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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与快乐和放心同行

时间:2008-10-22来源: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王安全
  

  消费,一个生活中平常且不经意的字眼,但却又实实在在地同我们的生活如影随形。

  然而,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行为,我们在消费时免不了会产生太多的疑虑:我是否被坑了?我的权益受损了吗?面对这一切因疑惑带来的不快和不放心,我又该怎么办?我该拿什么来维护属于自己的正当权益?面对一个事关大多数民众切身利益的话题,作为直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制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两部法律法规,又能从多大程度上维护到民众的这一权益呢?近日,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这两部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我的权益被侵犯了吗?

  仿佛温柔的一刀,宰得人欲哭无泪!如今随着市场秩序发展的不断法制化、规范化,消费侵权行为变得越来越隐蔽:今天上餐馆吃饭,我吃地沟油了吗?农作物、蔬菜残留物是否超标;食品添加剂是否超量;刚买的电脑坏了,到底是产品质量还是用户操作不慎;总感觉手机话费被多计,却苦于找不到证据;每个月的生活规律都差不多,但水、电、气费却越缴越多,明显感觉有问题,可收费单上的数量又明白显示着;加油机上的石油是否会掺水,要不这车怎么越跑力越软……虽然有各种在消费过程中的明显怀疑,但作为消费者,苦于对相关专业知识一窍不通,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所以往往只能怀疑归怀疑,最终还得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纵有心存不甘者,或给消协、工商投诉,或去法院维权讨说法,但面对行政、司法运行过程中的繁琐手续或高昂费用,甚至大部份不了了之的先例,也最终只得望而却步,并以中国传统的息事宁人的好人心理,一句“我的权益受侵犯了吗?!”自我安慰了事。

  当然,基于消费者在消费链中的弱势地位,国家自有相应的机构设置来替消费者维权。消协投诉、工商执法、质量监管、卫生监督、药品监督、农业、商务、畜牧、粮食等等相关执法监管单位,虽职责各异,但却从法律层面上为消费者把守着消费的每一道关口。但是,检查中大家发现,消费维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当前仍存在法律设置机制方面的诸多缺失,致使许多消费侵权案件不能得到合理的解决。以当前最受称道的消协维权为例,仅仅是一种群团组织,长期以来挂靠在工商系统内,由于不具行政执法职能,其工作方式仅靠协调解决相关侵权事益。而作为具有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又面临着同其他执法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的尴尬,就拿文化市场管理来说,工商要管,文化要管,公安也要管,再加上许多侵权案件属多部门联合执法,这就需要相应增加行政成本支出,由于执法部门有国、省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之分,如此便产生出因为部门利益而使执法管理职能变成弹性职责,有利时大家争着管,没利时大家互相推脱。

  而在质量投诉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机制,各部门都耗资上百万元,建立投诉检测平台,行政资源浪费严重,就如投诉热线,部门不同,线号迥异,消协和工商是12315、质监是12365、电力是95598、畜牧、农业、卫生等等,如此五花八门名称各异的投诉方式,不得不使消费者一头雾水。再以食品消费投诉佐证,质监管生产环节,工商管流通环节,卫生管餐桌,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才能准确把握这些环节,实现有目的的消费投诉,确属一件难事。更何况,生产经营消费这些环节本是环环相扣,难分彼此地。

  法律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正是由于这些消费维权机制方面的冲撞,致使公众的消费维权心里在一定程度上存有盲区,出现了“我的消费权益是否受侵”的困惑心里。作为督促维护法律运行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检查组认真地听取和收集了这些来自社会最基层的公众和执法部门的司法建议。

  谁能帮我讨回公道?

  我的消费权益受侵了,谁能帮我讨回公道?!这是一直以来困扰在公民心头的一个疑惑。在检查中大家发现,许多肩负为民维权的执法部门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工作措施,采取了诸多工作手段来尽可能地为群众维权。

  作为在消费维权中担任重要职责的巴中市消费者协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仅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而且在全市建立了消费维权网络,在全市各乡镇、村(居)委员会设立三级维权报警点,中心乡镇和城区街道为一级维权报警点,一般乡镇和商贸发达的村为二级维权报警点,一般村社为三级维权报警点,超市、酒店等重点消费场所派驻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岗位职责,定点值勤。在巴州区兴文镇最大的农村互惠超市内,检查组仔细查看了当地工商所设立的消费维权投诉点,面对今年以来的一本厚厚的当地群众消费投诉记录,一旁的商家介绍道:“如今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也给我们的经营行为增加了不少压力,不仅商品的进货渠道要正规,而且一遇消费者投诉,就必须按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赔付整改。而最重要地,是商家也许会从此失去信誉,自己的店也许会从此关门!”在兴文镇大溪村的消费投诉点上,笔者认真翻阅了该村村民的投诉记录:有反映啤酒过期的,有称糖发现短斤少两的,有买礼盒发现假货的,有买衣裤发现脱线的……看似一桩桩小事,但又无不真实的体现着消费者不容侵犯的正当权益。在该市称动公司,不仅向各用户公布了投诉热线,而且公开八项承诺,对若发生“吃话费”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一旦查证属实,公司将按双倍进行赔偿。同时,针对当前家长担心的学生逃学现象,该公司还推出了校园信息机,学生进校门只要将磁卡插入该机,其到校的信息便能在第一时间通知到该家长的手机,从而使高科技消费服务更具人情化。

  当前,奶粉三聚氰胺事件是倍受社会关注的话题,也成为检查组此次检查的重点,但见该市几家大型超市的奶粉柜前,全都醒目的公示着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奶粉抽查信息。据商场工作人员介绍,在毒奶粉事件发生后,他们已迅速将问题奶粉下架,现在在架上的,都是合符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奶粉,是可以放心消费的。同行的工商部门负责同志也介绍,在得知这一事件后,他们已在第一时间向全市各商家发出查封通知,并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各地清查封存,并将清查情况向上级工商部门和地方政府汇报,其反映之迅速,不仅得到了国省相关部门的充分肯定,而且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这一桩桩消费维权事例表明,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已在不断复苏,而替消费者维权的相关国家职能也正在逐步走向完善,法律化、制度化的维权机制正在逐渐成熟。

  怎样才能与消费放心同行?

  针对消费中的种种置疑,检查组指出,消费维权作为一种法律意义层面上的公民权利保障,已经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而是直指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机构职能等制度设置。健全的消费保障机制,是检验党和国家执政能力高低的综合体现,是以人为本,执政爱民的具体细化,是检验社会经济秩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平和谐的重要标尺。作为为消费者维权的国家相关职能机构,只有不断从法律上和制度上去进行补充完善,通过不断整合部门职能资源,形成维权合力,并根据消费投诉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尽快转变角色,转换职能,从消费管理者转变为消费者提供监管服务的服务者,尽可能地为消费维权提供更加宽广的投诉平台,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消费维权格局。同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勇敢地承担起这份法律责任、工作责任、道德责任和历史责任,自觉改进工作措施,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办群众的事儿办好办实,铁肩担道义,完成替民维权的社会责任。

  同时,置疑也无不拷问着提供消费服务者的良心。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全社会呼唤良知和诚信,以良知作道德底线,用法制作约束,构筑起诚信生产,诚信经营,诚信消费的和谐放心消费体系,让消费在快乐与放心中相伴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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