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把推进预决算公开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着力健全完善预决算公开透明机制。目前,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全部向社会公开了预算。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近年来,山东省先后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及省级社保基金预算等,公开范围从省级逐步推广到全省,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的透明度。2015年,山东省级和所有市、县(市、区)已全部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实现了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山东省财政厅不仅将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报告和报表全部向社会公开,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而且其中的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转移支付按地区、按项目公开。
今年,山东省委常委会专门研究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问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预算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要求等,为全省各级各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和重要遵循。
山东省还积极拓宽公开范围,在全国率先实行政府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六公开”。
在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方面,去年,该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山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建立起专项资金设立、分配、使用、绩效评价全链条公开机制,保证公共资金始终在“探照灯”和“摄像头”下运行。截至目前,已累计公开2016年度资金管理制度356项,项目申报指南75项,资金分配结果234项、涉及资金710.79亿元,绩效评价结果39项。
山东还率先在全国建立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对专项资金管理领域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等7类失信、失范行为纳入信用负面清单,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以后年度申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予以限制,以此引导专项资金申请人的行为趋于理性,减少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目前,省级纳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已有24家。
(原标题:《山东让政府账本更透明》)
(《中国财经报》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