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转变攀枝花学院办学体制的建议》(第21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攀枝花学院办学体制问题
(一)攀枝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原经费投资渠道不变”办学体制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十三条关于“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规定,我国的高等教育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模式,地方高等教育的管辖权在省级政府。2000年,根据四川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和攀西地区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省政府同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攀枝花大学的申请,并在攀枝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交的关于申报攀枝花学院的报告以及省政府向教育部提交的申报报告中,均明确攀枝花学院举办方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01年,省政府在《关于建立攀枝花学院的通知》(川府函〔2001〕364号)中再次确定学院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原经费投资渠道不变”的办学体制。按照“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攀枝花人民政府作为攀枝花学院的举办者,应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川府发〔2011〕35号)精神, 切实承担起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相关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攀枝花学院生均拨款水平。
(二)省级财政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攀枝花学院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为落实举办者的投入责任,国家要求2012年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须达到1.2万元,攀枝花市级财政教育投入压力增大。对此,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级有关部门积极努力,争取中央、省财政对攀枝花学院的办学经费给予支持。省财政厅从2011年起,每年补助攀枝花学院办学经费1000万元,并纳入基数。在全省已设立的18家市属高校中,攀枝花学院是唯一一所每年均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高校,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学院的关心和支持。
当本科生均经费拨款达到1.2万元后,攀枝花学院的拨款水平趋于稳定,在校生按1.6万名测算,办学经费约需1.9亿元,中央、省财政补助约0.6亿元,补助比例超过1/3,已大大超过对其他市属高校的补助水平,体现了上级财政对攀枝花学院大力支持。
二、关于攀枝花基础教育发展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以及《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保障教育优先投入、优先发展,攀枝花市政府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如期实现了财政教育支出目标,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根据2013年经费统计数据,攀枝花市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和本科高校生均预算内公共财政支出分别为8809.26元、11285.38元、9731.26元和13831.86元,基础教育各项生均支出排名均列全省第四名,高等教育列全省第二名,各项指标比全省平均分别高出25.82%、31.48%、52.18%、9.35%。可见,攀枝花市政府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特别是基础教育优先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财政厅和教育厅将通过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投入任务考评奖励”两个专项,加强对市州切实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合理安排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的引导,进一步促进地方政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学院无法享受其他本科院校同等待遇问题
教育厅在项目申报、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均同等对待所有地方本科院校,没有因办学体制原因对省属本科院校和市属本科院校差别对待。
攀枝花学院作为我省两所市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之一,我厅历来高度重视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将其纳入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并从学位授权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等方面对攀枝花学院给予重点支持,促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在学位授权建设方面,每年单列20个硕士招生计划,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截止2013年底,已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共七届100名,毕业研究生顺利毕业和授位,质量较高,受到用人单位欢迎。通过联合培养研究生,不仅促进了学院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也积累了研究生教育管理经验,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层次奠定了基础。在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对攀枝花学院相关“质量工程”教学改革立项给予了大力倾斜和扶持:为学院评选省级教学名师1 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精品课程9 个;立项建设省级特色专业7个,并根据学院地处我国矾钛资源基地攀枝花的实际,对学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作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将“钒钛资源加工工程”、“表面科学与技术”、“能源与资源工程”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上报教育部等方面给予倾斜。截至2013年,已为学院立项专业综合改革国家和省级项目各1 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项目7个。与此同时,我厅还积极协助学校开展部、省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此外,财政厅每年均按时、足额拨付学院各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提高地方本科院校生均奖补资金、中央财政奖助学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省级财政省市共建专项资金等。
四、希望攀枝花市政府继续切实承担起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
2013年,我省地方公办本科高校共28所,在校生人数为55.13万人(居西部12省第一位)。其中,省属本科高校26所,在校生51.45万人,经费由省本级财政供给。省本级财政供给经费学校数和学生数分别占全省地方本科高校的92.86%和93.32%。在现行的办学体制下,这26所本科高校集中由省本级财政承担经费供给,巨大的负担结构和支出压力是显而易见的。
自2011年起,国家启动实施地方本科高校的生均拨款水平2012年须达到1.2万元政策以来,攀枝花学院作为两所市属本科高校,其公共财政生均预算内支出大大高于省属本科高校。以2013年为例,攀枝花学院公共财政生均预算内支出比省属本科高校多出1182.98元。因此,希望攀枝花市政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攀枝花学院的通知》(川府函〔2001〕364号)关于攀枝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原经费投资渠道不变”的规定和“谁举办、谁投入”的原则,继续切实承担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学院的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另外,攀枝花学院目前还附设技工学校和医院,这些情况都与本科院校内涵发展、分类分层发展的要求不符,因此,建议攀枝花市政府根据学院实际,结合地方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科学核定学院办学规模,按照分类分层发展,特色发展的要求,积极支持学院剥离与高等教育无关的技工学校和附属医院业务,促进学院轻装上阵、瘦身发展,致力于提高质量,走内涵式发展之路,为我省特别是攀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五、希望攀枝花学院坚持内涵发展
希望攀枝花学院坚持内涵发展,调整优化结构。从攀枝花学院现有在校生结构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学院现有中专在校生1306人,是我省极少数还在招收中专学生的本科高校,不符合国家要求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分类分层发展的要求。学校应逐步压缩并尽快停止举办中等教育,着力办好高等学历教育。学院特色优势专业应在工科,其冶金工程专业属于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而该院现有艺术类专业在校生1186人,占在校生总数8%,比例偏大,不符合国家要求特色发展要求,应进一步压缩艺术类招生规模,加大学校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发展。同时,考虑到攀枝花市级财政负担,可考虑并督促学院发展优势、特色专业,减少或停办部分就业率偏低、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符的专业,从而压缩在校生规模,减少财政负担,促使学院特色发展、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