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原来在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当选人大常委会主任后,必须尽快转换角色,更新思维,适应新的工作要求。这主要可以从四个方面努力:
一、加强学习,当好“博士”
人大工作与党委、政府工作的一个很大的区别,是法律性、程序性更强,特别讲究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这就是人大工作的规矩,没有了这个规矩,人大工作无法开展。人大常委会主任一个紧迫而艰巨的任务是学习。不是要学成一个博士,而是要更新知识,扩宽知识面,增加信息量。主要是系统地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人大工作业务知识。要熟悉掌握人大工作常用的宪法、监督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还要学习了解地方政府(特别是财政预算)、法院、检察院常用的法律法规,充实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水平,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主任带头,各位副主任、委员、机关干部更易形成自觉学习的风气。这里,要重点解决的是学习时间与精力问题。应尽量减少应酬,保证学习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学习。不科学安排时间,自由放任,得过且过,一定不会形成良好的习惯以及工作氛围。所以,一定要把心态转变过来,加强自觉学习,不断地丰富知识,改进工作,树立人大工作人员“有知识,有作为,有地位”的崇高形象。
学习习惯和学习风气,除个人自觉以外,还要靠制度保障。要不断完善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制度、人大代表集中培训制度、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制度、学习研究成果评选表彰制度等,将个人自学与专业辅导相结合,不断改善机关学习条件,充分利用党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让人大常委会的学习制度化、经常化,而不是时冷时热,时有时无。
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要向书本学,向他人学;边学习,边思考,边实践,活学活用。今年,石门县按照年度学习规划,请县委党委老师对宪法已进行了系统的学习辅导,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再次集中学习了监督法。围绕“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会前调查研究;围绕“突出发展重点,建设经济强县”,开展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围绕省市人大制度研究会统一安排的人大制度理论研讨课题,撰写理论研讨论文;继续开展政法单位“人民满意度”公开测评活动,探索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的新途径、新方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在职干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每人每单位要有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一篇有一定见解的理论研讨论文,年底,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评选表彰。
二、加强审议,当好“辩士”
提高审议质量,是增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效的基础。没有好的审议质量,人大常委会是不可能有好的工作效果的。在审议过程中,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首先应做一个称职的“辩士”,每一个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都应当是一个好的“辩士”,而不应该是一个外行,也不应该是一个“哑巴”,一言不发。要当好“辩士”,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除上面所说的要加强学习,丰富知识外,还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做好准备。一是会前全面掌握情况。对审议的议题,会前必须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二是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会议审议的材料,在会前七天送到常委会组成 人员手中,常委会组成 人员认真研读会议材料,确定审议发言重点,拟定发言提纲。
2、突出重点。在选择审议议题、进行审议发言时,需要突出下列重点:一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经济发展质量问题。如高度关注经济发展规模、速度与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关注节能减排政策的执行,监督政府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目标。三是统筹兼顾问题。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资源配置统筹,促进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统筹,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四是社会和谐问题。我们积极推崇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大力匡扶正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监督和支持政府加强法律援助,让弱者在法律援助下不弱,让正义在法律援助下得到伸张,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和谐。
3、自报忧患。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某事项前,听取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相关工作,成绩堆积如山,问题寥寥无几是常事。如果现实情况确实如此,理所应当。如果是报喜不报忧,以喜遮忧,或者是故意夸大其喜,缩小隐藏其忧,就不应该了,就是我们要监督纠正的了。其次,要转变观念。也就是坚持“成绩不说不会跑,问题不说不得了”;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是预防和治疗“一府两院”“工作伤病”的专门场所,所要听取的重点不是“自我表扬”,而是工作中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困难。
4、辩究细节。这是提高审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实效之精要。“天下大事,必做于细”;“1%的错误会带来100%的失败”等等,是我们所熟知的。在实际监督特别是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我们弘扬于细微处求真务实的精神,由表及里、科学认真地加强对工作细节的辩究,做到了清清楚楚审议,明明白白表决。
三、加强监督,当好“斗士”
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人大常委会主任要团结一班人,要当好“斗士”,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这里的“斗士”,应当是智慧的“斗士”,不应是鲁莽的“斗士”。智慧,应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找准监督点。这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在用权、用钱、用人三个方面选择监督点。
用权方面,主要是监督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正确行使行政权,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裁决权和行政处罚权等;监督县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重点是公正判决、执行判决;监督县检察院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重点是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
用钱方面,主要是监督执行财政预算,重点是预算超收收入的管理和使用、部门预算的执行、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政府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培植工业财源,强化财税征缴,搞活国资经营,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民生,扩大公共服务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用人方面,主要是监督县人大选举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坚持廉洁自律等。
二是用好监督权。这是搞好监督工作的关键。如何用好监督权,要把握以下五个基本点:
1、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党的领导,是用好监督权的保证。
2、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监督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工作。
3、集体行使职权。这是用好监督权的基本原则。
4、加强横向联系。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取人之长,补己之短。
5、 利用信访窗口。主要是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信访接待日、信访工作报告、信访联席会议等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网络建设,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加大信访问题督办力度,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把住整改关。要增强监督实效,必须把住整改关。可以再四个环节上下功夫:一是交办。通过正式文件,明确整改内容和要求。二是督办。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整改督办,掌握整改情况。三是复查。责任单位报告整改结果后,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复查核实。该说明的要说明,该解决的要解决。不允许拖延时间,不允许“忽悠”应付。四是公开。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整改结果,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的检验和监督。
四、加强修养,当好“绅士”
要依法行使职权,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和机关干部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人大形象。一是“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争做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的人大工作者;二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富民强县、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三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为民解难;四是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勤政廉洁的典范。(作者系湖南省石门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