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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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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农委(以下简称农委)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在涉农厅局和市州人大常委会及农(工)委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央、省委、人大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开拓创新,全面、高效、优质地完成了脱贫攻坚、涉农立法、监督、议案与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省十二届人大农委五年主要工作

  1.服务大局,全力依法助推脱贫攻坚

  农委将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职责所系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要求,打出了立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的“组合拳”,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五年来,农委协助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在条例颁布后,协助常委会于2015年9月到10月、2016年3月到6月、2017年4月和9月连续开展四次《条例》执法检查,于2016年7月、2017年5月听取了两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于2017年5月开展了一次脱贫攻坚专题询问,于2013年11月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一次扶贫开发专题调研。

  为扎实开展好《条例》立法、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询问等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依法助推脱贫攻坚,农委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和东明书记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目标导向,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制定了详细方案,印发了材料汇编和工作手册。同时,农委高度重视宣传报道。《条例》颁布施行后,及时于2015年5月协助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协助常委会领导专门召集中央驻川媒体、省市主要媒体等新闻媒体负责人召开执法检查宣传工作通气会,专题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宣传报道工作。中央、省级共21家新闻媒体以消息、专题专栏通讯、人物访谈、暗访日志等多种报道方式,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营造了全省上下一心、奋发作为、凝聚智慧、汇集力量,共同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科学立法,大力推进“三农”法制建设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农委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共6件地方性农业法规;协助常委会审议修订(修正)了《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能源条例》、《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共7件地方性农业法规;协助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决定》和《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的决定》。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批准废止《成都市林业行政管理条例》、《成都市农业灌排设施保护条例》和《成都市农作物种子管理规定》等7件成都市有关涉农立法决定。

  3.注重实效,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五年来,农委共开展了15项监督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农民专合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4次)、协助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气象法和水法执法检查、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和种子法执法检查共9项;协助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专题询问;协助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省林木种子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共5件。

  4.求真务实,不断提升调研能力水平

  农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察情于民、问计于民,在市(州)人大常委会及其农(工)委以及相关厅局的密切配合下,扎实开展了25项调研工作:开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节约用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省集体林处置方案重点课题调研共5项,开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1项,开展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农药管理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森林防火条例、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村镇供水条例执法调研8项,开展新农村建设情况、实施秸秆换肉奶工程促进牛羊产业发展、农村金融立法、集体林权流转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专题调研共6项。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粮食法及农村金融法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题调研4项。

  5.注重质量,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五年来共办理代表议案8件。即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3件:张健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议案》(第2号)、黎萍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条例〉的议案》(第26号)、阳运良等18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引大济青—引青济岷”选择方案的专项工作报告的议案》(第31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李伊林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议案》(第22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1件:黎萍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议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共3件:翟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8号)、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9号);张芳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跟踪检查的议案(第20号)。

  共办理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件,即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何春蓉代表提出的《关于秦巴连片扶贫开发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23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黎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第61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周秀仁代表提出的关于高度重视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修订和完善饮用水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议(第615号);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黄先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程推进林业生态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28号);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刘旭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号)。

  共办理建议3件,即刘全等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对农业灌溉水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翟峰代表提出的《关于下大功夫贯彻<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建议》和张健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建议》。

  6.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领导交办工作

  一是协助常委会领导开展扶贫开发专题督导、专项督查、蹲点调研、盐源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和专项督导,以及经济工作专项督导。2015年7月、12月,农委参加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率队先后赴广安市岳池县开展扶贫开发专题督导和脱贫攻坚专项督查;2016年2月,农委参加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率队在广安开展的以推进项目建设为重点的经济工作专项督导。8月,农委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光志率队到凉山州盐源县开展的蹲点调研督导脱贫攻坚工作;9月,农委参加盐源县脱贫攻坚评估检查工作,对当年计划脱贫贫困户和今年计划退出贫困村指标达标情况、该县9月份开展脱贫攻坚自查评估情况进行了评估检查;2017年2月,农委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彦蓉率队在雷波县开展的脱贫攻坚专项督导。为了做好协助服务工作,农委积极协调、沟通联系、收集资料,协助督导组听取汇报、查阅扶贫档案和资料、走访贫困户、开展座谈交流。

