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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李治波
时间:2011-11-01 来源:四川人大网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1年度

姓名

李治波

性别

出生年月

1984.10

   

民宗委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入党时间

2005.05

所在支部

中共四川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支部

 

 

 

 

公开

 

承诺

 

事项

根据机关党委要求,按照创先争优活动部署,为切实加强自身党性锻炼,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本人对照优秀党员标准,结合岗位实际,作出如下承诺:

一、带头提高学习,争当勤学标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品德素质。认真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带头创造佳绩,争当敬业模范。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为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委员会服务过程中,确保经手文稿高质量、不出错,确保承办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争创优秀业绩。

三、带头服务群众,争当为民先锋。时刻牢记宗旨,全心全意为民族地区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服务,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服务,帮助反映、协调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

四、带头遵纪守法,争当自律表率。遵守机关各项制度,按时上下班,坚持做好请示、汇报,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遵守廉政纪律,强化廉洁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

五、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和谐卫士。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011年4 月15

党支部

 

                 

                                        

             
创先争优党员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