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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时间 2012-07-3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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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5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陶生元


  省人民政府将《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以下简称决算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在此之前,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1年全省和省级决算: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为2044.79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比上年增长30.9%;全省公共财政支出为4674.92亿元,完成预算的87%,比上年增长9.8%(剔除灾后重建因素后同口径增长31.7%)。省级公共财政收入为553.3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8%,比上年增长29.7%;省级公共财政支出为803.42亿元,完成预算的69.2%,比上年增长28.4%。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省和省级财政当年结余分别是10.17亿元、0.18亿元。
    2011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紧紧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切实贯彻执行积极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公开,财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1年财政收支总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支出绩效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省财政正在实现由“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财经委员会认为,2011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1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财政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财政资金在一些领域使用效益低下,财政支出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省审计厅围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发现了一些问题,并从完善体制、制度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为推进依法理财做了大量工作。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政策预调微调力度,确保经济稳定增长
    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牢牢把握“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财政收支形势,及时制定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有效性的财政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继续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加大对水利、交通、民生、社会事业、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投入。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继续支持扩大消费需求,努力增强城乡居民消费预期和能力。
    二、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深入推进“两化”互动
    认真落实产业园区、技术改造、重大装备制造、中小企业等产业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支持成长型特色产业园区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支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特别是高新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壮大商贸物流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大力支持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发展。
  三、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注重发展民生经济
    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主要投向。支持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继续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比重。加大对重点领域文化建设的经费保障力度,扎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四、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年初预算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快预算执行,均衡支出进度,提高支出绩效。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规范专项支出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与采购行为。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增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深化扩权强县试点改革,进一步规范省、市、县财政运行机制。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加快健全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
  五、完善财政监督体系,确保财政运行安全
    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民生资金、重大项目投资等领域的审计监督。深入研究审计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努力建立长效机制,有效杜绝“屡审屡犯”现象。依法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深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财政收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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