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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基本满意”的建议回炉再办理

时间:2009-01-13来源: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峨眉山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峨眉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近日听取和审议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年初人代会以来代表提出73件(闭会2件)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指出了办理不够落实的问题,有些建议加强落实完全能够办到。列席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当场表态:把代表回复“基本满意”的7件建议当作办理工作存在不足的建议对待,下来认真改进。

  市长王毕泉于2008年11月17日亲自主持专题会议,召集两名副市长、7个部门和3个镇的负责人,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代联工委负责人和提出7件建议的领衔签名代表参加,共同分析7件“基本满意”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件研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一是强化人大意识。要求各镇乡政府和各部门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后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情况时,市政府相关部门一把手必须到会,因事不能到会的应向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请假。二是明确责任。对7件建议的再办理分别明确了责任部门,如规建局负责立即清理城区人行道地面彩砖损毁情况并制定整治方案;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大老城区街道管理力度;劳保局在主要镇乡增设服务窗口,常年受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发改局负责制定农村交通、农村水利、农网改造设计方案;财政局负责安排专人清查2008年用于水利工程100万元“以奖代补”经费使用落实情况等。三是限时再办。如兴隆街14-20栋亮化工程,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绥山镇盐井村片区移动基站安装,要求在2009年6月1日前完成;绥山镇天全村、麻柳村、三界村的用水问题,要求在2008年12月底前做出方案,观音岩水库建设,要求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是落实资金。从2009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30万元解决提灌站设备老化问题,4-5年全部完成更换。五是实施奖惩。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梳理73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办理落实类每件奖励50元,未落实类每件扣10元,解释说明类不予奖励。

  市政府对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很快形成制度,并长期坚持下去,极大地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代表们对政府的这一做法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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