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基层人大 >

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

时间:2009-12-02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卓彬
  

  “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实践者,要增强责任意识,敢于为民代言。”在泸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召开的市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上,8位市人大代表慷概激昂地介绍了各自的履职经验,全场掌声雷动。
  这8位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的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促进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的情系民生尽职责,乐为群众鼓与呼,深入调研,体察民情,积极反映群众诉求;有的带领村民发展交通,打破瓶颈,助民增收;有的介绍了自己以大局为先导,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抓深度、突特色,撰写高质量代表建议的心得体会。他们的发言充分展现了心系人民、认真履职的代表风采。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林海云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履职意识,抓好代表培训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反映民意,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要为人大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搭建代表履职工作平台,加强和改善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满足代表履职对各方面信息的需求。进一步落实代表工作制度,使代表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光荣指出,人大代表要正确处理履职中的五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代表履职工作和代表自身岗位的关系,在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履行代表职务,要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开展工作;二是正确处理集体行使职权与代表个人履职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代表履职中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既要反映群众的意愿,也要站在国家全局的高度来研究和思考问题;四是正确处理享有代表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关系;五是正确处理行使代表职权与接受监督的关系,代表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分隔线----------------------------