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国外议会知识 > 非洲 Africa

布基纳法索

时间 2009-07-09 来源 未知
[ 字号大小:]

国名全称:布基纳法索(The Burkina Faso)
首都:瓦加杜古(Ouagadougou)
国家元首:总统
人口:1050万人(1997年)
面积:274200平方公里
国庆日:8月4日(独立日)
现行宪法实施日:1991年6月11日
官方语言:法语
财政年度:日历年
议会名称:议会(Parliament)
院制:两院制 代表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国民议院(National Assembly)
现任议员数及任期:代表院176名,3年;国民议院111名,5年
现任妇女议员数及比例:代表院21名,11.93%;国民议院9名,8.11%
现任议会产生时间:代表院1999年9月16日;国民议院1997年5月11日
法定投票年龄:18周岁
法定被选举年龄:21周岁
议会电话:代表院(226)300553;国民议院(226)314684
议会传真:代表院(226)301119;国民议院(226)314590
议会网址:http://www.primature.gov.bf/republic/fpa

--------------------------------------------------------------------------------
 
国家简况
    布基纳法索是位于非洲西部的内陆国,东北与尼日尔为邻,东南与贝宁相连,南与科特迪瓦、加纳、多哥交界,西、北与马里接壤。全国共有60多个部族,分为沃尔特和曼迪两个族系。沃尔特族系主要包括莫西族、古隆西族、古尔芒则族、博博族和洛比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70%。曼迪族系主要包括萨莫族、马尔卡族、布桑塞族、塞努福族和迪乌拉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8%。在北部地区还有一些从事游牧业的颇尔人和经商的豪萨人。官方语言为法语,主要民族语言有莫西语、迪乌拉语和颇尔语。居民中50%信奉原始宗教,30%信奉伊斯兰教,20%信奉天主教。
    1973年9月15日,布基纳法索同我国建交。1994年2月4日,因布基纳法索政府于1994年2月2日和台湾当局决定恢复所谓的大使级外交关系,我国政府提出强烈抗议,并自即日起中止了同布基纳法索的外交关系,停止执行两国政府间的一切协议。
 

--------------------------------------------------------------------------------
 
政治沿革
    公元9世纪,布建立了以莫西族为主的王国。15世纪,莫西人首领建立亚腾加和瓦加杜古王国。1904年,沦为法国殖民地。1957年,成为半自治共和国。1958年12月,成为法兰西共同体内的自治共和国。1960年8月5日,布宣告独立,定国名为上沃尔特共和国,莫里斯·亚梅奥果当选为总统。在独立后的30年中,国家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处于不稳定的军人统治状态,发生多次政变,政权频繁更替。
    1984年8月4日,改国名为布基纳法索。1987年,布莱斯·孔波雷上台执政。1990年,开始实行政治多元化。1991年12月,举行总统选举,孔波雷当选为总统。1992年5月,根据1991年宪法,布基纳法索举行了人民议员大会的第一届议会选举,共有27个政党参加竞选。人民议员大会由107名成员组成,有10个政党获得了议席,孔波雷所属政党争取人民民主组织-劳动运动获得78席,组成以该党为主的政府。进步爱国人士全国公会-社会民主党获得13席,成为最大反对党。
    1996年2月,争取人民民主组织-劳动运动联合包括进步爱国人士全国公会-社会民主党在内的十余个党派,组成统一政党--争取民主和进步大会,作为新的执政党,使反对党势力进一步削弱。1997年5月,布基纳法索顺利举行了第二届议会选举,执政党争取民主和进步大会在选举中轻易取胜。1997年6月,执政党再度组成没有反对党参加的新政府。1998年7月,布基纳法索成立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同年11月,孔波雷在由10个反对党组成的“2月14日集团”抵制大选的情况下,以87.52%的得票率蝉联总统。
    1991年6月2日,布基纳法索全民投票通过了独立以来的第四部宪法。该部宪法规定:布基纳法索是一个民主、统一、非宗教的国家,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部长会议主席、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由全国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七年,可连任一次;总理由总统任命。1997年1月,人民议员大会以四分之三强的多数票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规定宪法的修改无需举行全民公决,并取消了总统连任次数的限制,将人民议员大会改名为国民议院,人民武装力量改名为国家武装力量。
    布基纳法索现任总统为布莱斯·孔波雷(Blaise Compaoré),1987年10月执政,1991年12月当选为总统,1998年11月连任。
 

