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民政府提请本次常委会审议《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以下简称决算报告)和《关于四川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在此之前,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省人民政府报告的2010年全省和省级决算: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1303.3亿元,实际完成1561.67亿元,完成预算的119.8%,比上年增长33%;全省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4810.57亿元,实际完成4257.98亿元,完成预算的88.5%,比上年增长18.6%。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373.2亿元,实际完成426.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4.4%,比上年增长26.8%;省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959.79亿元,实际完成625.55亿元,完成预算的65.2%,比上年增长1.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省和省级财政当年结余分别是5.29亿元、0.14亿元。 2010年,面对繁重的灾后重建任务和复杂的经济形势,省人民政府及财政等部门牢牢把握“巩固回升、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决算的决议,努力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运行监管,圆满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财经委员会建议同意省财政厅厅长黄锦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0年省级决算(草案)。 同时,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超收收入规模较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仍需大力推进,透明度需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地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财政监管有待加强;部分基层财政公共保障能力较弱,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等。 审计厅围绕预算执行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查出了一些部门和地方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完善预算管理的建议意见,为推进依法理财做了大量工作。建议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严格责任追究,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切实保障相关政策落实 省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新村建设规划实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天府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件大事”。合理保持政府投资力度,大力支持重大水利项目、重点公路和地方铁路建设。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投入力度,严格兑付各种涉农惠农补贴。 二、要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 按照中央关于将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规定,科学预测财政收入规模,细化支出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实施范围,加快构建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中期评估,调整优化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对执行情况不好和无法执行的项目预算予以调整或取消。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要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评价指标、操作流程、工作进度和激励考核体系,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把资金量大、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影响大的项目,作为开展绩效评价的重点,建立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批复、监控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研究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逐步实施绩效问责和评价结果公开。制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加快实施部分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改革,力争实现专项资金绩效分配全覆盖。 四、要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总预算公开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重点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加快市、县两级部门预算公开步伐,深入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努力做到涵盖广泛、信息翔实、通俗便民。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稳步实施“三公”经费、地方行政经费决算支出公开。深入推进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基层财政要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支出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 五、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建立举债论证、审批、管理问责制度和债务收支计划编制制度,健全债务清核、统计核算制度,加强债务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规范融资行为和机关事业单位举债担保行为。探索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规模控制机制,努力将政府性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要认真清核、逐步化解历史性债务,科学合理控制新增债务。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