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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办第61号代表建议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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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黎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助推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第61号)由常委会黄润秋副主任牵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委)进行重点督办。农委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充分听取意见,并督促省农业厅按计划、有步骤推进办理进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督办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努力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提升农村农业机械化水平,农委协助常委会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02件涉农建议中,选择了第61号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为提高办理质量,农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于2月下旬发函要求省农业厅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案。   

  在此基础上,农委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工作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3月24日,常委会召开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邀请黎萍代表及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参加。黎萍代表介绍了第61号建议的基本情况,省农业厅对办理工作方案进行了汇报。黄润秋副主任对农委的安排部署和省农业厅的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并对督办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督促指导,推进办理工作   

  农委加强对建议办理单位的督促指导,要求省农业厅组织专门力量限时办结。省农业厅成立了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等相关部门就建议涉及的农机化发展投入、人才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会办意见;4月22-23日,办理单位组成调研组前往嘉陵区、崇州市对农机合作社建设和创新农业(农机)服务机制进行专题调研;5月27日,办结了建议并书面答复黎萍代表。针对建议提出的完善基层农机服务机构、完善农机合作社培育机制、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等主要内容,省农业厅逐一进行了答复,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   

  (一)关于“完善基层农机服务机构”的建议   

  201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省委农工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健全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的意见》(川委办〔2011〕29号),2012年省农业厅、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或区域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的意见》(川农业〔2012〕98号),将农机公益性职能定为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等;将独立设置的乡镇农技、农机推广机构整合,统筹建立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并对农机岗位设置作出了相应规定。目前我省已形成了以乡镇农技(农机)推广站为龙头、农机户为基础、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为支撑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全省1700多个乡镇农技综合站和650个乡镇农机站中,有农机岗位1800个左右,基本做到了基层农机公益性服务有机构、有岗位、有人员。   

  (二)关于“完善农机合作社培育机制”的建议   

  为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培育扶持,2012年和2013年省农业厅连续两年召开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会,对培育扶持农机合作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目前,全省现有农机合作社908个(其中评为部级示范合作社20个,省级示范社81个),为140多万农户提供土地全程托管、订单作业、“菜单式”等农机作业服务1065万亩,占全省农机作业总面积的22%左右。农机合作社流转土地已达59万亩,涌现了双流丰收、岳池腾飞等一批流转土地100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社。农机合作社正逐步由单一服务型向服务与生产的“双主体”转变,推动了粮食适度规模化经营。今年年初省农业厅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的通知》,对扶持培育农机合作社提出了更高目标、更高要求。省农业厅计划3年内培训300个理事长,努力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同时,建立了“四川农机合作社QQ群”,为全省900多个合作社搭建了交流、联系、合作的平台。   

  (三)关于“加大对农机化基础设施的投入”的建议   

  近年来省政府对高标准农田、机耕道路和农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十分重视,不断加大投入。今年中央已投入7亿元资金用于第一批购机补贴;下半年省级财政将安排资金900万元,用于补贴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烘干设施、机具库棚和办公设备等。农机合作社建设库棚所需的土地,按照省国土厅、省农业厅下发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只要经营者申请、乡镇审查申报、县级审核,即可办理。积极支持农机合作社融资贷款,崇州市、什邡市、广汉市等多地的邮政储蓄、村镇银行开展了农机具抵押贷款或服务组织信用贷款。同时,省农业厅正在争取将大型农机具纳入农业政策型保险范围,提高农机服务组织的安全保障。   

  下一步,农委将督促省农业厅按照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三、加强联系,通报工作进展   

  在督办工作中,农委一方面加强与建议办理单位的沟通联系,支持办理工作,掌握办理进程,督促工作落实。另一方面,在督办工作各环节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报工作进展,听取代表意见。黎萍代表对省人大农委积极督办和省农业厅认真办理建议的各项工作措施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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