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机制,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深化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加强国有金融资本规范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制度体系,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开发,组织国有资产资源“起底式”清查,开展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绩效不断提升。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地方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下同)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计29.87万亿元,同比增长12.57%;负债共计19.33万亿元,增长13.9%;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共计10.54万亿元,增长10.21%。

(一)企业国有资产。资产总额19.15万亿元,增长13.12%;负债总额12.44万亿元,增长13.16%;所有者权益总额6.71万亿元,增长13.05%。其中:国有资本权益总额5.77万亿元,增长10.7%;营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7.42%;利润总额1241.78亿元,下降4.22%;净利润870亿元,下降6.75%;上交税费1440.85亿元,增长5.68%。分行业看,资产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行业以及交通运输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资产总额7.02万亿元,增长16.37%;负债总额6.26万亿元,增长17.23%;所有者权益总额7608.94亿元,增长9.76%,其中:国有金融资本权益总额5624.32亿元,增长10.87%。营业收入1643.97亿元,增长7.57%;利润总额589.88亿元,增长14.88%;净利润487.20亿元,增长15.16%;上交税费286.63亿元,增长12.72%。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四川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先后于2023年、2024年纳入四川金控集团合并报表,资产类财务指标数据在“金融控股公司及其他类”中进行统计,因此省级银行类资产数据为0。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产总额3.7万亿元,增长3.55%;负债总额0.64万亿元,下降0.88%;净资产总额3.06万亿元,增长4.53%。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04万亿元,增长4.1%;事业单位资产1.66万亿元,增长2.47%。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全省国有土地总面积2260.41万公顷。其中:建设用地76.84万公顷、耕地9.59万公顷、园地3.21万公顷、林地1235.03万公顷、草地631.74万公顷、湿地91.14万公顷、水域74.28万公顷、其他土地138.58万公顷。查明资源储量的矿区3756个,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00种。其中,天然气、页岩气、钒矿、钛矿、锂矿、石墨(晶质石墨)等矿种在全国处于优势地位。有效期内探矿权489宗,登记面积3827平方千米。有效期内采矿权1969宗。水资源总量2434.38亿立方米,水资源税30.9亿元。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均达到100%。国有森林730.25万公顷。各类自然保护地471处,总面积达13.06万平方公里。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省正在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价值量。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持续加大产业、区域、创新布局结构和优化调整,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强化管理、降本增效。
1.加快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深入实施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行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行动。加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基金成功落地8只子基金、总规模超100亿元,累计投资半导体、新材料等项目2600余个、投资额达9400亿元;深化央地合作,全省与中央企业累计签约投资超1.2万亿元;全面推进企地合作,先后聚焦川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川东北经济区振兴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与16个市(州)签约投资总额超1万亿元。推动国企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全省“科改企业”“双百企业”达21户。省属企业拥有国省级创新平台113个,与清华大学签署100亿元规模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作协议。加快创新主体培育,在集成电路、高端仪器设备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上取得重大突破。
2.大力深化改革攻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企业集团及重要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和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成率达100%,集团和子企业层面董事会“应建尽建”“外大于内”任务全面实现。加快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省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成率达100%,省属企业新聘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全员绩效考核实现两个100%。灵活运用中长期激励政策“工具箱”,华海清科、蜀道装备等225户企业实施中长期激励,省属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比例达42.86%。
3.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修订完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收益201.8亿元,增长23.1%;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0.5亿元,连续两年调入比例超5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体现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围绕“三个集中”不断强化资本金注入,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的支出79亿元,占支出总量的87%,较2023年增加11亿元。
4.审慎稳健开展境外投资。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聚焦境外投资监督追责和风险防控,强化境外投资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管。2024年,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国(境)外子企业共114户,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美、越、澳、德等地,资产总额618.26亿元、同比增长15.82%,实现营业总收入994.17亿元、同比增长25.56%。
5.严格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强化投资全过程监管,修订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对不符合主业、投资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等项目坚决亮“红牌”。开展财务穿透式监管,搭建全国首个省属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企一模型”构建涵盖投融资、生产经营等全链条全周期的24个核心指标监测体系,通过“红黄绿灯”精准穿透预警200余户集团和重点子企业风险等级,确保风险早预警、早定位、早处置。
6.切实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组织包括在川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托底性帮扶全省39个欠发达县域实施清洁能源、特色农牧等项目。举办国资国企托底性帮扶巴中、阿坝、甘孜县域项目签约仪式,协议金额近4000亿元。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稳就业保就业,近三年来全省国企累计招录9.3万人。
7.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继续实施四川天府国企党建示范引领工程,打造川煤“红帽子”等富有四川特色的党建品牌。认真落实国企领导人员“20字”选人用人标准,省属企业集团及147户各级子公司选聘职业经理人344名。全面深化从严治党,建立省国资委党委与驻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机制。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推动金融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强化财政金融产业政策协同互动,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
1.深化改革,推动省属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国有金融企业授权管理机制,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保障国有金融资本规范有序运行。“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工作,支持四川产业基金实现转型发展,指导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开展对下股权投资,理顺四川金控集团股权关系,支持四川银行做大资产规模,推动省担保集团成功组建。
2.规范管理,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质效。出台省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操作指引,提升国有金融资产流转配置效率和规范性。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促进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印发国有股权董事选派和管理办法,推动国有金融企业治理创新。做好省属金融企业年度预算审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以及全省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工作,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
