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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正式答复四川代表团建议

时间:2009-09-17 来源:人代工委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 作者:罗宇飞
  

  加强指导协调  积极支持配合
  大力推进四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代表团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四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的建议,正式作出答复。
  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以四川代表团的名义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四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的建议,恳请国家比照支持重庆改革实验区建设的政策和推进方式,加大对成都试验区建设有支持力度,并希望试验区的政策能够覆盖延伸到我省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地区,推动我省统筹城乡改革的发展。
  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此件建议交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四川代表团提出的这件建议十分重视,在办理过程中,主动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办理方式,提高办理质量,努力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对建议的答复(征求意见稿),并专门来函征求了我省的意见。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正对答复(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提出回复意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正式答复中指出,今年4月28日,国务院以国函(2009)55号文正式批复了《成都市统筹城乡试验总体方案》,在土地管理、财税金融、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生态环保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对四川改革试验的一系列支持政策,并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支持开展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重大的改革开放措施,特别是拟推出的与统筹城乡发展主题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放在四川的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对四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做好方案与各项专项方案的衔接,组织开展对方案实施的督促检查和评估,确保方案中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他们将认真按照国务院批复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四川改革试验给予积极支持和协调指导,积极支持四川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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