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宗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省级统筹,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第838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育经费投入省级统筹,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倾斜力度的建议
义务教育是教育的基础,是公共财政必须足额保障的重点领域。义务教育的发展的主体、责任主体和投入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地应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切实承担起本地义务教育学校发展建设的主体责任。据统计,2012年泸州市(不含扩权县)财政性教育支出18.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支出3.6亿元,地方教育支出15.1亿元,均完成了当年财政教育支出目标任务。当前,国家正在进行财税制度改革,将加大对地方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力度,减少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扩大县级政府财力和统筹教育投入的自主权。今后,省上在加强教育经费省级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力度的同时,将督促地方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根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级政府按比例足额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财力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民族教育“十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近三年来,全省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面积103.7万平方米,新建了教学用房48.5万平方米,学校大班额减少了1.3万个,建设改造了537所留守儿童较多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切实改善了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但是由于我省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还比较困难,教师队伍还不够稳定,仍然是我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下一步,各级党委政府应下大力气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始终坚持把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放在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去年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今年3月,国务院又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布置这项工作。国家将从2014年开始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全面改薄工程),重点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生活设施,化解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等方面。国家将加大投入力度,预计每年在10亿元左右,省级今年初预算已安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农村教师周转宿舍资金6亿元,今后省级财政还将在这方面持续投入。为此,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牵头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将其纳入教育综合改革推进项目,专门制定推进方案。各地要深入开展调研,摸清本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底数,科学规划,强化经费统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把补短板、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按轻重缓急优先安排最边远、最艰苦、最急需地区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按照国务院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学期前,消除义务教育学校课桌椅差缺和床位不足的问题。
二、关于足额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保障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的建议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师资队伍建设,近年来,积极通过加大“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力度和大力实施“免费师范生计划”等政策,补充农村学校师资力量。去年,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民族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和连片贫困地区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我省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为119个老少边穷县免费定向培养农村教师。此外,为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础的意见》,提出了加强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多条途径和要求。
尽管如此,我省一些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学科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依然存在,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也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制定薪酬待遇、职称评审向农村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的倾斜措施,积极反映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调整。
三、关于加大教育专项用地指标的省级统筹力度的建议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7个厅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该《标准》对寄宿制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活设备等做出明确规定,《标准》的出台,将对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和国土、建设等部门沟通协调,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学校用地指标,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合理调整和建设用地落实。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