3.强化监管,筑牢金融安全防护底线。建立健全省属金融企业运营风险季度分析报告和“一书一函”提示制度,督促企业主动强化风险监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通过集数据收集、监测、分析于一体的省属金融企业在线监管平台,对企业风险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切实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率。
4.聚焦重点,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化财政金融良性互动,构建“1+3”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实施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金融五篇大文章3大专项政策;深入实施中央财政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和消费贷贴息,创新出台省级财政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奖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激励等阶段性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全年共兑现财金互动奖补资金约30亿元。高质量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持续推进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持续完善地方特色保险政策,近3年全省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以年均11.39%左右的增长率快速发展,2024年保费规模达69.22亿元。
5.优化供给,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奖补资金,组合实施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风险补偿等融资担保财政支持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支小支农”政策功能,持续降费让利。截至2024年末,全省政府性融担机构在保余额1348.2亿元,自2021年以来,年均增长约23%。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围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保障党政机关履职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目标,着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强化资产资源统筹。
1.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出台全省行政事业单位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办法,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操作指引,起草《数据资产登记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为加强车辆、学校资产、数据资产、科技成果等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
2.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在全国率先制定狱政管理、食品检测及全省文物修复等领域专用设备配置标准,有效发挥资产配置标准对预算编制和资产配置的约束作用。严格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将资产存量信息与预算编制挂钩,同步嵌入资产配置标准,实现对标准内、目录内的资产配置自动审核,推动资产配置预算精准、节约、高效编制。
3.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结合“起底式”清查,推动各级各部门将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分类登记入账,规范和加强各类资产入账核算和卡片管理。2024年,推动100余亿元账外资产入账核算。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省级明确2类遗留问题处置原则和5类遗留问题解决路径,有效解决遗留问题10余项。鼓励支持各市(州)完善房屋权属登记政策,简化受理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容缺办理。
4.推进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完成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形成了闲置低效资产台账,为后续盘活夯实了基础。组织全省183个县(市、区)对县域闲置学校、村卫生室、办公场所、站所用房“四类”重点资产开展清理盘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长效盘活利用政策措施。2024年全省实现国有资产收益338.12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15.5%。
5.加强资产绩效管理。落实《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2024年首次组织开展省级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初步实现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与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协同和结果共用,并将评价结果与2025年资产配置预算挂钩。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绩效考核、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建立起“结果导向、奖优罚劣”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6.强化公共服务保障。省本级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保障75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顺利接受义务教育,30个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四川云教”惠及薄弱学校2300余所、学生70余万人。布局建设省区域医疗中心2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86个,92.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标准;新建省、市、县质控中心1个、61个、580个,累计建成总数居全国第1。全省现有国有博物馆(纪念馆)267个、公共图书馆208个、美术馆70个(含书画院挂牌)、文化馆(站)4239个;全省群众文化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1.85万次、增长12.58%,文化服务惠及4492.27万人、增长55.0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持续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完善国土空间格局,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出台《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四川省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关于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推动区域评估“一件事”高效办理的通知》等政策。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增量空间统筹、详细规划及乡村“通则式”规划等文件。联合重庆市发布2项矿山生态修复地方标准。
2.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省级、21个市(州)、159个单独编制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批复,成为除直辖市外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全部获批的省份。五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印发实施,782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全省“1+1+5+N+X”的国土空间规划框架总体形成。
3.积极推动价值实现。扎实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林草湿荒普查、水资源调查等。有序实施2606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占省域面积的21.7%)。部署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省级自然资源资产储备改革,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全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6.57万亩、成交价1984.42亿元;出让矿业权111宗、成交价133.64亿元,首次实现“双百”目标。
4.强化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项目准入政策和用地规模标准审查,核减不合理用地2024亩。坚持并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5.95万亩、闲置土地6.97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一地一策”盘活利用房地产用地151宗、1.06万亩。规范高效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5.加强重点领域用地保障。单列计划指标2万亩,兜底保障六大优势产业发展。审批建设用地报件1414个、面积48.55万亩,接近全国同期10%,有力保障了川藏铁路、青峪口水库等国省重大项目用地。深化“标准地”改革,省级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全面采用“标准地”供应,全年供应工业用地659宗、4.2万亩。
6.促进绿色低碳发展。21个市(州)生态修复规划获批实施。印发《安宁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22—2035年)》,在全国率先以流域为单元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实施黄河上游若尔盖草原湿地、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矿山修复等重大工程,累计投资42.2亿元,修复面积350万亩。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5个、规模38.5万亩,新增连片耕地4.4万亩,节余建设用地近2万亩,生态修复4.7万亩。推进若尔盖草原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和修复,保护修复湿地334.95万亩。15个自然保护地规划获批。支持34个保护区能力建设,成功申报实施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建项目,完成四姑娘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
