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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第655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2015-02-05 来源 四川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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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健全职业教育资源分配市场化的建议》(第655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按照《教育部中职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占地面积应分别达到20平方米、33平方米。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我省大部分中职学校的生均校舍和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均达不到教育部设置标准。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公办中职学校的管理权限在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民办中职学校的管理权限在举办者。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你提出的建议意见,在科学推进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中职学校的行业主管部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举办者加大投入,促进中职学校基础设施达到国家设置标准,不断缩小校际差距。

  二、关于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国务院要求“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我们将在全面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改革试点工作中,认真研究、借鉴和吸纳你提出的建议,认真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进和完善相关政策,全面完成“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任务和要求。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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