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和经常性工作。去年以来,远安县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积极顺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改善和加强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代表培训,着力提高代表综合素质;以全面推行“两卡一册”、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为重点,不断完善优化代表管理机制,富有成效地组织闭会期间的活动;以积极吸纳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活动、开通代表联系选民专线为抓手,努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以“五个一、五带头、双争创”等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为全面完成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工作的实践中,远安县尤其注重创新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代表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实行多措并举,确保建议提出质量
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确保办理实效的前提和基础,建议是否具有可办性,关系到代表建议办理的实际效果,影响到建议办理的落实率,从而影响到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因此,该县注重从多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
一是提高代表履职素质。加强培训是提高人大代表政治素质、增强履职能力的重要措施。在培训中,远安县坚持突出提高建议提出质量这个重点,对建议提出的角度、选题及书写要素等基本知识,采取理论辅导、案例剖析、典型引导等方式对人大代表实施循序渐进的系统培训。去年,该县以代表法、监督法、代表履职和建议业务知识以及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主要内容,采取统一食宿、封闭管理的模式,实行专业人士授课与党校教师辅导相结合、理论讲座与典型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委党校举办了为期6天的人大代表培训班。培训班结束后,及时将12名代表的经验交流材料编印成册,发放到每一名县人大代表手中,并以代表工作委员会为主,积极配合各乡镇对县、乡镇人大代表开展代表业务知识轮流培训。全县分层次培训各级人大代表575人(次),代表参训率达到95%以上。通过开展培训,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增强了代表提出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
二是拓展知情知政途径。代表知情知政是正确履行职务的前提,是代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和选民意愿的重要信息来源,是提高建议提出质量的关键环节。该县建立健全了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吸纳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活动以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把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坚持吸纳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活动、探索开通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等措施,积极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途径,引导代表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出有建树、有价值、有水平的建议。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吸纳136人(次)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和专题调查及代表建议督办,召开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60多场次,共向635人(次)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收集意见建议600多条,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区建设等主题,组织各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115次,走访联系选民6689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637条,试点开通19名县、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专线电话,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共接听(待)选民诉求85条(次),并全部得到妥善解决,为代表提出建议开拓了视野,积累了素材。
三是强化会前组织协调。坚持在人代会前召开建议工作专题会议,对建议提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建议提出的基本要求。并由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代表开展走访选民、视察调研活动,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为建议提出做好准备。在此基础上,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围绕建议格式是否规范,建议内容是否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是否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受理的范围、是否具有可行性、是否代表全局和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讨论,对质量不高或缺陷较明显的建议,商请代表修改,然后发放建议专用纸进行誊写,在会议期间集中交大会议案组审查,确保了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和水平。
二、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建议办理责任
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是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是否满意的关键所在,是调动代表积极性、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助推因素。为切实克服办理代表建议 “文来文往”作法,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该县十分注重在强化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上下功夫。
一是高规格交办。2007年初人代会闭幕后,及时由代表工作委员会会同“一府两院”将建议整理归类,联合会审,对每件建议的内容逐一核实,落实具体的承办单位和组织,然后由县政府召开建议交办大会,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会,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分别提出严格的要求,明确指出相关单位和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定职责和义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研究办理并书面答复代表。今年人代会后,县政府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县长办公会认真研究人大转交的代表建议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办理的责任机制。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08年全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于3月24日召开县政府专题常务会议对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代表所提的114件建议进行了交办,县长郑廷贵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所有副县长和36个县直、乡镇承办单位的“一把手”参加会议,接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县长郑廷贵在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严格要求的基础上强调指出:县长是建议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县长、县长助理按照工作分工,领办建议,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部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乡镇代表建议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明确要求,落到实处。高规格的建议交办会,充分体现了县人民政府对人大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和办理的决心,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实效提供了保障。
二是高要求办理。县政府要求,代表建议办理要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严格拟办、交办、转办、催办、答复、总结、归档等各个环节,属于应该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要有具体措施和解决期限,属于正在创造条件并列入规划解决的,要有具体方案,属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要认真诚恳地向代表作出详尽的解释。对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办件,要进行再办理,直到满意为止。在建议办前、办中和办后的三个阶段,承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现场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做好向代表的答复和信息反馈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或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高标准考核。今年,县政府将在建议办理中期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全面的通报,对办理工作明显滞后或质量不到位的单位,采取电话督办、通报督办及现场督办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9—10月,县政府办公室将再次会同县人大常委会组建工作专班,对办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五型机关”(即创新型、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节约型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或代表满意率低的承办单位一律不得参评 “优秀五型机关”,通过强有力的考核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创新督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实效