7.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在2023年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排名第五,获评优秀等次。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细化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管控措施,坚决遏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合理流出。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显示,全省耕地面积约796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6359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三、上年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
(一)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川人常〔2024〕25号)收悉后,省政府高度重视,责成财政厅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研究办理。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下,国资监管部门重点围绕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自然资源资产综合管护水平、防范化解部分国有企业风险等问题和具体意见建议,逐项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圆满完成2023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办理工作,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省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境外经营效益较低等问题,省国资委加大系统部署和推进力度,督促9户省属企业深入分析境外经营投资管理问题成因,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相关企业通过启动境外业务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投资亏损或风险项目的应对方案和止损措施等完成整改。
2.金融企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地方金融组织偏离主责主业、经营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省委金融办会同审计厅、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建立省级层面推动审计整改的联络机制,组织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全面风险排查检查专项整治。相关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加大对“三农”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细化业务调查、审查、审批等制度,采取现金清收、以资抵债等方式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等。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基础管理不扎实、超标准违规配置与低效闲置并存等问题,采取清产入账、清缴入库和结合资产存量与配置标准对超标配备的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进行处置等措施,对长期闲置或低效运转资产已通过收回处置、更新配发、公开招租等方式盘活增效。
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针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任务未落实等问题,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加强行业指导和工作督导,相关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6个县采取专班推进等措施已制定出台专项保护规划13个,10个县已追收相关税费4.53亿元,5个县挪用或超范围使用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已归垫1.59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高效管理,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统筹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聚焦7类重点资产资源深入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全力稳增长提质效。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力争省属企业完成投资不低于2600亿元,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形成更多有利润的收入、有经营现金流的利润。深入开展成本管控专项行动和国有企业亏损治理,力争实现亏损面、亏损额下降50%。
2.加快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用好用活产业并购基金等超500亿元规模的产业基金集群,推动国有企业六大优势产业提升行动和省属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行动成势见效,实施省属企业“智改数转”行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
3.全面深化改革攻坚。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决战决胜省属企业重点领域“1+8”改革,推动形成一批重大改革成果。深化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提升企业活力效率。
4.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用好“蜀创源”科技创新基地等创新平台,高水平运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推动更多优质项目在川落地转化。
5.持续优化国有资产监管。强化穿透式监管,抓好虚假贸易、无关多元等11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守住不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底线。
6.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深化“四川天府国企党建示范引领工程”创建成果运用,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发展氛围。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进一步优化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组织开展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十五五”规划调研。指导省属金融企业结合自身功能定位与发展路径,谋划未来五年发展目标。
2.深化省属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国宝人寿开展新一轮增资扩股工作;支持省担保集团加快设立科创担保公司;指导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按计划完成对下投资工作;指导四川银行入股长城华西银行;支持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3.建立国有股权董事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国有股权董事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配套制度,加快推进国有股权董事选派工作,推动国有股权董事真正发挥作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建立健全资产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省级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市县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尽快出台高校、化检等领域专用资产配置标准,持续推进专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促进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精细化、精准化。
2.稳步筑牢资产管理根基。严格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完善新增资产配置审核审批流程,优先采用修旧利废、调剂共享等方式配置资产。加强资产收益监缴,确保应收尽收。督促省级部门和市县常态化开展资产清理,扎实做好资产入账登记和卡片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3.持续推动资产盘活增效。充分利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成果,加强对国有资产状态、权属关系和管理使用现状的动态管理,推动不动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强化对资产管理单位的激励约束,分类推动闲置低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作用,推动全省闲置低效资产跨级次、跨部门、跨区域资产调剂利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全面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严格实施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加快乡镇级规划报批,有序推进城镇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
2.开展全省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自然资源厅会同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数据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印发《四川省耕地林地园地空间治理“一张图”建设总体方案》,指导全省开展“一张图”建设工作,统筹各类管理属性矛盾冲突,科学划定管理边界。
3.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工作,为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价值,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支撑。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健全资产产权和管理制度。探索省级自然资源资产储备运营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严格耕地保护与优化布局。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田长制”、卫片执法、耕地动态监测有机结合,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耕地保护防线。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推动“优进劣出”,促进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健全省级收储统筹调剂机制,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强化耕地占补平衡日常监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达标、位置可查。
5.筑牢生态安全屏障。高质量实施若尔盖山水工程、大熊猫国家公园(雅安片区)矿山修复等国家重大工程,打造示范样板。谋划一批保护修复工程。构建生态系统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动态监管与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