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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代表工作 发挥代表作用

时间:2008-11-21来源:人民权力报
  

  近年来,成都市金牛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不断有新的进展和突破,代表作用发挥更加突出,为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成绩的取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代表工作中,我们注重了六个方面:

  争取党委支持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省、市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有关文件精神,对代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区委反映,以取得区委的重视和帮助,既获得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又优化了代表结构,保障了代表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机构建设 2005年4月,我区成立了人大街道工作小组,2006年7月,更名为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成立人大的街道工作机构,在全省我们是第一家。这样就使人大工作在街道有了更好的依托和载体。2007年10月,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代表联络科升格为代表联络办公室,从而使我区的代表工作组织机构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周到规范。

  营造舆论氛围 我区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不断加大对人大制度、代表工作,尤其是代表典型事迹的宣传。通过加大宣传,一方面使代表学有榜样,干有目标,自觉履职行权;另一方面,“一府两院”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代表工作的重要性,更愿意主动接受代表的监督,为代表履职提供方便。

  抓实建议督办 我们加强了交办、催办、落实、反馈等环节工作的力度,使建议办理落在实处:区委区政府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纳入全区目标管理;承办单位对承办的建议批评意见,在办理完毕后必须征求代表本人的意见;每年召开办理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年度表彰大会,增强代表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

  创新工作机制 主要表现在这几方面:实行代表辞职制度。2004年我区制定了规范区人大代表辞职的暂行规定,目前已先后有十多名区人大代表因工作或身体原因主动辞去了代表职务。实行代表述职制度。我区从2004年就开始制定并实行了代表述职暂行办法,规定全体区人大代表在本届任期内都要面对面地向选民述职至少一次,接受选民评议,受到好评。建立代表参加人大会议的约束机制。2007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相关意见,规范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的活动,对未经批准两次或两次以上不出席区人大会议的代表,将依法提请终止其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建立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 2007年,我区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进行了规范,要求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按时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组织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对无故四次以上不参加代表活动的区人大代表,要进行通报批评或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实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我区的代表接待选民工作自2005年5月逐步开展, 2007年7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又通过相关规定对组织保障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了接待次数和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实行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制度。2005年,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评选表彰优秀区人大代表办法——每年年底由各人大街道工委(军队代表小组)按所在辖区代表20%以内比例进行推荐,经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后,在人大会议上进行表彰。建立人大代表信件“绿色通道”。2006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区人大代表信件使用“绿色通道”专用标识的规定,代表通过绿色通道可以直接向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区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反映问题并得到及时答复,提高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民排忧解难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提高中心城区土地统征后农转非退养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红花堰地区和抚琴地区低洼棚户区的改造、荷花池周边街道照明及环境的改善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积极努力,使其圆满解决,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2月-5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全体区人大代表,开展了关于群众“最盼”、“最需”、“最怨”情况的“三最”调查工作,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各承办责任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调查收集到的意见有望在年内基本得到解决。

(作者为成都市金牛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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