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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检查第二组(德阳)关于开展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督查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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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5月11日省委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专题会精神,我们按照川委厅督〔2011〕11号紧急通知要求,研制方案、细化任务、狠抓落实、迅速展开工作,于5月18日至6月3日,在德阳市深入开展了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督导检查工作。
  一是及时与德阳市委、市政府沟通联系,根据省委部署,配合研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
  二是分别参加了绵竹市、什邡市召开的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督导检查动员大会,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按照统一部署,切实摸清家底,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在当地配合下,重点深入2个极重灾市及其11个乡镇、17个村走访调研,实地查看了各类现场和安置点21个、随机走访农户37户、召开座谈会16次,分别与270多名乡镇干部、挂包帮干部、村社干部及失地农民代表座谈交流,做到了对极重灾市和乡镇督导检查工作的全覆盖。
  四是委托德阳市对其余四个县(市、区)受灾农民安置帮扶情况进行全面复核确认,并实地抽查了旌阳区新中镇龙居村、德新镇柏木泉村重建安置点,走访农户,分别与当地镇村干部和农户代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五是省督导检查组先后召开工作会议4次,小结(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和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分别听取了绵竹市、什邡市及德阳市工作汇报,并就督查工作情况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交换了意见。
  现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德阳市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德阳两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1.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按照要求,绵竹市和什邡市分别于5月18日下午、5月19日上午,召开了规格较高、规模较大的动员大会,都由市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全面安排部署,省督导检查组组长就本次督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工作重点、需注重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其参会人员分别达到127人和103人。
  2.及时成立相应的督导检查组或工作组。德阳市成立了以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正、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积极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绵竹市组成六个工作组,分别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什邡市组成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3.明确了由主管部门负责的督查工作业务培训、工作联络和资料统计、报表审核责任制。绵竹市和什邡市由主管部门负责,采取以会代训和单独培训的方式,对两市共120余名填表统计、审核人员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质量。共确定总联络员和小组联络员12名,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和询问解答工作。
  4.按时完成报表和材料上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一方面组织力量,对受灾农户进行逐户填写、逐级审核、汇总签字上报;另一方面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发现相关问题,促其尽快落实。2011年5月27日,德阳市委、市政府上报了《德阳市“5.12”地震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情况》(德委呈〔2011〕20号)。
  (二)德阳市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情况
  1.2008年“5?12”特大地震灾害损失及安置帮扶情况。
德阳市因灾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绵竹市清平、天池、金花、九龙、遵道、汉旺和什邡市红白、蓥华、冰川、洛水、湔氐等11个乡镇,共10416户、30031人。因农转非和迁回原址,本次登记统计数较原上报数减少120户、344人。其余4个县(市、区)经委托复查确认及对旌阳区新中镇龙居村、德新镇柏木泉村抽查,没有发现农民因灾失地情况。
  目前,全市因灾失地农民已全部安置,其中:县内安置10393户、29990人,跨县安置(投亲靠友)23户、41人。截止2010年5月12日,因灾失地农民已安全入住永久性住房,入住率100%。采取投亲靠友及其它安置方式的农户,相关政策已落实。
  “5?12”特大地震灾害造成全市耕地损毁3420.8亩(灭失208.8亩),其中:绵竹市耕地损毁1090.8亩(灭失24.2亩),什邡市耕地损毁2330亩(灭失184.6亩)。目前,全市已修复耕地2396.445亩,其中:调剂177.14亩,仍由原承包户经营2219.305亩;计划复垦整理耕地4371.57亩。
  全市因灾失地农民主要分布在山区、沿山区,人均林地较多、耕地太少,灾前以林果及林下产业为重要收入来源。全市仅绵竹市调剂了承包地177.14亩;其余各地对灾损耕地实行修复还原(政府补贴、农民自行修复为主),对灾毁耕地实行复垦整理造地还原(工程整理造地为主),可达到灾前耕地水平,故未进行耕地调剂。什邡市已修复耕地2010.345亩,基本恢复到灾前耕地水平。各地农民承包地变更后的确权颁证工作正在进行中。