  二是坚决落实省委决定事项。2016年8月中旬,农委代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报省委督查室的《关于贯彻落实十届省委第189次常委会决定事项情况的报告》。同时,农委还代常委会办公厅起草了《关于认真整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通知》,印发省发改委、财政厅等8个省直部门和阿坝、巴中等12个市州,要求及时整改反馈。

  三是协助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暨‘人大代表再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2016年9月,常委会在巴中召开“全省人大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暨‘人大代表再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农委高质量完成了组织指导12个市(州)、20个县(市、区)、5个乡(镇)人大形成经验交流材料,提出经验交流发言建议名单;选择参观地点、拟定参观路线,分组安排现场参观等工作。

  7.上下联动,持续增进工作合力

  一是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农委的指导,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农委的工作。2013年7月,农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黑龙江省召开的工作交流暨《种子法》修改座谈会。11月,农委承办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川举行的种子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2014年8月,承办了全国人大农委赴川开展粮食立法和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建议办理调研座谈会。11月,农委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北京举行的各省区市人大农委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和农业法制建设培训班。2015年7月,农委陪同全国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欧广源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组前往成都、眉山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9月,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光国带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专题调研组来川开展调研。11月,陪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率调研组来川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和农村金融立法专题调研。2016年4月,农委参加全国人大农委立法监督工作座谈会,报送了《四川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专题调研的报告》、《四川省关于农业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四川省关于林业科技创新情况的报告》,并在座谈会上进行交流。6月,受全国人大农委委托,农委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改草案)征求我省有关部门以及专业合作社代表的意见。201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率全国人大调研组来川开展农村金融法起草及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的立法调研,农委陪同调研组先后前往成都、德阳、眉山等地实地查看,并召开了立法调研四川汇报会。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建国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组来川开展检查。农委协助常委会召开汇报会,陪同检查组前往成都市、雅安市、凉山州进行实地检查。

  二是加强同市(州)人大的工作交流。省十二届人大农委每年上半年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下半年参加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邀请常委会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2014年创新建立了省人大农委联系点制度,为进一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人大农业工作新格局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与省直对口单位的协调配合。农委每年都组织召开了对口联系厅局座谈会,通报当年工作,并对下一年度立法、监督、调研、联系等工作提出初步建议,征求各单位意见。

  8.改进作风,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为了更好发挥人大职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农业工作,农委注重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五年来,农委始终把加强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放在首要位置,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党校培训、专题讲座、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先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保持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规矩,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更加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农委各项工作。

  农委还注重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着重学习了《宪法》和《农业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行政许可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农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积极参加常委会举办的中心组学习、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和专题讲座,参加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通过大量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9.其他重要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抗震救灾。“4?20”芦山地震后,农委全体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第一时间向雅安市人大农委的同志询问情况、表示慰问;积极参加募捐活动,向灾区奉献爱心。农委委员、省饲料工作总站站长柏凡组织本单位职工向灾区捐款两次,还协调捐赠了5000套瘦肉精检测卡;农委委员、四川怡和集团董事长封玮组织公司捐款100万元。听取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农委关于“4?20”芦山地震的抗震救灾工作情况汇报,陪同常委会领导赴眉山市、丹棱县、洪雅县等受灾地区考察灾情、慰问灾区干部群众。

  二是编印《四川三农问题调查——来自四川人大的报告》以及《省十二届人大农委工作资料汇编》,供全省市(州)人大学习参考。

  三是积极举办参加涉农工作学习培训。2016年4月,农委在厦门举办了全省人大系统农业工作业务培训,对“十三五”规划、《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法》等重要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2017年参加了农业部干部管理学院在新疆伊宁举办农业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以及中政大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在海口举办的新时期人大农委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

