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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2016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1-12-31 来源 人代工委选举任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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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计划,团结协作,求真务实,依法办事,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责任,切实做好人代会服务工作

  (一)认真做好在川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服务工作。会前,起草四川代表团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名单;收集“一府两院”为代表团及代表准备的52件拟提议案、建议,提出领衔代表建议名单;申领发放各类证件,协助做好代表报到工作。会中,为代表提出13件议案、431件建议做好服务工作;积极联络代表,核对代表出席情况,校对代表名册,统计代表参加闭会期间活动意向;协助全国人大办公厅开展会风会纪座谈测评;配合国务院相关部委对代表进行意见反馈;配合媒体做好对代表的宣传报道等。

  (二)认真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大会服务工作。完成大会组织组工作:做好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列席人员等名单的收集和提出等工作;依法做好大会选举会务工作,起草《选举办法(草案)》,承办大会选举具体事务,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顺利补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委员5名。完成大会议案组建议小组工作:优质高效处理大会期间1034件代表建议,交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市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委系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等90多家单位办理。还派员参加了大会宾馆驻点联络组工作。

  二、依法履职,指导推动各级人大选举工作

  (一)按照省委总体部署,认真推进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1月,草拟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张东升在省委召开的全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会议上讲话,部署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3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做出了确定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时间和市县级新一届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总名额的决定。定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汇报我省县乡人大换届进展情况。

  (二)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1.加强对下级人大选举工作的指导。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进一步调整充实成员;编印《地方人大换届选举资料汇编》工具书,汇总各市州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安排计划,及时掌握进展;认真研究答复有关请示,跟踪典型事件及处理情况;编发5期《选举工作简报》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

  2.抓好骨干培训。5月,东升副主任率我委同志参加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学习班,之后形成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报省委的书面报告。6月2日,承办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举办的“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6月6日至7日,在北京全国人大培训中心举办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培训班,两次共对全省各地600多名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进行系统培训。

  3.开展观摩调研。3月,形成《关于赴巴中、广安、达州开展市县乡换届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得到常委会领导好评,光志副主任批示肯定“调研深入”,东升副主任批示“很好,工作有成效。”下半年,选择盐亭、峨边、松潘等20余个有代表性的县、乡作为换届选举工作观察点,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调研、座谈,查看基层选委会的相关资料,对选举日当天直接选举投票点现场投票情况、选举大会召开全过程进行观摩指导。

  4.派员参加省委换届风气督导组工作。8至12月,派员赴遂宁、广元、内江、绵阳、达州、眉山、自贡等地对市人代会开展现场督导,提前审核大会日程、选举办法等,严把法定程序关。

  (三)严肃换届纪律, 切实推动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三、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一)依法按程序做好人事任免具体服务工作。做好“一府两院”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案材料初审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免案的具体事宜。全年省人大常委会任免“一府两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人员共385人次,其中任283人次、免102人次;组织8场共262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协助办公厅组织宪法宣誓7场33人次。承办了接受1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的相关工作。办理了多名专委会咨询委员到龄后不再担任咨询委员的相关事宜。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信息、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重新编印了《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成员名册》。

  (二)积极主动完成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做好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辞职,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截止2016年11月,协助对52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终止代表资格16人、补选代表36人;做好与省委组织部、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就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补选工作的沟通协调。完成对个别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关工作。

  四、围绕中心,强力推进 “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

  (一)持续推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深入开展。以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为抓手,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以下简称“再行动”)活动。2月,我委起草的办公厅简报《扶贫脱贫勇担当 人大代表再行动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综述》获东升副主任批示,肯定活动“成效明显”。7至8月,对全省“再行动”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汇总。自活动启动以来到2016年8月,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出资帮扶1.61亿元;资助贫困学生8.81万人次;帮助贫困户27.85万户,其中结对帮扶18.17万户;帮助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6.75万个,提出有关脱贫攻坚的议案、建议3.65万件次。

  (二)精心做好巴中现场会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全省人大贯彻落实扶贫攻坚决策部署暨“人大代表再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前期准备及会中服务、会后报告相关工作。收集整理50多份代表助力脱贫攻坚的先进事迹材料,确定22名代表进行大会交流,认真进行材料把关。帮助进行会议发言交流的全国人大代表汪其德、省人大代表三郎俄木反复修改完善发言稿及影像资料,会议代表交流环节非常圆满。

  (三)着力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起草了向东明书记的汇报稿件《关于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的情况报告》,提出了深化活动方案,获东升副主任肯定批示,指出“启动‘再行动’活动一年多来,……取得可喜成绩。得到省委、东明书记和各级党政、广大群众的好评。省人大人代工委认真履行职责,在组织、协调、督促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应予肯定。”起草了常委会《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人大代表联系帮扶再行动”工作、开展“人大代表送温暖”活动做出部署。

  五、与时俱进,认真完成选举法实施办法、代表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

  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开展了对选举法实施办法、代表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工作。严格遵照立法程序,认真征求修改建议,分别形成了选举法实施办法、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并于6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六、注重实效,精心组织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工作

  (一)认真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中直及省直机关在川代表、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属地代表,开展我省全国人大代专题调研活动。7月13日至16日,组织30名全国人大代表赴攀枝花市开展绿色发展专题调研。11月起,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

  (二)认真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5月、10月,分别发文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省军区政治部部署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及时下拨经费,加强实地指导,帮助总结成果。年内600余名省人大代表回到原选举单位,围绕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年”等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形成专题报告50余篇。

  (三)创新监督方式,会同组织开展两次省人大代表专题视察调研。5月24日、25日,会同财经委组织13名省人大代表赴成都金堂县、青白江区、邛崃市开展了全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专题视察调研;7月5日、6日,会同城环资委组织10名省人大代表赴南充、乐山两市,开展了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的情况专题视察调研。

