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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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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人大中心工作,努力克服任务重、人手少等实际困难,团结一心,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人大农业工作面临着新任务新要求。为了更好适应形势需要,农委注重加强学习,勤修基本功,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注重提高政治素养。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农委放在首要位置,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校轮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和目标,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农”的实践上来;学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对建设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的认识,进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培育良好道德风尚,为促进人大农业工作再上新台阶注入强大正能量;学习了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理想信念;学习了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认清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农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注重提升履职能力。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为契机,结合农委立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和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水法、畜牧法、森林法、气象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学习。坚持参加常委会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讲座和专题讲座;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安排农委部分组成人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安排人员参加全国人大农委在北京举行的农业法治建设培训班和省直机关党校组织的干部培训班。通过大量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极大提高履职的质量和效率。

  (三)注重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使干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学风、文风、会风;完善农委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按照机关统一部署着力解决“庸懒散浮拖”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效能。进一步落实监督工作职责,制定了《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建立了与郫县、广元市朝天区、西充县、江安县、丹棱县、红原县等6个县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联系的联系点制度,更加注重服务基层联系群众;扎实开展“挂包帮”、“联村帮户”工作,不定期到基层访贫问苦;密切联系基层省人大代表,积极反映基层呼声和愿望。

  二、强化涉农立法,促进依法治“农”

  在履职过程中,农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重点涉农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一年来,农委协助常委会共完成了3项涉农立法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于3月20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既注重了与上位法的衔接,又体现了四川特色;既强化了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又建立健全了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收购贩运人员备案、跨省调运动物指定通道准入及查验等系列制度,对进一步强化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促进我省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为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平衡,防止资源流失,促进生态文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步审议了《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草案)》,并就其必要性进行了表决。为了提高立法质量,会后农委即刻组织立法调研组前往广安、达州和云南、西藏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征求了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经过认真审议、反复研究,对行政执法主体、科普宣传和违法处罚等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在农委的协助下,11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并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扶贫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改革开放进程中,针对农村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为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重大战略决策。尽管国家尚未出台扶贫开发的法律,但鉴于我省扶贫任务重、扶贫区域广、扶贫规模大、贫困程度深以及制约发展因素多等实际,农委认为制定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建议将审议《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列入常委会议程。为了使条例能最大限度地调整好农村利益格局,兼顾社会公平正义,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进行初步审议后,农委及时组织立法调研组前往雅安、甘孜等市(州)的部分县、乡、村、组、户及扶贫工程现场开展了实地调研,前往重庆、湖北进行了学习考察,广泛征求了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农委认真进行审议,形成了第二次审议稿,并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了审议意见。

  三、加大监督力度,倾力“三农”服务

  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选准关系民生的根本性、关键性、全局性和突出性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履职与跟踪问效并重,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提高审议质量和监督实效,农委开展了大量繁杂细致的工作。在报告提交常委会审议前,农委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多次与水利厅、省水保局等部门沟通衔接,并对报告进行初步审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为常委会的审议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和意见收集、整理等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分组审议现场听取审议意见和回答委员的询问;会议结束后,及时代常委会办公厅综合整理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并转送省政府研究办理。根据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农委还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认真开展跟踪督促,及时将省政府的办理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并印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为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农委按照常委会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创新监督方式,首次对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3月,召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汇报会。会上,省政府及财政厅、农业厅、省地税局、省供销社、省政府金融办、四川保监局等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作了汇报;黄润秋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参加去年执法检查的9位常委会委员或专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农民日报等新闻媒体就会议召开情况进行了宣传报道。会后,农委还将有关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从跟踪督促的结果来看,达到了预期效果:一是政府重视程度增强,政策措施更加有力;二是部门支持力度加大,指导服务更加扎实;三是促进合作社加快发展,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

  四、深入调查研究,推进科学决策

  一年来,农委在相关厅局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当前人民群众及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调研工作。其中:重点课题调研1项,执法调研2项,专项调研4项。

  (一)开展四川省节约用水情况重点课题调研。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合理利用水资源,推动全省节约用水工作不断发展,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四川省节约用水情况调研”列为常委会重点课题,由黄润秋副主任牵头,农委组织实施。3月至5月,农委会同水利厅组成调研组,赴南充市西充县、阆中市、成都市双流县以及江苏、天津等地,通过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和实地查看农业产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等形式,深入了解各地工业、农业、城镇生活节水情况。同时,调研组还委托自贡、乐山、广安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同步调研。9月,调研组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对调研报告进行论证、评审。11月,在经过反复讨论、多次修改后,最终形成调研成果。调研报告总结了我省节水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就加强节水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强化用水管理、完善节水投入机制、发展和推广应用节水科技等提出建议意见,为领导科学决策和部门推进工作提供了宝贵参考。

