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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时间:2007-12-27来源:未知
  

  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界开始关注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协商民主是当代西方最重要的政治发展和西方政治思想的最重要成果之一。而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存在着丰富的、体现协商民主特征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例如政治协商、听证会、民主恳谈、社区议事会等。协商民主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是西方民主思想发展的最新成果,标志着西方民主政治发展的新阶段。

  在人类社会创造的政治实践中,民主政治具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从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包括古代民主与现代民主;从参与主体来看,包括精英民主与大众民主;从参与的主动性和权利保护角度来看,包括积极民主和消极民主;而从权力的分配与行使角度来看,则包括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指政治共同体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和决策等政治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协商或公共协商,强调对话、讨论、辩论和审议。

  协商民主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自由主义理论和批判理论。自由主义的核心原则是个人受自我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观念的驱动,并希望设计诸如权利法案、自由选举的立法机构等宪法和法律安排以消除超宪法的扭曲力量;批判理论主要关注个人和社会摆脱压制性力量的进步性解放,强调民主参与对于公民精神培养的意义。协商民主将民主程序与规范内涵相结合,超越了自由主义与批判理论。协商民主既肯定公民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又尊重国家与社会间的界限,力图通过完善民主程序、扩大参与范围、强调自由平等的对话来消除冲突、保证公共理性和普遍利益的实现。与现代公民的要求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实现公民与政府的对话、讨论、协商,是政治民主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达到民主决策的必要环节。协商民主强调尊重公民的利益表达、促进广泛的参与,从而使决策更民主、更完善。协商民主是对间接民主、代议民主和远程民主的完善和超越。因为简单的多数原则、代议制,以及远程通讯都无法充分体现全体民众的真实意愿,无法形成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决策。协商民主是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是当代民主的核心所在。当今西方政治思想界的领军人物,如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英国著名社会政治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德国思想领袖于根?哈贝马斯等人,都是协商民主的积极倡导者。

  二、作为一种新的治理形式,协商民主在现实政治实践中具有超越既有政治模式的意义,如促进合法决策、控制行政权力膨胀、培养公民精神,以及矫正自由民主的不足。

  第一、促进合法决策。协商民主能够通过讨论、审议等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不仅仅出于多数的意愿,而且还基于集体的理性反思结果。首先,所有受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决策过程,没有人具有超越任何其他人的优先性。其次,决策是在公民及其代表的公共讨论和争论过程中形成的,公共利益是他们的共同诉求,理性具有超越个体自我利益与局限的优势。再则,形成决策的过程是将说服而非强制看作是政治的核心。

  第二、培养公民精神。良好的公民精神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通过公开的对话、交流和协商,协商民主能够培养出健康民主所必需的公民美德,如尊重、宽容、妥协和节制等。随着社会多样性的发展,协商民主能够促进不同文化间的沟通与理解,包容存在差异的种族、文化团体,平等、公正地对待社会的异质性,从而建构参与持续性合作行为所需要的社会信任的基础。

  第三、矫正自由民主的不足。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全球化的发展,自由民主已经越来越无法促进公民的积极政治参与、形成政治共识,以及公共利益。协商民主重新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强调通过共识形成决策的过程,改变了重视自由而忽视平等的传统。作为协商民主的核心,协商过程是对当代自由民主中流行的个人主义和自利道德的矫正。协商过程不是契约性市场交易模式,而是公共利益责任支配的程序。

  第四、制约行政权的膨胀。如何控制行政权的非民主取向,是20世纪理论研究和实践关怀的重要问题。行政权膨胀的关键是行政机构获得了制定规则以确定公共政策的内容而无须承担同等民主责任的问题。协商民主认为,控制行政权膨胀的恰当途径是施行协商民主。真正的公共行政需要在讨论和决策中实现公开性、平等和包容的最大化。只有协商模式才能规范、建构现代的公共行政。