--------------------------------------------------------------------------------
 
议会产生
    议会是布基纳法索的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议会设上、下两院。上院称代表院,是协商机构,任期三年。尽管代表院也是根据1991年宪法诞生的,但直到1995年12月才正式形成。
    下院原称人民议员大会,1997年1月改名为国民议院,行使立法权,任期五年。国民议院每年要召开两次例会,立法程序和操作方法都模仿法国议会而设置。政府成员和国民议院议员都有权提出议案。
    【选举制度】代表院议员经任命或间接选举产生,由社会各阶层和组织根据所分配的数额推举候选人,再经宪法法院审查批准。
    国民议院议员经直接普选产生,选举实行政党提名基础上的比例代表制和公民投票自愿原则。
    【选民资格】年满18岁、服完兵役的布基纳法索公民(或在布基纳法索居住10年以上的居民)拥有选民资格,但选举舞弊者、有刑事犯罪记录者、被监护者、蔑视法庭者不具备选民资格。
    【选区划分】根据布基纳法索的省区划分,国民议院的111名议员分别从45个多议员选区选出。根据选区大小,每个选区可以选出2至7名议员,平均每9万名居民中产生一名国民议院议员。
    【候选人资格】年满21岁的布基纳法索公民(或在布基纳法索居住10年以上的居民)具有议员候选人资格,但丧失法律能力者除外。在内阁及其他公共部门担任职务者、国有公司或与国家相关联的企业的雇员,不能成为议员候选人。
    【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必须在举行投票前50天内,由各政党进行提名。
    【议员构成】代表院法定议员人数为162人,分别代表不同的选区、省立法机构、社会组织、军队、文化组织、新教和天主教会及其他组织。本届代表院于1999年9月16日正式成立,现有代表141名。
    国民议院原有议席107个,1996年7月24日,部长会议决定将国民议会议席由107个增至111个。本届国民议院于1997年5月11日经选举产生。在这次选举中,共有4985352名选民参加了登记,但参加投票的选民只有2220161名,占登记选民的44.53%,投票率低是这次选举的一个非常突出的地方。在参加投票的选民中,有效选票共有2111978张,空白或无效选票有108183张。选举结果是:争取民主和进步大会获得1449082张选票,占有效选票的68.61%;争取民主与进步党获得213610张选票,占有效选票的10.11%;争取民主和联合同盟获得156325张选票,占有效选票的7.40%;非洲民主联盟获得136006张选票,占有效选票的6.44%。本届国民议会共有议员111名,其中执政党争取民主和进步大会占101席,最大反对党争取民主与进步党占6席,争取民主和联合同盟占2席,非洲民主联盟占2席。
 

--------------------------------------------------------------------------------
 
议会组织结构
    【议长】在每届代表院的开始,在所有议员权力生效后,要由全体议员投票选出一名议长,每个议员都可以成为议长候选人。代表院议长任期三年,如果议长辞职或死亡、代表院解散、议长出现议事规则中所列的重大的失职行为,则议长的任期要提前结束。如果代表院有五分之二的议员联名提出了对议长的不信任动议,并且在投票表决中绝大多数议员都赞成通过,议长也必须提前结束任期。现任代表院议长穆萨·萨诺戈(Moussa Sanogo)。
    在每届国民议院的开始,在所有议员权力生效并且宣誓就任后,要由全体议员投票选出一名议长,每一位国民议会议员都可以成为议长候选人。国民议院议长任期五年,提前结束任期的原因同代表院议长。现任国民议院议长梅莱盖·莫里斯·特拉奥雷(Melegue Maurice Traoré),1997年6月6日就任。
    在选举国民议院议长时,第一轮投票要求绝对多数通过,第二轮要求简单多数通过。在投票过程中,允许出现新候选人。在投票中,由最年长的议员主持会议,会议秘书和最年长的议员监督投票,投票结果由最年长的议员当场宣布。在选举中,如果违反常规或者与常规不一致,选举结果可以受到质疑。代表院议长的选举程序同国民议院议长基本相同,但其选举结果不受质疑。
    国民议院议长在国家官员体系中排名第三,是代理国家元首的第一候选人。代表院议长在国家官员体系中排名第四。国民议院议长负责主持两院联席会议。
    国民议院议长缺席时,其职责由三个副议长中的一个代替履行。议长会议由议长和10名在议会任期达五年的议员组成,协助议长工作。议长享受的物质待遇包括特殊津贴、官邸、公车、家庭服务、秘书处和工作人员、保镖等。
    国民议院议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议会事务,召开会议,组织辩论和安排辩论时间;审查设立委员会的可行性,在经过议长会议的同意后,提出或者决定设立委员会;主持公共会议,召开、推迟和结束会议,确保对宪法条款和惯例的尊重,对有关议会的事项发表宣言,采取惩罚措施对付混乱事件及取消惩罚措施,拟订演讲人名单,准许或取消演讲;建立修改议案的程序,要求进行投票,决定投票如何进行,鉴证投票程序,在非常情况下取消投票;审查法定人数,证实议会会议通过材料和辩论记录的真实性;如果必要,在现有程序的基础上,解释议会议事规则;拥有在议程之外的自主权力并可以组织临时辩论。
    国民议院议长可以在议员席参加辩论,并在辩论中为解释和完成某一内容提出指导,参加投票,提出议案或修正案,还负责将已经通过的法案呈交给国家元首正式颁布。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