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达州市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新农村建设用地方面
在遵从规划管控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用地前提条件下,国家现行政策对新农村建设用地都是应保尽保。省国土资源厅在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和设计阶段已统筹考虑当地新农村建设,2012-2013年,共批准达州市土地整治立项41个,计划建设规模29527.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978.1公顷,计划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4556.6公顷,现已验收项目31个,涉及建设规模20024.4公顷,新增耕地2159.1公顷,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8105.9公顷。2006年至2014年,为达州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批准立项31个,周转规模22062亩,已验收项目2个,规模934亩,城镇建新区规模840亩;正在实施28个项目,规模20534亩。2012-2014年,批准达州市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68个,补助治理经费10998.35万元,其中,2012下达治理工程项目41处,补助经费6848.74万元,2014年下达治理工程项目27处,补助经费4149.61万元,下达达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项目69处,补助经费1400万元。
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渐趋紧张形势下,可以提请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实际增加申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来缓解,充分利用好增减挂钩试点这个载体和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达州市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我们将根据省级财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资金量对你市予以倾斜和支持。
二、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结合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方面
达州市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可结合我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一并开展实施。列入年度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型由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建议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13号)要求加大申报力度。
谢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特此回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