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大常委会
宣汉县地处四川东北部、大巴山南麓,川、渝、鄂、陕结合部,幅员面积4271平方公里,总人口132万。宣汉既是国家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也是国家实施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的覆盖范围。全县共有贫困村21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5.18万户、贫困人口17.94万人。近几年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宣汉是一个贫困大县的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战略,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以及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人大代表再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大力助推脱贫攻坚,为全县尽快摆脱贫困面貌、如期实现小康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履行监督职能,助推脱贫攻坚
(一)围绕扶贫开发,开展专项调查。为大力推进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加快全县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近几年来,我们连续把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开展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充分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采取专项调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
1. 2011年,我们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了专项调查,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并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专项工作报告和调查组的调查报告,会议既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又毫不保留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在认真吸纳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基础上,提出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审议意见,交由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办理,限期整改落实。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力度,并克服过去那种重专项工作报告,轻审议意见落实的做法,把监督的重心放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在“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上狠下功夫。在审议意见发出后的办理期限内,我们适时组织了由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机构组成的督办工作组,对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跟踪督办和调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实。通过跟踪督办和监督检查,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在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后,主任会议对政府的整改落实工作表示满意,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监督实效。
2. 2013年,我们又开展了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工作的专项调查,并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专项工作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次年,主任会议在听取政府关于该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和人大常委会调查组的调查情况汇报后,认为政府办理落实的情况与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差距较大,主任会议对落实结果表示不满意,并首次使用了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意见,向政府发出了《关于我县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工作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意见》,要求政府再次办理落实,同时在下一年度将落实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意见情况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并实行满意度票决,极大地增强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通过常委会会议听取政府关于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工作主任会议讨论决定意见的再次办理落实情况报告,票决结果满意率达到了100%。此项工作通过我们历时三年的不懈努力,跟踪督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最终达到了满意的效果。
(二)围绕扶贫开发,进行执法检查。今年,在我县进入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我们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在去年6月《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颁布实施后不久,就及时将检查《条例》的实施情况纳入今年的年度工作计划,作为监督的重点,实施有效监督。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了执法检查组,深入乡镇和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与走访群众和人大代表等多种形式,对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随后召开了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我县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上还存在着“学习宣传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扶贫精准程度不够、扶贫措施有待加强;项目安排不尽合理、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个别群众依赖思想严重、自力更生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等问题,要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从“深入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严格项目资金监管,进一步发挥使用效益;加大执纪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查各类案件”等方面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并于明年6月底以前将整改落实的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对《条例》的执法检查,使农村扶贫开发法律法规在我县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
(三)围绕扶贫开发,进行专项质询。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各乡镇人大主席团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创新举措,建立完善责任质询倒逼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今年,我县双河镇人大主席团根据人大代表在年初人代会上联名提出的质询案,召开了主席团扩大会议,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各村三职干部及第一书记等56人列席会议。会上,相关负责人接受了人大代表逐一质询。人大代表就帮扶措施、产业发展、资金来源等问题进行详细质询,让接受质询的对象出了汗、发了颤。通过此次质询,相关工作人员反思了不足、提高了意识、绷紧了神经。目前,在县人大的推动下,全县54个乡镇人大主席团都建立健全了精准脱贫专题质询制度,并完成了第一轮专题质询工作 ,监督整改各类问题46件。
二、发挥代表作用,“输血”、“造血”并重
为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提出的大力实施开发扶贫战略总要求,在县乡两级代表中广泛开展了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把代表帮扶贫困户工作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并进行履职监督测评,予以单项考核。代表们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倡导下,积极参与、主动结对,并深入结对贫困户家中,了解致贫原因,拟定帮扶计划,制定帮扶措施,因户施策、对症下药,使代表结对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342名县代表采取“一帮一”的帮扶方式,结对帮扶贫困户370户,其中为194户贫困户排危建房,共建新房面积达2万余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搬进新居,为176户贫困户提供了助学助医帮扶和发展产业所需的资金、物资、技术帮助;全县2966名乡代表采取“多帮一”的帮扶方式,结对帮扶贫困户766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结对帮扶的资金总额近300万元。我们通过人大代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开展,被县乡两级代表帮扶的共1136户贫困户均已提前脱贫摘帽。
三、积极主动参与,切实真帮实扶
从县委作出大力实施开发扶贫战略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积极响应,主动参与,自觉投身于脱贫攻坚的行列之中。一是常委会领导带头挂包贫困村、联系贫困户,常委会的5名领导共挂包贫困村37个、联系贫困户50户;二是从机关抽派3名年轻干部到机关对口帮扶的3个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全脱产驻村开展工作,不脱贫不脱钩;三是机关组建3个扶贫工作组,明确3名正科干部担任工作组组长,驻村开展工作;四是机关每名干部职工落实帮扶贫困户2—3户,全机关干部职工共计帮扶贫困户95户。在具体工作中,首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搞好调查摸底,做好精准识别工作;其次是认真分析贫困原因,做好帮扶规划;第三是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通过机关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进行对口挂包和真帮实扶,近两年共为挂包帮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协调解决各类资金620万元,用于道路建设、危房改造、产业发展和村阵地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摆脱贫困、实现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几年来,我们通过围绕扶贫开发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大力助推了全县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开展,2015年,全县完成减贫任务4.5万人,贫困人口变化率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