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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以及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是如何选举的?

时间 2009-09-01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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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包括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包括军委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上述人选的提名方式,贯彻了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实行的是由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大依法决定的办法。全国人大和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本级人大主主席团提名,全体人大代表表决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大会主席团人选,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通常由上次人大会议主席团)将本次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提交各代表团或代表小组审议,然后提交大会的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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