  德阳市共调剂宅基地1717.899亩,其中绵竹市1331.85亩,什邡市386.049亩;调地费为4-5万元/亩,经各级党委、政府多方努力,基本兑现到户。
  2.2010年“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损失及安置帮扶情况。
  “8?13”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绵竹市清平乡1760户、5799人再次受灾。房屋损毁和避险搬迁597户、1972人,其中:正进行二次农房重建的295户、975人,预计今年6月底竣工;避险搬迁的302户、997人,需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竣工和安全评估后,确定其是否维修加固或重建。(附:清平乡政府材料)
  清平乡属人均林地较多、耕地极少的边远山区小乡,灾前退耕还林6008.02亩,耕地2410.37亩。“8?13” 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造成该乡耕地损毁990.1亩,灾后建设占用耕地756.3亩(农房建设379.89亩、公用事业建设76.41亩、基础设施建设300余亩)。
  二、德阳市开展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所做的主要工作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德阳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通过耕地修复和土地复垦整理、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产业发展、加大技能培训、拓宽就业门路等措施努力解决因灾失地农民长远生计,安置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一)加强领导,确保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完善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德阳市迅速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因灾失地群众返乡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帮扶工作。绵竹市、什邡市也相应成立了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为推进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果,德阳市开展了阶段性督导检查,实行不定期汇报、半月报告、工作通报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协调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帮扶工作快速高效推进。
  2.统筹部署,加强联动。德阳市及绵竹市、什邡市分别制定了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合工作力量。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共同做好因灾失地农民永久性住房规划建设、损毁土地复垦整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群众生活保障等,全面推进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帮扶。
  3.全面开展“挂包帮”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到了每个村有一位领导挂点,每个乡(镇)有一个县(市)级部门对口帮扶,对口部门干部帮扶到户。什邡市红白镇领导每月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驻村干部走村入户,及时协调解决失地农民在建房、生活、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绵竹市制定了“挂包帮”活动实施方案,挂点领导带头深入联系村,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包村工作。全市领导重点帮扶了因灾失地农民87户、239人(绵竹市69户、188人,什邡市18户、51人)。
  (二)科学规划,保障因灾失地农民有房住
  1. 保证建房用地。对因灾失去宅基地的农户,各地本着安全节约适用、生活生产便利、尊重农民意愿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选址,协调指导宅基地调剂工作。绵竹市调剂宅基地1331.85亩,什邡市调剂宅基地386.049亩,确保因灾失地农民建房所需。
全市不需调剂宅基地、仍在原址恢复重建永久性住房的有4176户(绵竹市2349户、什邡市1827户),占因灾失地农户总数的40%。
  2.加快永久性住房建设。一是统一规划,自建为主。按照安全经济、实用省地和尊重农民意愿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对灾后重建永久性农房建设进行统一规划,由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绵竹九龙镇在建设前逐户征求农户意见;金花镇由农户自主推选具备资质的建设单位施工建设。二是参与监督,确保质量。什邡市湔氐镇专门确定了农户建房质量监督员;绵竹市金花镇做到市建设局质检员和镇、村、组质量监督员天天到现场监督检查。三是加强领导,强化服务。什邡市红白镇政府及时成立了重建贷款协调组、质量监督验收组、原材料供应协调组、建房保障水电路协调组,全力保障失地农民建房科学、快速、节约;绵竹市遵道镇政府实行干部入组包户联系制,从政策宣传引导、指导补助申领和贷款办理、现场监管及生活生产等方面为失地农民提供服务、参谋把关,确保农房建设顺利进行。
  3.不断完善生活配套设施。绵竹市金花镇积极争取资金,完善异地集中安置区的自来水厂、垃圾处理站、给排水管网和道路、沟渠、绿化等基础设施,修建了文化广场、健身场所,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什邡市冰川镇投资修建了小区道路、排污管道、供水设施等,让失地农民居住安全、生活稳定、心情舒畅。
  (三)因地制宜,积极开展损毁土地复垦整理
  德阳市高度重视损毁土地复垦整理工作,通过农户自行修复复垦和工程整理复垦,努力实现因灾失地农民有地种。
  什邡市灾后迅速启动因灾损毁耕地应急修复工作,对施工难度较小、零星分布的受损耕地组织农民自行修复与保护,对施工难度较大、连片受损的耕地由镇、村组织集中修复,基本解决了因灾失地农民用地。红白镇木瓜坪村组织群众自行复垦耕地3325.06亩;工程复垦项目46个、涉及面积2340亩;规划整理造地200亩,弥补灾毁耕地184.6亩,解决127户、409人的用地问题。
