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篓,烟斗,草帽;满眼好奇的孩童,忙碌吆喝的商贩,来往穿梭的人群车辆……
山乡集镇的当场天,总显得十分忙碌喧嚣,但却又散漫无序。但近日,笔者却在巴州区梁永镇的一个当场天里,看到当地群众个个满脸专注地集结在集市头的一块空地上,认真听取由当地人大代表为他们举办的普法课。
“当前,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法律已成为咱们在生产生活中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打个比方说吧,如果不小心买了歪种子假农药而造成庄稼减产绝收了,怎么办?大家既不要去打人砸店,也不要忍气吞声,而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告他索赔!如果自己家的门锁被撬,东西被盗了,大家也不要认为折财就能免灾,怎么办?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你或家人被别人打了,千万不要去以牙还牙的打回来,而是应该诉诸法律追究责任!在路上被车撞伤了,千万不能捡着石块去砸肇事车辆或殴打司机,而应及时通知交警处理解决,该索赔的依法索赔……”
就那么由几张简易桌椅搭起的咨询台,但却在一句句热忱而又耐心的讲解中,将一个个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生动鲜活的法律案例,转化成一条条浅显明了法律途径,深深印刻进了大家的心里。
也许,对普通群众而言,法律是维护权益的保护神,是一种写满神秘与期待的现实需求。如何满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这一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需求,今年以来,巴中市各级人大代表结合该市人大常委会倡导的“三问于民”活动(即人大代表深入选区,主动向选民问政、问需、问计),积极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充分发挥自身在群众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尽力为选区群众搞好服务。前面谈到的人大代表到梁永镇开展的普法活动,就是该辖区内的几位市区镇人大代表充分利用自身的工作优势,在开展送法制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在此次活动中,巴州区人大代表、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世民,凭其多年在该市南江县法院任院长的经历,成了大家“围攻”的热点人物,只见大家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他,既听他讲简单的法理,也听他谈过去经手的一些经典案例,并不时插问上自己在平日里碰上的法律难题,现场要求李代表为自己解答。而这李代表也真不愧为法律专家,不仅法律上的大道理他能用简单易懂的通俗语言讲解出来,对大伙儿的提问,他的回答更是驾轻就熟,问必有答。
一名挤在人群外围40开外的中年农民扯着嗓子大声问道:“李代表,当前农村人口大量外出,个别人外出数年不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家里留守的妻子以为他不在了,又重组了新的家庭,这种行为违法不?”
李代表笑笑,接过话题答道:“这得分情况而定,如果是通过公安机关认定并宣布为失踪或死亡的,则不违法。如果因为没有向公安机关呈报,并没有经他们认定并宣布为死亡的,则原婚姻关系存在,就属重婚,应当认定为违法行为。因此,如果配偶外出三年以上没有任何音讯的,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呈报,让其依法宣告死亡或失踪,然后再重组新家,寻找新的幸福!”一番解答,让问话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当前,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如何从法律层面来解决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既让农村老人老有所养,又为我们基层工作减负减压呢?!”一名手提公文包的村干部道出了心中的疑问。
市人大代表曾立柱接过话茬作答:“这涉及法律随社会发展形势而发展和完善的问题,目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是社会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正常转移现象,但它所带来的制度和法律层面的探索思考虽是渐进完善的,但已是各级组织不得不思考的大事。我想,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体制也必将更加完善,这将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但是,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遗弃或虐待老人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准则,为人们所不耻,同时,也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作为村级组织,负有对农村老人生活状况关心照顾的职责,要随时了解关心他们的生活近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尽可能地为他们安享晚年创造优越的条件。”一席结合社会发展形势有进有退的解答,让这名干部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
完成在集镇的宣传活动,笔者当天又随几名代表深入该镇的几个村社。每到一处,农民们都争着围拢在代表身边,争先恐后地就他们关心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土地承包、林业产权、民间债务偿还等涉及切身的直接利益问题向代表们提问,而代表们也总是耐心一一解答,并不失时机地为他们送上法律资料,嘱咐他们闲暇时多读读,长此以往,就能知道自己的什么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他人不能侵犯的,什么是虽然符合情理也符合传统习惯,但却是违背法律的,需要用心加入纠正和克服。
就这样,虽然活动形式简单,但望着群众对法律知识几近渴求的急切心态,笔者也禁不住为代表们的一片良苦用心感慨:是啊,作为人大代表,只要我们的工作找准了着力点,是应群众所需的,就一定能发挥出我们应有的价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