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协调既是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又是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重要环节。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着力强化督办职能,积极探索推行了“三公开、两回访、两督办和一通报”的制度,不断优化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机制。
一是推行“三公开”。即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和简报等媒体把部分建议的内容、承办单位和办理结果进行全面的公开。去年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后,我们在人大代表所提的115件建议中选择45件进行公开办理,对各部门和单位办理建议工作情况和进度实施跟踪公开,并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对办理结果、代表满意率逐条予以全面公开。通过对代表建议、承办单位和办理结果的公开,增强了代表建议办理的透明度,既公开了人大代表通过提出“建议”这种形式的履职情况,在接受选民的监督中更好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又使建议办理工作自始至终真正置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强化了建议承办单位的责任,促使在办理工作中不搞形式走过场,真正采取务实的举措抓办理。
二是推行“两回访”。即承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回访代表“双向”回访制。承办单位回访代表主要是在办前、办中和办后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倾听意见和建议,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评价。2007年,承办单位办前与代表见面率、办后回访率均达到100%。县人大常委会回访督办,主要采取普遍问卷调查、重点现场查看、巡回走访座谈等形式进行,重点了解建议办理的实际情况和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这种“背靠背”式的回访,有利于代表反映真实情况,有效地避免过去“办理不好、内心不满意,但态度好、不说满意面子上过不去”的现象,有利于全面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我们对公开的45件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会同办公室逐件进行回访调查,对10件重点建议由牵头办理的常委会领导带队逐件回访代表。
三是推行“两督办”。主要采取对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的形式强化监督,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去年5月,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牵头,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工作开展了以检查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签阅、是否与代表见面、是否尽力而为、是否逐步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中期督办,并将督办与指导、参与、服务有机结合,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协调督办的10件重点建议,办结率达到100%;9月中旬,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3个乡镇农村公路、水利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发展等现场,了解工程建设进度,查看工程建设质量,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听取了部分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按时保质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再次提出了明确要求;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又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单位对建议办理进行了“回头看”和查漏补缺,推动了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到位。
四是推行“一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对建议办理结果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和建议办理结果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和代表所在选区相关单位通报,在人大网上向社会公开,并在下一年度的人民代表会议上予以通报。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接受社会监督、人大代表监督中增强履职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工作,达到以良好的作风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落实、以有效办理代表建议推进事业发展的双赢效果。
今年,立足于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率,该县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办、协调机制,建立了 “六公开”(提建议代表姓名公开、建议内容公开、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督办单位及责任人公开、承办单位办理工作方案公开、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三回访”(承办单位办前、办中、办后回访人大代表,督办单位定期回访人大代表,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抽查回访)、“两督办”(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对代表不满意办理结果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两测评”(督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人大常委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两通报”(将办理结果通过人大网进行通报,在下一次人代会上用常委会《人大工作通报》进行通报)制度。在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114件人大代表建议中选择60件予以公开办理,比上年公开面提升13.5个百分点。并在公开办理的代表建议中,筛选了10件事关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牵头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了确保上年列入计划办理的代表建议真正得到落实,从今年起建立了代表建议办理跟踪销号制度,对因条件所限当年未能办理、结转下年办理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建立档案,进行跟踪督办,办结后方可消号,督促相关承办单位有诺必践、取信于民。
近两年,通过在代表建议办理机制上的不断探索和创新,特别是采取公开办理、强化督办、社会监督、注重落实的措施后,产生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是强化了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去年,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建议的阅处率达到了100%,主要负责人至少一次与代表见面沟通,单位做到了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三见面”,建议答复函三审把关率达到100%,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回访达到了94.8%,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了重满意率向落实率与满意率并重转变,由单纯办理代表建议向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更加深入扎实。今年,县交通局针对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实际,采取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逐乡镇召开提建议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积极宣传相关政策,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共同商定建议办理方案,代表十分满意。二是提高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115件建议的落实率达到60.9%,比上年度人代会上升33.1个百分点,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满意率达到98.3%。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和诚肯复函,也激发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履职的热情,在今年的人代会上,代表共提出建议114件,比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下降1件,降幅0.8%,与十四届、十五届二次会议与一次会议的建议数量降幅47.4%、51.2%相比,有了大幅的提高,充分体现了代表履职热情的高涨。三是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在去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中,政府和承办单位的总投入近亿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通村公路硬化率已完成81 %,完成部分村农电改造后重新增容、农村水利设施维修,消灭城区泥巴路改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中小学五改投入,扶持发展柑桔、茶树菇等主导产业产品等,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不断的改善,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更加满意,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者系湖北省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