  四是积极开展对口帮扶工作。2015年1月,农委经多方联系和沟通,协调四川省浙江浦江商会向泸州市叙永县水尾镇月明村捐助价值14万余元的棉鞋与皮鞋。12月,农委协调四川省浙江浦江商会向广安市岳池县白庙镇捐赠童靴300余双和童装300余套。农委还积极协助常委会推动联系指导盐源县精准扶贫工作。2015年8月,农委专题召开了联系指导盐源县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同时,农委会同农业厅赴凉山州盐源县就该县农业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盐源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陈光志副主任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调研报告“情况清楚,措施明确”,要求下一步“按照所提建议,大力支持帮助盐源县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二、省十二届人大农委的主要经验和工作体会

  过去五年,农委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科学谋划、创新思路,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经过不断地实践、探索,本届农委对如何做好地方人大农业工作积累和总结了以下几点经验和体会:

  1.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中央、省委中心开展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省委也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坚决有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年来,农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扭住脱贫攻坚这个中心,综合运用立法、监督、调研等多种方式不断依法助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首先协助常委会制定施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为实现我省扶贫开发战略,依法规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推动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切实加强《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依法深入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农委协助常委会制定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专项监督五年(2015-2019)工作方案》,先后于2015年至2017年连续开展了四次条例执法检查,每一次检查都是对前一次检查的再督促再落实、再前进再出发,一次比一次扎实深入、一次比一次富有成效。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在4月开展的执法检查,省委常委会在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报告后,对执法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东明书记特别指出,执法检查搞得很好,上下联动、检查深入,是助推我省脱贫攻坚的利器。同时,农委还协助常委会听取了两次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一次脱贫攻坚专题询问,一次扶贫开发专题调研。此外,农委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坚决服务省委大局,严格按照省委安排部署,扎实做好省委、常委会交办的联系指导精准扶贫、专题督导、专项督查、蹲点调研、督查调研等各项工作。

  五年来,农委每年都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和省人大农委联系点会议,参加全省市州人大农业工作联系会。各类会议认真学习并迅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助推脱贫攻坚、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等主题,总结和交流人大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的做法和经验,共促三农工作发展。

  2.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各项工作

  五年来,农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地方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的根本价值取向、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立法工作始终,时刻把维护和实现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充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制定、修订了《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等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监督工作始终,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着力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协助常委会开展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并综合运用专题询问、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贯穿调研工作始终,围绕民情民意扎实开展调研,把调研作为联系群众、了解实情、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农委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握调研方向,突出调研重点,选好调研课题,扎实开展节约用水、新农村建设等调研,通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大力推动全省人大农业工作。

  3.打破惯例,敢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农业工作

  创新执法检查。2015年,农委协助常委会打破惯例,敢于创新,在《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施行仅4个月,即在全省范围内迅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行动之快、力度之大、重视程度之高、方式之新在我省人大执法检查历史上前所未有,从2015年10月到2017年9月,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在两年内连续开展了四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每位常委会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实地检查,做到了全省“88个贫困县”全覆盖,2017年计划脱贫的16个贫困县全覆盖,还根据检查情况合理调整确定检查内容。农委协助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创新“1+5”检查方式(“1”是指每一次检查做到贫困县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5”是指“5个结合”,即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5种方式),暗访与明查并重,在省人大执法检查历史上首次开展“个别谈话”, 深入了解情况,充分交换意见。

  创新跟踪监督。农委创新监督方式,首次对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2013年在将常委会对农民专合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的审议意见转省政府研究办理后,农委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督促掌握办理进度,于12月组织召开了跟踪督促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厅专题汇报,跟进审议意见的执行落实情况。2016年3月,召开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汇报会。省政府及财政厅、农业厅等相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作了汇报;参加2013年执法检查的9位常委会委员或专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到会听取汇报并就下一步如何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提出意见建议。会后,农委还将有关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通过创新跟踪监督,促使政府重视程度增强,政策措施更加有力;促使部门支持力度加大,指导服务更加扎实;促进合作社加快发展,使农民得到真正实惠。