  从世界以及各国的经验现实来看,协商民主的多样性实践恰好能够说明其作为民主趋向的价值。从国际层面来讲,协商民主是消除欧盟合法性危机的恰当安排和选择。正是协商民主的价值、理念和程序才能够最大程度地解决欧盟面临的当前问题,在既有成员国忠诚于自身民主实践和价值的基础上,协商民主能够解决当前的参与问题,并包容差异性观点。在国家层面上,美国芝加哥市公立学校和治安体制的制度变革,即鼓励更多公民参与决策、包容各种不同意见和观点,使其具备了正式的参与和协商特征。在巴西,协商实践体现在参与式预算改革。参与式预算项目是一个创新的政策制定过程,公民直接参与政策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共学习并积极行使公民权利、通过改良的政策和资源分配实现社会公正、改革管理机制。

  三、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长期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从国情出发,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形式。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具有丰富的内容,如党内民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等。归结起来,就体现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各个方面:

  政治协商。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的大政方针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有利于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有利于有效地实现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包容和吸纳各种利益诉求。

  听证会。包括立法听证在内的听证制度是是我国近年来政治实践的创造性发展。听证是指立法及具有立法权的行政机构在制定涉及公民利益的法案和政策时,通过鼓励公众参与立法过程,收集立法信息,制定符合公众利益的法案的形式。听证为公民参与政治过程营造了一个公共空间,它鼓励受立法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立法过程,表达自身的利益偏好。听证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公民表达利益的规范性渠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民主恳谈。在基层政治实践中,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越来越多地成为协商民主研究的经验材料。在温岭,基层政府创造了“民主恳谈”的对话机制,鼓励公民参与政策制定过程,鼓励公民协商、讨论和对话。政治决策是在充分听取利益相关者偏好表达的基础上做出的。民主恳谈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典型,是我国地方政府政治实践的创造性改革,是我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突破,民主恳谈对于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将赋予我们更多的启示,从而促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社区议事会等。在我国的自治实践中,还存在很多类似社区议事会或民主议事会现象,如杭州德加社区的“居民议事制度”、深圳盐田的“社区议事会”等。议事会是社区公民自主决策涉及社区发展的重要事情时,社区居民共同参与讨论、决策的治理形式。

  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应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民主政治的模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中,具有丰富的协商民主形式。协商民主能够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通过民主实践,培养公民的民主精神和民主意识;协商民主能够让社会群体中各种不同意见和要求,在理性对话中得到系统、综合的反映,并在谈判中作出必要的妥协,达成一定的共识,从而使公共决策最大限度地实现各方利益的均衡;能够扩大基层民主,建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能够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有利于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协商民主是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的一种重要的运行机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第一、协商民主是建立在发达的自由民主之上的,是对西方的代议民主、多数民主和远程民主的完善和超越。协商民主不是一种孤立的理论或实践,它深深植根于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现实。制度的移植需要充分注意本国政治发展的特殊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第二、协商民主与竞争性选举不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选举民主是多元利益主体,以自身利益为基础,竞争公共权力的机制,而协商民主是立法和决策领域的治理形式,是权力行使过程的民主。选举民主是前提和基础,没有选举民主,就不会有协商民主。二者相互补充,相辅相成。第三、协商民主体现在不同领域和层面。在国际层面如欧盟治理过程的协商、在国家层面如我国的政治协商、在基层政府如温岭的民主恳谈,以及自治领域的社区议事会等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如果单纯地将协商民主理解为政治协商制度,一方面不利于我们分析批判西方的协商民主理论,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另一方面则会导致忽视其他各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政治实践,不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第四、协商民主是一种对话过程、讨论和妥协过程,协商过程是平等的,协商不能仅仅局限于政策咨询或垂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分化逐渐明显、利益冲突日益剧烈。化解分歧、消除差异,构建和谐,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协商民主承认并接受多元社会的现实,以及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的差异和分歧,能够有效地消除分歧和差异,形成共识,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权利;坚持根据自身国情出发,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必须积极学习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民主政治的模式。只有这样,协商民主才有可能避免成为强势利益集团操纵决策的工具,才能更好地促进公共利益,才能更全面地反映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和政治文明发展方向的协商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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