  (二)开展《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执法调研。为进一步了解我省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现状,做好《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4月,农委会同农业厅,组织两个执法调研组,分别前往德阳、绵阳和成都、内江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调研组深入成都邛崃市,德阳旌阳区、中江县,绵阳三台县、涪城区,内江资中县、隆昌县等7个县(市、区)的12个乡镇,实地察看和走访了5个农技咨询服务部(站)、 6个农药销售公司(中心、店)、4个专业合作社、2个农药生产企业,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农药经营单位和专合组织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情况,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并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黄润秋副主任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调研报告也得到了省政府曲木史哈副省长的重视,这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农药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开展《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执法调研。为进一步了解《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6月,农委在听取林业厅关于全省林木种苗发展与管理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组织调研组前往绵阳、广元市就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台县、江油市和广元市旺苍县、青川县,实地查看了部分国营苗圃和种苗企业的苗木生产经营现状、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等情况,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部分国营苗圃和种苗企业代表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专程赴甘肃省学习考察。张东升、黄润秋副主任分别对农委报送的执法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调研报告情况很清楚,问题很实在,建议很有针对性,具有参考价值”。按照张东升副主任的批示,农委还将调研报告分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阅研,并建议2015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林木种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开展实施秸秆换肉奶工程促进牛羊产业发展专题调研。为推进省委提出的“稳猪禽、兴牛羊”发展战略, 实施“以秸秆换肉奶”工程的贯彻落实情况,10月至11月,农委会同农业厅先后赴凉山州冕宁县、西昌市、喜德县和达州万源市、宣汉县就实施“以秸秆换肉奶” 工程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客观总结和分析了我省秸秆换肉奶工程实施现状,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引导和投入扶持、改善金融税收服务、推动适度规模科学养殖和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五)开展农村金融立法和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按照全国人大农委举办培训研讨班通知精神,7月,农委就我省农村金融服务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农村金融风险分散和转移机制建设、农业保险发展等情况,以及农村金融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农村金融政策扶持措施、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建议等问题,书面向省政府金融办、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部分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行调研。9月至10月,农委组织调研组赴遂宁、内江、宜宾、泸州市,深入到8个县(区)近20个村(社)就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及时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农委,为全国人大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制度顶层设计以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专题报告,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此外,9月份农委还前往成都市郫县,通过深入部分农业企业实地调研和听取情况汇报的方式,就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深化我省农村改革方面,按照常委会领导指示,先后认真对《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专项改革方案》、《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改革方案》、《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专项改革方案》、《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专项方案》等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建议,为省委在农村改革制度设计上提供决策参考。

  五、办好议案建议,支持代表履职

  农委高度重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注重办理质量,突出办理效果。

  (一)议案办理工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即李伊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议案》(第22号)。农委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议案,两次召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提出办理建议意见,并成立了由农委委员、议案领衔代表和林业厅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2月20日,召开座谈会,听取林业厅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有关情况及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3月15日,同雅安市石棉县人大、林业部门负责人及议案附议代表等进行了座谈。3月25日至28日,前往雅安市荥经县、宝兴县的部分乡镇、村进行实地调研,并同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林业部门和国有林业经营单位进行了座谈。3月31日,农委结合实地调研的情况,就林地流转和天然次生林保护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向常委会领导作了汇报。6月9日,农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审议,形成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农委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二)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根据常委会工作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黎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第61号)确定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黄润秋副主任牵头、农委进行重点督办。为提高办理质量,农委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并督促农业厅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办理进度。3月24日,农委组织召开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邀请黎萍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参加,进一步沟通情况,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在农委的督促下,农业厅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还组织调研组前往成都崇州市、南充嘉陵区进行专题调研。5月27日,农业厅办结建议并书面答复黎萍代表。在督办工作中,农委一方面加强与建议办理单位的沟通联系,督促工作落实,支持办理工作;另一方面,在督办工作各环节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报工作进展,听取代表意见。黎萍代表对农委积极督办和农业厅认真办理建议的各项工作措施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重视联系交流,增聚工作合力

  农委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上下内外”的联系交流,实现双向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事业发展。

  (一)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农委的指导。做好全国人大农委来川调研视察的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8月12日,承办了全国人大农委赴川开展粮食立法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建议办理调研座谈会,农委加班加点,在四个工作日内完成汇编资料、组织发言等各项筹备工作,保证了调研工作顺利圆满,得到了全国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建国一行的高度评价。11月13日至16日,农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北京举行的各省区市人大农委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和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按照会议的要求报送了材料并在会上进行交流发言,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和赞许。

  (二)加强同市县人大的工作交流。通过相互走访、电话联系、网络沟通以及编印涵盖省市县三级人大农业系统电话号码簿等方式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并通过会议搭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交流平台。5月2日至4日,在南充组织召开了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黄润秋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11月4日至6日,应邀参加了在内江威远县召开的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12月3日至4日,在成都召开了农委联系点座谈会,为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人大农业工作新格局奠定基础。

  (三)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的协调配合。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增进理解与沟通,加大监督与支持力度。6月10日,应邀出席农业厅举办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学习培训班,并在开班仪式上作指导性讲话。12月3日,组织召开了省直涉农单位工作联系会,通报2014年工作情况,征求各单位对下一年度立法、监督、调研、联系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4年,农委全体组成人员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农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领各项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投身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伟大实践,为推动全省“两个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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