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文件资料

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要点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 字号大小:]
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四讲四有”委员会,在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在涉农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和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站位、持续加力,“组合拳”依法助推脱贫攻坚
  2018年至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最大的发展机遇,注重监督实效,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助推脱贫攻坚战,打出了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工作评议的“组合拳”,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两次《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条例》)执法检查
  2018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第一年,也是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农业农村委协助常委会于今年6月和10月对2018年计划摘帽的30个贫困县开展了两次全覆盖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7个小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以部分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同志、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执法检查注重方式创新,直接进村入户进行走访,加大暗访力度,注重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了解各地各部门对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情况,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工作情况以及2018年脱贫攻坚计划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查找问题和短板,提出补短板、添举措内容和对策建议。
  上半年的执法检查结束后,常委会及时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再传压、再把脉,由农业农村委代常委会办公厅草拟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提出了《条例》及相关政策宣传和贯彻、产业发展、内生动力、集体经济发展、临界贫困户与非贫困村(户)帮扶指导、档案管理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抓好《条例》和相关政策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工作等五点建议,对于高质量推动脱贫攻坚起到有力推动作用。11月农业农村委协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并向30个摘帽县所在市(州)人大常委会发出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清单,跟踪监督问题整改情况。
  自2015年10月至今,常委会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已连续开展了六次执法检查。每一次检查都是对前一次检查的再督促再落实、再前进再出发,一次比一次扎实深入、一次比一次富有成效。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7月,农业农村委协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及省扶贫移民局《关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扶贫移民局局长降初在代表省政府所作的报告中提出:“全面认领严肃整改,认真落实《扶贫条例》执法检查意见建议”,对常委会在上半年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逐一回应,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农业农村委汇总整理了审议意见,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积极跟踪督促办理工作。10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提交了《关于报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四川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农业农村委依法开展跟踪督促,及时将省政府的办理意见向主任会议报告,并印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三)协助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评议
  7月26日,农业农村委协助常委会首次采用电子测评方式,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对省扶贫移民局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77名到场的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现场按键投票,满意和基本满意得票率91%,高票通过。这种方式加大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增强工作实效。农业农村委及时代常委会办公厅汇总整理了审议意见,将工作评议情况向省委报告。
  (四)帮扶盐源县建设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
  10月19日至20日,农业农村委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侯晓春到盐源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导,前往定点帮扶的巫木乡巫木河村,以及卫城镇北门村、罗家村、大堰沟村,以实地查看、询问了解、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盐源脱贫攻坚工作及苹果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督导。
  10月30日,常委会办公厅、农业农村委与城环资委联合召开帮扶盐源县脱贫攻坚工作协调会。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明确农业农村委牵头协调帮助盐源县建设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工作,组织川农大、省农科院等单位进行专家论证,帮助盐源县进一步细化完善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规划方案,并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协调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就盐源县申报省级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及科技示范园区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就盐源县产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支持,合力解决该县农业产业发展生产方式落后、科技投入不足、农产品品种老化、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
  11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邓良基率农业农村委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四川农业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张敏一行赴盐源县开展帮扶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园区规划用地,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报告起草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调研组听取了盐源县创建现代农业园区筹备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园区的建设功能定位,设施布局、如何在乡村振兴和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出了意见建议。
  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农业农村委大力协调,11月20日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76号),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改革创新科技示范奖补专项资金300万元,用于盐源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提高苹果产业科技含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农业农村委办公室党支部联系四川峰邦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于9月17日前往盐源县,向大草乡小学和盐瑭乡小学捐赠价值10余万学习、文体及生活用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
  农业农村委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围绕中央、省委对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作为推动委员会工作创新发展的着力点,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调研等实际工作中体现、维护、贯彻、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落地落实。
  (一)切实加强立法保障
  1.协助常委会将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立法调研计划。农业农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全省乡村振兴大会精神,协助常委会将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确定为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9月17日,农业农村委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与省级相关部门座谈,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方案。农业农村委负责统筹实施立法调研工作,会同省人大法制委,邀请或委托农业农村厅等省级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省内外实地考察等方式,分别对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等内容开展调研。
  2.协助修正《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农业农村委书面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并前往宜宾市及广西南宁、河池、柳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协助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修正了《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广泛深入开展调研
  1.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11月,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率队赴浙江省调研考察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9月,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率队赴广西调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并向省委做出专题报告,省委副书记邓小刚进行了批示。11月,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再次率队赴乐山、眉山、宜宾、泸州等地开展乡村振兴专题调研。
  2.开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情况重点课题调研。农业农村委与四川农业大学组成课题调研组,赴成都、德阳、宜宾、泸州、达州等地,深入调研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主要做法与成效,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经召开专家论证会讨论,农业农村委根据调研情况,并采纳课题组成员、专家的意见,将分阶段分重点开展农村土地“权能分置”改革调研。2018年重点针对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情况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开展耕地质量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专题调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基础,促进农业产业兴旺发展,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是核心任务。农业农村委围绕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赴德阳、广元两市以及河南、江苏两省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情况,向常委会提出了将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作为2019年常委会重点课题进行调研的建议。
  (三)加强学习培训交流
