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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沂源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

时间: 2018-03-30 来源: 《中国审计报》 作者: 李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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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沂源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县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决定及向社会公开事宜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县政府财政部门及县本级各部门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该规定指出,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将审计报告作为县本级预算执行监督和决算审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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