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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组织选区投票选举?

时间 2009-06-19 来源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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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依法实现选举权的重要环节,组织好投票选举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1)投票站或选举大会,必须由选举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的人员主持。大会执行主席、监票员、计票员等工作人员都必须佩戴标志;(2)如使用流动票箱,须指定2人以上的专人负责;(3)要教育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岗位,各负其责  ;(4)分送选票时,一定要核验选民证,凭选民证或身份证领取选票,并在选民证上加盖"参选"戳记。

  2、切实发扬民主。(1)要坚持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任何领导或任何人都不能对选民自主填写选票作任何干预或暗示;(2)在选票填写前,大会或投票站的执行主席,应向选民讲清楚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但不得再行介绍候选人情况;(3)召开选举大会时,执行主席还要向选民报告本选区共有选民人数,到会选民人数,委托投票人数,以及需要流动票箱投票的人数。当出席大会或到投票站的选民超过半数时,才可以宣布正式开会。

  3、依法投票和计票。(1)由监票员当众检验票箱,加封或上锁;(2)投票时,监票员、大会执行主席应先行投票,然后选民依顺序投票;(3)投票结束后,在监票员监督下,由计票员当众开箱,对箱内选票清点核实,如箱内选票和所发选票相等或少于所发选票时,投票有效,便可以开始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填写报告单,经监票员签字,交大会或投票站执行主席。如清点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时,则应宣布这次投票无效,需组织重新投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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