  创新建立联系点制度。农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率先于2014年选择成都市郫都区、广元市朝天区、西充县、江安县、丹棱县、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六个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联系点,建立农委工作联系点制度。总结3年来的工作实践,联系点制度有以下特色和优点:一是联系点制度是人大农业工作促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方略,完善自身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二是联系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利于促进农业立法、监督等资源的紧密联合,使各项工作接地气、察民情;三是联系点制度创新人大农业工作方式,有利于调动各级人大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通过省、市、县三级的直接联系和交流,扩大了省人大农委联系基层的渠道、拓宽了理论联系实际的途径,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农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推动三农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4.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四川特色

  五年来,农委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立法过程中,针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和争议较大的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论证咨询,充分听取征求市州人大、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的意见。为全面了解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背景、立法依据及主要条款的起草过程,提高立法质量,农委提早启动、提前介入立法程序。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结合实际,让立法体现四川特色。这些方式方法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13年制定施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就是针对我省地处长江、黄河上游,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既是森林资源大省,也是全国森林火灾多发区和重点治理区这个实际和特点。并在条例中根据我省的实际重点对建设生态文明、扑救队伍建设、野外用火监管等作出了规定,充分体现了四川特色。2015年制定施行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明确了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原则”,是全国第一个纳入“精准扶贫”思想的地方性法规。同时,针对我省各地对扶贫开发的投入比较随意缺乏刚性约束的情况,针对繁重的扶贫攻坚任务与财政投入不足的矛盾,《条例》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减贫任务,建立动态的稳定投入机制,逐年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的具体措施。

  5.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提升调研能力水平

  农委在调研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一方面注意突出重点,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力争获取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注意点面结合,充分发挥地方的优势和积极性开展委托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企业业主的呼声。同时,加强与有关厅局的协作和配合,吸收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议案办理等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多份报告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张东升、黄润秋副主任分别对农委报送的《四川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执法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调研报告情况很清楚,问题很实在,建议很有针对性,具有参考价值”。按照领导批示,农委还将调研报告分送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阅研。农村金融立法和新农村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为全国人大在农村金融领域进行制度顶层设计以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新农村建设专题报告,提供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黄润秋副主任对四川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重点课题调研报告作出批示,建议“呈送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同志阅”,为领导科学决策、部门工作推进提供了参考。省委常委、秘书长王铭晖对四川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情况重点课题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报告“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都很强,对我们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指出:“课题选得好,调研很深入,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是一篇很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

  6.注重成效,深入沟通,实现议案办理“三大转变”

  农委五年来办理了16件涉农议案、批评和建议,与传统的办理方式相比,农委办理议案、建议的方式有三大“转变”:一是创新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将转政府研究的办理方式转变为自行办理。二是将“背对背”办理转变为“面对面”办理方式,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和提出建议代表参与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调研等工作。三是将答复型转变为实效型办理方式。在议案和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各个环节,充分与代表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报告办理情况,使办理工作更加符合实际,符合民意。农委作为承办单位办理议案和作为督办单位督促相关厅局办理重点督办建议时,全程参与办理和督办过程,更加注重促进相关工作取得进展,办出实实在在的效果。代表们对农委认真扎实办理议案和建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效果均表示非常满意。2017年6月连选连任三届的省人大代表翟峰专门致信省人大农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农委高度重视代表议案的办理落实工作,不仅表示非常满意,而且表示深深的谢意!”

  过去五年,农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农委组成人员、农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直涉农厅局、市州人大常委会及农(工)委配合支持的结果。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责任重大而光荣。新一届农委即将选举产生,我们坚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新一届农委定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新的精神状态、新的发展理念、新的思路举措,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农委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我省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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