  七、服务大局,认真组织代表开展 “项目年”专题视察

  为大力推动省委关于“项目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9月5日至19日,组织9名在川全国人大代表、32名省人大代表,分别由陈光志、张东升、黄彦蓉、刘道平、焦伟侠等5位领导带队,对我省“项目年”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分赴成都、德阳、南充、阿坝等地,实地视察了神龙汽车成都基地、鑫达30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京东方6代线、中国电子8.6代线、成都天府国际机场、成兰铁路、雅康高速、汶马高速等8个项目。活动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视察方案,并与相关省级部门、市州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活动中,承担了各组领导讲话稿起草、方案拟定、通知下发及组织服务等工作;活动后,形成专题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八、突出重点,着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收集、督办工作

  (一)积极协助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跟踪重点建议办理结果。我省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了10件全团建议,《关于将四川重大交通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等4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列为重点督办建议。我委密切关注办理进度,加强与全国人大办公厅联络局及有关部委、省级单位的沟通,推动建议办理落实。8月,配合交通部副部长戴东昌来川督办3件重点督办建议,组织12位全国人大代表赴凉山、宜宾等地参加调研座谈。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43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10月,向省政府办公厅发函,提前协调安排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四川代表团议案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建议办理工作再上台阶。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034件。截至8月17日,承办单位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含5件进入“二次”办理建议)。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反馈“满意”占91.4% ,“基本满意”占8.6%。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4.1%。

  1.扎实抓好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部署,人代会后即召开有64个承办单位参加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并及时汇编代表议案建议目录。重指导,推动承办单位完善与代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联系、办理后交流的联系机制。派员参加省级部门召开的建议办理座谈会。抓督办,坚持重点督办和常规督办相结合,着力交办、催办、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督促2015年接受建议办理工作评议的省政府及15个部门认真整改并于5月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整改报告。强网络,全面实现建议网上收集、审核、交办、答复及反馈满意度。重报告,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和我委分别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是首次报告);我委及时整理形成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书,发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研究处理。

  2.深化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工作。我委汇总提出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了6件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作为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在4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6个专委会具体督办下,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重点突破,建议办理取得明显实效。

  3.认真完成自身承办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我委承办了李世亮代表《关于探索拓宽人大代表信息了解渠道提高人大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的建议》,多次主动与代表沟通,认真及时按期研办,获得代表“满意”评价。

  九、全力以赴,圆满接待香港全国人大代表来川视察

  10月9日至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到川视察。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执业大律师谭惠珠任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范徐丽泰等26名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视察了芦山县龙门古镇新区重建发展、绵竹年画村非遗文化保护、冕宁县复兴镇新农村建设、昭觉县解放乡燕子洛村彝家新寨建设等。

  我委会同有关单位,为香港代表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受到谭惠珠团长赞扬。一是做好联络,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香港全国人大代表的对接,提前报送有关材料并及时落实反馈意见;与省政府办等单位和成都、德阳、雅安、凉山四个市州紧密联系,协调准备汇报材料,指导会议及视察线路安排,参与实地勘察。二是起草材料,会同准备会见谈话的背景资料,草拟视察接待方案,餐叙欢迎词及主持词,省情汇报会及视察意见反馈会主持词等。三是精心服务,协调做好视察证件、行李搬运等工作;会同迎送20名自行抵蓉、返港的代表及随员;配合办公厅做好会务及接待工作。

  十、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对代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水平

  (一)认真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国省两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一府两院”和有关机关组织的活动。全年组织17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全国人大代表15人次、省人大代表60人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召开4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形成4期会议简报。组织全国人大代表29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视察活动、食品安全及交通执法检查活动、国务院督察组座谈会等;组织省人大代表130人次参加视察我省法院“十佳庭审”活动和法院执行工作、视察我省检察机关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调研中国电信西部信息中心 “网络强省”推进工作等。

  (二)认真做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配合驻京军队全国人大代表陆军组来川开展集中视察。做好四川选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常委会委员与代表均取得联系,共同开展了座谈、调研、视察等活动。其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泽林年内两次来川与所联系代表调研座谈。配合驻京军队全国人大代表陆军组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军民融合等方面的视察工作。持续开展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百、千、万”活动。

  (三)认真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培训,加强代表工作宣传。5月、9月、12月四次组织59名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分赴北京、北戴河、江苏等地参加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班、少数民族代表培训班学习,做好期间的联络、服务、保障工作。全年采编代表工作稿件30余篇,在《四川日报》、《四川人大新闻网》等各类刊物媒体上发表。

  (四)认真做好代表信息管理,开展代表履职登记。掌握代表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变动情况,多次重新修改、编印全国人大代表名册和省人大代表名册。年初分别收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2015年履职登记表,印送2016年履职登记表。在省人大代表网上服务平台上设置“履职管理”系统。

  (五)密切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知情知政。通过电话、走访及短信、QQ、微信等方式与代表密切联系,掌握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情况,及时探望慰问生病住院代表,帮助全国人大代表70余人次订购机票、安排食宿、机场接送等。定期向代表寄送省人大常委会公报、四川政报、省法院及省检察院公报和民主法制建设杂志等资料。

  2016年,我委还接待了10余批次外地人大来川学习考察、市州及县区人大来蓉工作衔接;撰写了报送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课题研究报告《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机制研究》;参加了在全国人大在兰州召开的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座谈会等。

  十一、改进作风,人代工委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

  2016年,我委将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支部建设,团结带领干部职工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全体同志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形成了积极进取、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我委3位同志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代表联络处被评为机关先进集体。

  一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大力支持下,我委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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