工作要找准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这次会议使与会者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对全省人大农业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三)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认真完成工作交流任务
  为了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农委及办公室有关同志在郭永祥副主任的带领下,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山西召开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座谈会,并按要求认真准备了书面交流材料,积极参与了小组讨论,介绍了我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召开的部分省、市人大农委负责人关于农村社会保障情况座谈会,我省人大农委负责同志重点介绍了全省尤其是成都市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四)积极指导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认真收集并反映工作意见和建议
   为了不断加强与市州人大及农(工)委的联系,农委指导并参加了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组织参观了资阳市现代畜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现场,交流了人大农业工作经验,探讨了当前“三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全省各级人大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依法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促进“三农”发展的积极作用,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美好新农村。
  会后,农委将市州人大的交流发言整理成《四川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第十九次会议与会代表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按郭永祥副主任批示,送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和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参阅。该意见和建议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李崇禧副书记向省委农办负责人作出批示:请将永祥同志批示逐项落实,并向我们报告。钟勉副省长批示:感谢省人大农委对三农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所提意见和建议十分重要,请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和农口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一是在当前工作中积极采纳,二是在明年工作谋划安排中系统考虑。省委农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提出了贯彻落实措施。
  (五)热情接待省内外同行,不断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
  今年,江西等地的省外同行来我省考察交流,我省一些市州人大农(工)委的同行到省人大接洽工作,农委都力求做到热情接待、周到服务,收到了交流情况、促进工作、增进友谊的良好效果。对待书面接洽工作的函件,农委认真负责地办理。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来函咨询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农委高度重视,迅速发函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农业厅、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研究,及时书面回复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六、自身建设实效增强
  2009年,我们面对人大农业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人员抽调和缺额的现状,为了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涉农工作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着力于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于突出重点、有的放矢、体现特色、注重工作实效,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更加注重理论学习
  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省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提高思想素质、更新观念、勇于创新、开拓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更加注重效能提高
  始终把落实“四个特别”、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追求最佳工作绩效作为基本要求。按照组织决定,农委先后抽调了两位同志分别担任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二批指导检查组组长、第三批巡回检查组组长,承担了13所高校和川南片区7个市州的检查工作;办公室抽调了一名同志从事机关基建工作,且缺额未补。在工作力量减少的情况下,着力效能提高,注重任务明确、要求具体、职责到位、分工合作,突出统筹协调、科学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讲求工作实效,圆满地完成了地方立法、监督、调研、议案办理等年度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工作,在《四川人大信息》、四川人大网分别登载信息21条和7条;推荐的《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农”投入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首个天然林保护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被省人大常委会评选入四川省人大“十大新闻事件”。
  (三)更加注重廉洁自律
  始终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加强防范教育,坚持政策学习、案例警示、对照检查、严于律己;坚持从自身做起、身边抓起、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四)更加注重服务基层
  进一步加强对市州人大农(工)委的指导与支持;积极参与常委会机关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党支部长期资助的丹棱县仁美镇雄义村一贫困学生今年以优异成绩考上了中国农业大学,为此,全体党员还专程到该生家中表示祝贺,并给予鼓励和资助;在深入基层调研检查中,积极加强法制宣传;协助省人大机关做好定点帮扶县工作。
  2009年,农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继续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依法履职,团结奋进,为推进我省农业法制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加强四川农业法制建设,推动“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一、 立法工作
  1.《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草案)》
  3.《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条例(草案)》
  4.《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
  二、 监督工作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
  三、 调研工作
  开展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点课题调研
  四、议案工作
  办理省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付研究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及时认真负责地答复提案人。
  五、联系工作
  1.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农业与农村等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指导,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的有关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的服务工作。
  2.加强与兄弟省、市、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联系。
  3.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农(工)委会的联系。上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下半年指导和参加全省各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
  4.加强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
  5.做好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
  六、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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