  绵竹市根据受灾乡镇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挖掘土地潜力,千方百计复垦整理耕地。一是采取以工代赈,农户自行复垦的方式对金花镇、清平乡等灾损耕地进行复垦整理,恢复原有耕地面积。二是就近挖掘土地资源,解决因灾失地农民吃菜问题。九龙镇清泉村安置点开发整理安置点附近的荒地、坟地、下湿田32.9亩,达到户均0.1亩的蔬菜种植地。三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通过宅基地复垦和空闲地、可用荒地、山地灾害治理等措施开发整理土地,力争实现新增耕地4020亩。
  (四)多措并举,为因灾失地农民恢复重建创造条件
  1.千方百计恢复灾区生产条件。多渠道、多途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恢复建设,为失地农民生活生产提供方便。绵竹市遵道镇积极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加快村道、林间道等交通设施的恢复建设,提高失地农民生产道路的通行能力,实现安置点“五通”,为恢复生产提供有利条件。
  2.依托资源优势推进产业发展。利用区域优势,引导农民发展特色林果业、养殖业等。什邡市冰川镇引导因灾失地农民种植黄连2000亩、猕猴桃500亩,政府补助近170万元;湔氐镇食用菌协会、猕猴桃种植协会、镇农办加强对因灾失地农民的指导帮助,仅沿山村就解决因灾失地农民就近务工1300余人。
  3.广辟渠道促进就业。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什邡市举办专门技能培训班6次,培训群众1万余人次,其中外出打工就业8189人次。绵竹  市培训22876人次,政府提供技能培训补贴1100余万元。二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因灾失地农民就业。什邡市提供交通协管、治安维护、环境卫生、物资搬运、废墟清理、地震遗址保护等岗位7738个,优先安置特困失地农民就业500余人。绵竹市政府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3911万元、社保补贴1086万元。三是发挥对口援建优势,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什邡市和北京市共同举办大型招聘会20余场次,组织2310人前往北京就业、近5000人参与对口援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四是加快产业恢复发展,为因灾失地农民提供就近就业岗位。随着绵竹市清平乡工矿企业及运输服务业恢复生产,解决了该乡1229人就近就业。什邡市红白镇恢复、整合但氏豆腐、煤矿、磷矿、石灰矿、小电站、农家乐等27家各类企业,解决务工就业2364人。
  目前,全市因灾失地农民已就业16089人(本地务工14027人、外出务工2062人),户均就业达1.5人以上。
  4.认真落实保障救助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因灾失地农民按其性质分别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鼓励支持因灾失地农民参加农村医疗保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对特困因灾失地农民家庭给予特别帮扶。什邡市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深入群众,逐户调查,对主要劳动力因灾遇难或致残的特困因灾失地农户实施临时生活救助。
  5.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稳定。德阳市认真做好因灾失地农民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据绵竹市、什邡市群工局提供:因灾失地农民来信来访共7件(来信4件,来访3批、19人),主要涉及搬迁安置、宅基地调剂、投亲靠友政策和调地费兑现问题,已办结6件。又据德阳市群工局和国土局提供:均无因灾失地农民来信来访;但是,群工局今年接待因土地征用、人员安置等来信来访达1060人次,国土局近两年接待涉及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标准等来信24件,来访25批、87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
  1. “8?13”灾区恢复重建任务重、难度大。从调查走访和座谈的情况看,因灾失地农民承受着灾上加灾的巨大痛苦、二次重建的经济压力、两次临时过渡安置的生活困难,强烈期盼早日安全入住和解决长远生计。当前主要问题是应加快解决该乡597户、1972人的安居问题(其中295户、975人尚处在二次农房重建中;302户、997人处于避险搬迁中)。
  2. 整体异地集中安置的因灾失地农民担忧长远生计。此类情况涉及整体1个乡、4个村、7个组,共2427户、7147人,目前生活生产还存在不少困难,主要表现为: 就近就业困难,收入来源减少;生产基础设施损毁,生产难度加大;生产半径大(10-21公里),生产成本高,生活支出大等。这部分农民普遍认为享受的是集镇居民的生活,承担的是集镇居民的支出,缺失的是农民的基本收入,原居地经济恢复重建心中无数;迫切要求加快生产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建设、防灾减灾治理及设施建设,希望尽快明确原居地域灾后经济恢复发展的规划,并加快实施。
  3. 土地复垦整理难度大、成本高、质量保证难。德阳市重灾地区主要在山区、沿山区,自然条件恶劣,极重灾区特别是二次受灾地区,土地复垦整理任务十分艰巨。政府补助的土地复垦整理费用偏低,难以保证土地复垦整理需要;新增耕地地力等级差,难以保证耕地利用要求。
  4. 个别地方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小区生活设施配套不完善,如生活饮用水、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等;二是个别地方调地费未兑现到户;三是因宅基地占用调整,个别组出现了有地变成无地的情况。这些问题经发现指出后,当地高度重视,正在积极努力解决中。
  四、几点建议
  (一) 进一步重视“8?13”二次受灾农户的重建帮扶,努力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
  绵竹市清平乡地处偏远、自然条件恶劣、连续两次遭受特大灾害重创,可能全省少有;现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户正处于二次农房重建、避险搬迁和再次临时安置过渡,可能全省少有;2010年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4284元,与2007年相比减少1397元,低于灾前水平24.6%,可能全省少有。灾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灾区视察指导,有力推动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鉴于其灾情重大、情况特殊,建议省上加大帮扶力度:给予二次农房重建补助优惠、土地复垦整理补助优惠,加快道路交通建设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程,支持帮助产业恢复发展,对特困受灾农户给予特殊帮扶等,进一步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进程,促其努力跟上发展振兴步伐。
