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德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中毕业会考组织与管理的建议》(第424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国家部署,我省从1994年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该制度实施以后,较好的发挥了其功能作用,在基础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改革高考制度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但诚如你在建议中提出的那样,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在20年来的实际运行中也表现出了一些问题。建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当务之急。2010年,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我省《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我厅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决定我省普通高中从2010年秋季入学的学生起实行新课程改革,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毕业会考停考)。该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旨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反映我省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课程所达到的学业水平,其结果是衡量我省普通高中学生是否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反映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逐步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加强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我厅印发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违纪处理和安全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为充分发挥学业水平考试的功能作用,我厅成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做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工作,每次考试前召集各市(州)相关负责人员召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会议,考试中加强值班,组织巡考组深入到各地巡考,严格考试纪律,狠抓考风考纪,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范、有效实施,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做到考试结果可信可用。
自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以来,通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严密,确保了考试的安全顺利,从检查、巡考的情况来看,各地和学校考风考纪严明,考试结果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学生的学业水平。2013年,我省第一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顺利通过高考,部分高校在招生录取时将我省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参考,学校、学生及社会各方面反映良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今后,我们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模式、实施办法,加强考试安全保密、考试组织、考风考纪工作,确保考试结果的可信度,为高校招生提供参考依据,并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