  1.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及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县级联系点会议专题研讨乡村振兴。今年4月农业农村委在泸州市召开了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省直涉农单位,各市州、10个联系点县级人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交流发言,为乡村振兴工作建言献策。今年7月和11月,农业农村委分别在红原和武胜县召开县级人大联系点会议,围绕循环农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问题进行研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高度重视,出席农业农村委联系点(武胜县)座谈会,对人大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作出指示。
  2.举办“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讲座。召集省直涉农单位、市州人大农业农村委及农业农村委10个县级联系点人大总共200余人,听取“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邓良基作了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的专题讲座,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意义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乡村振兴的科技路径等方面,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讲解,特别是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十条科技路径进行了深入讲解。农业农村厅厅长杨秀彬(时任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作了题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的专题讲座,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时代背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新旗帜,习近平“三农”思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3.组织全省各市州及部分县(区)人大农业农村委干部170余人,于8月13-16日参加了中共农业农村部党校、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的“乡村振兴.浙江实践.党性教育”讲习班。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出指示,要求大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四川农业大省这块金字招牌擦亮的重要指示”,通过高水平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我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讲习班通过专家讲座、现场考察、分组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对促进全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起到了有力地助推作用。
  4.协助常委会领导走访涉农单位。8月28-9月10日,农业农村委协助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走访了部分涉农单位。侯晓春副主任要求: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农业农村委认真梳理下一步拟立法项目,适时启动《四川省都江堰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二是不断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十三五”涉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三是加强乡村振兴调研工作,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管理科技创新、耕地保护等方面的调研。
  三、加强联系、注重交流,协助配合全国人大及外省人大调研工作
  农业农村委注重工作的纵向联系与横向交流,积极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及执法检查活动,同时协助外省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调研考察。
  (一)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和动物防疫法执法调研
  7月5-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带队来川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及动物防疫法执法调研。农业农村委协助常委会召开汇报会,组织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汇报了我省贯彻实施两部法律的情况及问题建议。农业农村委还协助常委会陪同检查组前往郫都、双流、崇州、眉山等地,实地检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和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经营管理、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主持会议并全程陪同检查。检查组对我省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质量兴农目标导向、加强监管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属地责任、优化产地环境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省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力度,依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希望和要求。
  (二)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开展森林法修改专题调研
  9月17-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宪魁带队来川开展森林法修改专题调研。农业农村委协助常委会召开汇报会,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农业发展银行、林业企业等就我省林业产业管理与改革、财政扶持、涉林审判等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汇报,对森林法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由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主持。农业农村委还协助常委会陪同检查组深入成都、宜宾、乐山等地,实地调研全国首家综合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林权流转情况以及国有林场、非公有制企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经营情况,采取听取政府汇报、召开“坝坝会”交流等形式,现场听取各方代表对森林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建设生态文明,加强对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侯晓春副主任要求农业农村委及省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森林法的贯彻落实,以林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强力推动我省森林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
  (三)协助外省人大来川开展调研考察
  今年,农业农村委接待了吉林、辽宁、海南、云南、江西等外省人大来川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河长制湖长制、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调研考察,交流经验,共促工作发展。
  此外,农业农村委于12月上旬组织召开省直涉农单位工作联系会,通报2018年工作情况,听取各省直涉农单位2018年工作报告,征求各单位对2019年度立法、监督、调研、联系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代表参与,注重实效,认真办理议案建议
  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注重办理质量,突出办理效果。
  (一)吕火明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条例》的议案(第1号)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农业农村委审议的代表提出《关于提请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条例〉的议案》被列为2018年第1号议案。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立法调研方案,并协助常委会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确定为2018年度立法调研项目。
  农业农村委在协助常委会领导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我省“三农”工作现状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经全体会议审议决定,建议将《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列入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通过人大立法程序,把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固定下来,为促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有序地推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饶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循环农业高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第927号)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主任会议的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饶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循环农业高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建议、批评和意见第927号)由常委会副主任侯晓春牵头、农业农村委负责具体督办。农业农村委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并督促农业农村厅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办理进度。3月23日,农业农村委召开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领衔代表饶勇介绍了建议的基本情况,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厅、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和财政厅分别汇报了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邓良基对督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5月2-4日,由督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分别前往巴中市南江县、绵阳市梓潼县,调研沼气工程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资源化利用、发展种养循环、发展区域生态循环等情况,并特邀领衔代表饶勇全程参加。5月21日,农业农村厅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建议并书面答复饶勇等代表。代表对督办和办理工作均表示非常满意。
  一年来,农业农村委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一步,农业农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推动四川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9年工作要点


  一、党建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标准,认真抓好委员会分党组建设,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农业农村委的历史使命,努力开创新时代党建和“三农”工作新局面。
  二、业务工作
  (一)立法工作
  1.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2.协助常委会修订《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协助常委会修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二)监督工作
  4.协助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5.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调研工作
  6.协助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重点课题调研
  7.开展《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四)议案及建议工作
  8.办理省十三次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
  9.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代表建议
  (五)联系工作
  10.召开全省人大农业工作座谈会
  11.召开农业农村委联系点座谈会
  12.加强对各市(州)及县(市、区)人大农(工)委的指导、联系
  13.加强与省直相关涉农单位的联系;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工作
  14.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来川开展有关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交流和联系
  三、其他工作
  15.开展对口帮扶工作
  16.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及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