  (二)进一步加大解决因灾失地农民长远生计的工作力度
  1.加快整体异地集中安置农民原居区域经济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完善与落实。因特大自然灾害已造成受灾群众按照规划异地搬迁安置,但因灾失地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及其收入来源仍在原地,而且原居区域幅员面积较大、资源较丰富,仍属灾后经济恢复发展的重要部分,应加快规划的编制或完善,予以落实。
  2.加大对灾区经济恢复发展的倾斜帮扶力度。加快灾区交通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工矿企业恢复发展、生态建设与防洪渡汛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及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等。
  3.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建立技能培训长效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加强对因灾失地农民的培训。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广辟因灾失地农民就业渠道,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农民自主创业,增加因灾失地农民就业机会。对特困农户就业实行重点帮扶,对“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
  4.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按照产业政策、建设发展、安全生产等要求,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能,切实加强调研检查、指导帮扶、监督管理,全力支持当地推进经济恢复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工作力度,全面实现因灾失地农民有地种
  一是对已经完成修复和复垦整理的耕地,要进一步加强培肥地力,提升质量,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二是加快正在规划或实施的土地复垦整理项目的工作进程,力争早实施,或早竣工、早使用;在土地整理项目论证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地力质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三是针对极重灾区特别是二次受灾地区,土地复垦整理难度大的实际,在土地复垦整理经费补助上给予倾斜支持。四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整理垦复造地项目的成本监管和验收把关,确保造地资金和耕地使用效益。
   (四)进一步加大对极重灾区恢复重建的指导帮助
  1.加大灾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的督促监管工作。省级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灾区地质灾害治理、重大防洪渡汛、道路交通恢复保通、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规划与实施、避险搬迁农户安全评估认定等工作实施的协调支持、督促监管力度。广青公路建设关系到什邡市红白镇木瓜坪村和金河磷矿的生产运行和经济发展,建议省政府尽快批准广青公路三期(18公里)开工建设。
  2.给予重灾地区特殊的倾斜、帮扶政策。省级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或争取对重灾地区特殊的倾斜、帮扶政策,促其经济快速恢复发展。建议:①将绵竹等极重灾县(市)纳入新农保试点;②争取绵竹、什邡等极重灾县(市)享受第二期退耕还林民族地区政策;③对极重灾县(市)乡村道路建设补助给予优惠。
  3.德阳市反映资金压力大。德阳市宅基地占用耕地的调地费缺口高达6000多万元,板房建设垫支7亿多元(中央、省补助资金为1.4亿元)。
  (五)进一步重视灾区社会和谐稳定
  1.在灾区继续开展“挂包帮”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帮扶对象实际,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各方资源,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因灾失地农民较为关注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特别要着力帮助整体异地集中安置的因灾失地农民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努力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
  2.做好因灾失地农民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虽然德阳市目前因灾失地农民的来信来访较少、解决较好,但其它被征地农民来信来访问题仍较突出,稍有不慎,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需继续对因灾失地农民的呼声,引起高度重视。
  3.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促进灾区和谐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和灾区发展振兴的领导,健全因灾失地农民安置区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帮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融入、促发展;各级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了解民情,及时发现、帮助解决群众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加强服务引导,促进因灾失地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促进灾区和安置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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