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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3年工作建议

时间 2021-12-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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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新一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两化互动”和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依法履职,扎实工作,认真完成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立法工作
  1.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草案)》;
  2.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3.开展《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4.开展《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5.开展《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6.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二、监督工作
  1.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2. 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
  三、调研工作
  1.协助常委会开展渠江流域综合治理有关情况的重点课题调研;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调研;
  3.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四、议案工作
  1.办理省十二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
  2.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付研究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联系工作
  1.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有关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加强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交流和联系。
  2.加强与各市、州人大农(工)委的指导、联系。拟于四月份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第三季度指导和参加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
  3.加强与省直相关涉农单位的联系;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
  六、交办工作
  认真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自身建设
  继续加强自身建设。适时开展省、市州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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